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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是心非

 lxts 2015-03-16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一方面“贞节”观念日益神圣化,国家甚至将“贞节”提高到国策的高度,在国家机器的鼓吹下,贞节的观念由“礼”而入“法”变成了法律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成了“法官”量刑定罪的重要依据,“贞节烈女”的称号更成为女人的最高道德荣誉。

但中国人对荣誉,向来是只学习而不实践。如果你只看那些书本上道貌岸然的说教,那你就会被书本上的东西所蒙蔽。就如同你翻开报纸,看到满纸的“为人民服务”的主旋律,绝对想不到贪官污吏的横行。如果你只看各种机会上成千上万人高呼“学习雷锋”,哪你绝想不出社会上种种见死不救的冷漠。

对高尚,中国人一向喜欢“说一套做一套”,对“贞节”也是如此。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贞节观,从班昭就已经开始了。班昭将“恪守贞节”视为一种女性生存手段,但她用了一堆高大上的道德理论来为自己掩饰最终形成了宗教化与实用化两种不同的贞节观

一种观点认为,在生活中,对于“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等基本观点,应当无条件的执行可以称其为女德的“基本教义派”。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等核心价值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需要灵活变通,“全大义而不拘小节”,对“贞节”抱着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实用主义者”。

到了清代,两种贞节观都日趋完善,并逐渐定型。对于女人的“贞节”问题,清朝人“说一套”都说了什么,而“做一套”又是怎么做的,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不论是实用主义者还是基本教义派,双方都认为男尊女卑是不可动摇的,因为男人毕竟是女人生活的依靠。但是女人应该如何伺候好自己的老公,如何和老公及其家人相处,双方却有不同的看法。

中国人嘴上说的“贞节”从来都是一尘不染,高大无比的。清人“口”中的“贞节”大体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强调“七出”。

“七出”是指“不顺父母、无子有恶疾口多言窃盗”。

“七出”作为一种长期存在的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的制度,在社会上始终约定俗成,但在《女诫》和《女论语》中,始终没有明确记入。

在《女论语》中,对七出的条件有如此描述。“咆哮尊长,说辛道苦。呼唤不来,饥寒不顾。如此之人,号为恶妇。天地不容,雷霆震怒。责罚加身,悔之无路。”这是对不顺父母的描述。

    “莫学他人,不知朝暮。走遍乡村,说三道四。引惹恶声,多招骂怒。辱贱门风,连累父母。”这算是对口多言的批评。

“迎宾待客,不可偷侵。大富由命,小富由勤。”这是《女论语》中能找到的对窃盗的提醒。

可见在《女论语》的时代,“七出”作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还远没有上升到女德的高度。“无子、有恶疾”尽管是离婚的合理条件,但都还不算女性的失德行为。

到宋、元以后,离婚规定的实行逐渐变得更严格。宋代的士大夫,逐渐开始认为离婚对于家庭或个人来说,都是不名誉之事。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上仍延续唐律的规定,但实行上更加严格,婚姻契约(元代以后称作休书)的使用虽始见于唐代,但在宋代才开始普遍实行,书契上需附离异原因,而到元代更要求休书必须交官府审验因此,七出的法律规定被切实地实行。这种制度延续到明清二代。

明清对“七出”的规定更加强调,蓝鼎元在《女学》卷一就开宗明义的讲明此理:“子曰:妇人伏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在家从父,适人从夫,夫死从子。......妇有七去......"

“七出”作为丈夫单方面离婚的必要条件,清代开始普遍推行。

二,“女德”包罗万象

班昭的“女德”就是指“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工”。而到清代,“女德”的范畴极大的扩展。

妇以德为主,故述妇德独详。先之以事夫、事舅姑,继以和叔妹、睦娣姒,在家则有事父母、事兄嫂,为嫡则有去妒,处约则有安贫,富贵则有恭俭,可常可俭则有若敬身,若重义,若守节,若复仇,为人母则有教子,为人继母则有慈爱前子,为人上则有待下,巫祝尼媪之宜绝则有若修正辟邪,而以其余者为通论——此则妇德一篇之大概也。妇言不贵多,要于当,则有若勖夫,若训子,若几谏,若守礼,若贤智,若免祸。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则有若事亲之容,敬夫之容,起居、妊子、居丧、避乱之容。妇功先蚕绩,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各以其余者为通论,此则妇言、妇容、妇功三篇之大概也。”孝敬老人,和睦叔妹,勤俭节约等等都被融入了“女德”的范围,只要家里闹矛盾,几乎都被是女人“失德”造成。也的确是这样,如果妻子都能任劳任怨操劳家务,还能忍辱负重协调好家里各种关系,最好再能有点经济头脑,挣钱养家,哪家里必然一片和谐。国有一个圣人则国兴,家要是能有个“女圣人”则家和。

女人如何才能成为家里的“圣人”,如何才能有德?清人认为:女学之要有四:曰去私,曰敦礼,曰读书,曰治事。盖妇德莫病于私,故以去私为首。私念净尽,则天理流行;天理者,礼也,故以敦礼次之。敦礼则耳目手足、起居动作皆有规矩可循而不容越;然节目度数、亲疏隆杀具载于书,故以读书次之。读书则见礼明透,知伦常日用之事,责备无穷,自当着力事事而不敢怠惰,故以治事终焉。——四者皆所以检束身心,而立齐家之本,其叙有如此者。”女人要想在结婚后升级为“女圣人”,具体办法用四句话概括:“对待家人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家务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家庭服务中去”。

三,反对“妒

男人最反感老婆的地方是什么?恐怕除了出轨外就是“妒忌”。所以男人们历来把“妒忌”说成是女子的一大“恶德”。“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妒忌, 故七出之状标其首焉!”“妒忌”真的是罪大恶极。很多道学家和男人们,真的不理解女人为何“妒忌”。在他们心中,男人是家里的老大,多找几个老婆有什么不好?

“最怪世上有等嫉妒妇人,苦苦不许丈夫蓄妾,不论有子无子,总只不肯通融。乃至灭不过公论,勉强娶了妾,生了子,或害其子并害其母,如吕氏杀戚夫人故事,千古伤心;又或留其子而弃其母,如朱寿昌生母为正夫人所弃,直待儿子做了官,方才寻得回来。红颜薄命,不幸为人侍妾,却受这般苦楚。”

笔炼阁主人凭着以男性为中心的思维对妇人的“妒忌”深感莫名其妙。同样难以理解的还有很多人,于是人们将这种“妒忌”解释为“前世的冤业”,以佛教的轮回思想释之。

    谢肇淛在《文海披沙摘录》中这样写道:“人有妒妇,直是前世宿冤,卒难解脱。非比顽嚚父母,犹可逃避;不肖兄弟,仅止分析;暴君虐政,可以远遁;狂友恶宾,可以绝交也。朝夕与处,跬步受制。子女童仆,威福之柄,悉为所持;田舍产业,衣食之需,悉皆仰给。衔恨忍耻,没世吞声,人生不幸,莫此为大!蜀有功臣,家富声妓,其妻悍妒,未敢属目。妻死之日,方欲招幸,大声霹雳,起于床箦,遂惊悸得病而卒。秦石某为骑将,苦妻之妒,募刺客杀之,十指俱伤,卒不能害,如此数四,竟与偕老。沈存中晚娶张氏,常被棰楚,拔其须发,血肉狼籍。及张氏死,人皆为之庆,而存中神气索寞,月余亦卒。国朝杨大司农俊民,老而无子,妻悍尤甚,侍婢有孕者,皆手击杀之,杨竟愤郁暴卒。布衣黄白仲亦遭此困,无食无儿,岂非宿冤哉!”

   男人受“妒妇”之害真的太深了,不仅贫民百姓,连一些功臣大将也不能幸免。四川有个功臣,想找几个美女,结果被老婆严厉惩治,好不容易熬到老婆快要死了,想临幸一下其她女孩,结果床头传出一声大吼,硬是把这位功臣吓死了。这位老兄一生肉在最前却不能吃,能吃时却大限来临,这辈子真的太亏了。更有甚者,著名的大科学家沈括,老婆极其凶悍,经常把他的胡子生生拔下,搞得沈括鲜血淋漓。结果沈括受虐成瘾,老婆死后没人虐待了,反而神气索寞,没过月余就去世了。经谢肇淛这么一说,妒妇真的是把男人害的不轻。其实谢肇淛的逻辑是,男人挣钱养老婆,力有盈余在找几个“小三”“小四”有何不可,又没少妻儿吃喝,作为妻子大发“妒忌”之情简直莫名其妙。

因此,清朝人不断的告诫女子,一定要“戒妒”。

“夫是你天,不可欺心,天若塌了,那里安身。也休要强,也休撒暴,惧内凌夫,世人两笑。夫不成人,劝救须早,万语千言,要他学好。相敬如宾,相成如友,媟狎谑戏,夫妇之丑。久不生长,劝夫娶妾,妾若生子,你也不绝。家中有妾,快休嚷闹,邻家听的,只把你笑。”

以夫为天,所以要无条件服从;夫不成器,也要一劝再劝,苦口婆心,不能嫌弃。无后要主动劝夫娶妾,而且要与妾相处如姐妹一般,不能与夫争吵。

  “有家之凶,嫡妾居其九。尧于舜,既历试诸艰矣,犹以二女难之。彼二女者,何烦舜难哉!况夫非舜,嫡妾非同胞之亲,无英皇之贤,而欲其志同行也,不亦难乎!是故夫道严正,嫡道宽慈,妾道柔顺,三善合而太和在闺门之内矣。”

妇女们如何克服“妒忌”这种本能呢?“女无美恶,入宫见妬,此妇人常性也。女宗于夫之外妻,不直不妒,又厚遇之。以是相与,而夫不感其贤,妾不乐其德,以酿一家之和气者,未之有也,可为妇人之法。”男人要是找“小三”,女人不妒忌,多理解多体谅,男人和小三就会感谢她,于是一家便会和气这是多高的“境界”呀!

四,崇拜“贞节”

班昭在《女诫》中提出“清闲贞静”的主张,宋若华将其演绎为“清贞”的理论。但明清以后,“女贞”更加局限于对女性生殖器官的苛责,充满着男人的“处女”情节。

  “贞女。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疑,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苟非嬻伦,小节犹足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然居常处顺,十女九贞。惟夫消磨糜烂之际,金久炼

而愈精;滓泥污秽之中,莲含香而自洁。则点节者,亦十九也。故取贞女以示训焉。”甚至班昭这样的女圣人,在明清时代也被视为“大节有亏”。

   “史传所载,班班脍炙人口。然大节有亏,则众长难掩。无论如蔡文姬、李易安、朱淑贞辈,即回文绝技,咏雪高才,过而知悔,德尚及人,余且不录,他可知矣。然亦有贞女节妇,诗文不录者,彼固不以文学重也。”

于是,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极端的例子不绝于史。

例:江南有一女子,父系狱,无兄弟供朝夕,女与嫂往省之。过高郵,其郡蚊盛,夜若轰雷,非帐中不能避。有男子招入帐者,嫂从之。女曰:“男女别嫌,阿家为准,而可入也?”独宿草莽中。行数日,竟为蚊嘬而死.筋有露者。士人立祠祀之,世传为露筋庙。

明清时代,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几近苛刻,“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青之代素,忠也。不受辱,贞也。忠贞两字,士君子且难,况婢女乎!将女性的“贞”与男性对君主和国家的“忠”相提并论,至此明清时代的“贞节”观,也就走向了宗教化和极端化。

清代,人们嘴里的“贞节观”已经高大上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强调女性对男性的绝对服从,同时还弥漫着浓重的处女情节。但这种“贞节”基本上只是用来宣传与鼓吹的,真正走到生活实践中,中国人对贞节却是确实另一种态度。

清代的中国人,又是如何实践“贞节”的呢?这就要谈谈清代实用主义的贞节观。

实用主义的“贞节”观最初来源于对女性的同情,随后超越了大男子主义的狭隘情绪,加入了对“家”的人文关怀这种实用主义的贞节观虽然不是官方高大上的主旋律,但却是小民百姓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这一时期的实用主义“贞节”观有如下特点:

1,反对未婚守贞。

如归有光曾言:“女未嫁人,而或为其夫死,又有终身不改适者,非礼也。夫女子未有以身许人之道也。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者,是以身许人也。男女不相知名,婚姻之礼,父母主之。父母不在,伯父世母主之。无伯父世母,族之长者主之。男女无自相昏姻之礼,所以厚别而重廉耻之防也。女子在室,唯其父母为之许聘于人也,而己无所与,纯乎女道而已矣。六礼既备,婿亲御授绥,母送之门,共牢合卺,而后为夫妇。苟一礼不备,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女不自往也,犹为奔而已。女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是六礼不具,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而奔者也,非礼也。阴阳配偶,天地之大义也。天下未有生而无偶者,终身不适,是乖阴阳之气,而伤天地之和也。女孩只应该为自己的丈夫守贞节,如果女孩还没和你正式“领证”,就不是你的老婆,有什么义务为你守“贞节”?就算是网购,您要是光下单不付款,商家也不可能把东西给你保留一辈子,更何况是正值花季的少女、姑娘。

2,宽容寡妇再婚

袁采就曾表示“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

对于寡妇再嫁的,明清的一些学者,在同意“妇不二适”为佳的价值前提下,对女性的现实困难给予了充分的同情。清初理学家张履祥认为,寡妇是否应该再嫁,不能一概而论。:“张杨园训子语中,屡言寡妇有不能安于室者,再适可也。并言圣人之待下流,固有宽路以处之,不立一概之格云云。”

不仅是一些知识分子对妇女再婚问题抱有宽容的态度,老百姓更是自觉的照此去做

《阅微草堂笔记》中记录了一个故事:一个游士以书画为生,在京师纳一妾。后来游士得了重病,在他将要死的时候,对其妾说:“吾无家,汝无归;吾无亲属,汝无依。吾以笔墨为活,汝无食;琵琶别抱,势也,亦理也。

再婚问题,情势所迫,很难避免。高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大多是吃饱了的人;真正饿肚子的人,没有几个会去考虑什么“节操”问题。人包括女人首先是一种动物,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4.3 反对缠足与纳妾

   《醋葫芦》中的成, 年已六十余岁, 且都氏管束甚严, 但其为与其妾的丫环翠苔私通, 可谓处心积虑。其自述, “未破瓜的女子, 我也受用些过! 要去旧相与的门户人家趣趣”。男人的生活不俭点,女性就会报之以妒忌。

俞正燮在《节妇说》中讲到:“妇无二适之文固也。男亦无再娶之仪”。俞更进一步阐述:“古言终身不改,身则男女同也。事出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子理义无涯涘,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老百姓反对纳妾,主要是觉得找小老婆花费太多,并且造成家庭不和。

缠足也是明清时代持实用主义贞节观的学者非常反感的风俗。

俞正燮反对缠足,认为女子缠足是“阴弱则两仪不完”。俞正燮反对缠足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缠足把女子搞的身体虚弱;二是缠足是舞者的戏装,是下等人的打扮。

而反缠足最厉害的要数李汝珍。李汝珍认为女子本来是和男人一样的,但是男人非要让她“娇柔造作”,所以李汝珍在《镜花缘》第三十三回“粉面郎缠足受困,长须女玩股垂情”中,让男人也试了下被穿耳,缠足的感觉。

清朝的老百姓对缠足是有意见的,主要是考虑到女人把脚缠坏了,一方面并不美,另一方面妻子天天病泱泱,有钱人还能养的起,穷人实际上增加了生活负担,降低了家庭生活的质量,正可谓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所以尽管缠足搞了几百年,但清朝的一些学者和普通老百姓从日常生活角度出发,还是觉得这个风俗不太实用。

中国人对“贞节”采取的是“说一套做一套”的态度,那么说与做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一,德与才的关系看法不同

班昭一句“女子不必明才绝异”,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解读。不必明才是不是越无才越好,如果有才到底好不好?班昭没有明说。

嘴上的贞节观,基本上将女德与女才完全对立最终得出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

中国人嘴上说“重德轻才”。“妇德尚静正,妇言尚简婉,妇功尚周慎,妇容尚閒雅。四德备,虽才拙性愚,家贫貌陋,不能累其贤;四德亡,虽奇能异慧,贵女芳姿,不能掩其恶。”有德无才,亦不失为佳,有才无德,则明才绝异也难掩其丑。所以,《人生必读书》中便有了这样的话:“妇人以夫为天,而舅姑为夫之父母,义莫重焉。事之不得其道,孝敬有亏,即才智有余,曷足贵乎?”

而到明清时代,男人对才女越来越难以容忍这与明清时代的小说,文学、及各种艺术作品,对才女的消极塑造,有很大关系。其实从汉唐才女,到魏晋风度,中国历来不乏才女的身影。但这种美丽的风景到了明清,就有些小小的改变。

明清时代,商品经济发达,各种娱乐行业及娱乐文学盛行于世。于是一些与些相适应的才女形象流行开来,对民间影响极大。

比如董小婉,杜十娘,陈圆圆,这些都是风华绝代的才女。《赵司户千里遗音苏小娟一诗正果》中的苏小娟、《钱舍人题诗燕子楼》里的关盼盼,也都是风尘才女。

   “才女”的命运,不是被牺牲就是被玩弄沦落风尘,这让清代的人们对“才女”不免后怕。于是人们便认为“妇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无益而有损也。”的想法。“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点从此深入人心。也外,女子有才便生薄幸也是人们的担心之一,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便是例证。于是吕新吾《闺范》序中说到:“孝贤贞烈,根于天性。彼流芳百世之人,未必读书,而诵习流芳百世者,乃不取法其万一焉,良可愧矣。”

持实用主义贞节观的人则有不同的看法。对于女子教育,通常持宽容的态度。

《女诫》中“《礼》,八岁始教之书,十五而至于学矣。”这是支持女子教育的人奉行的理论依据。

袁采曾言:“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女人还是要读点书的,不然无依无靠时如何挣钱养家呢。

总的来说,生活中中国人希望女孩读点书,主要是为了两点。    

是女人不读书,就会愚昧泼悍,令男人很受伤

《女诫》有言:“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数乎。”

    让女人读书是为了培养贤妻良母。所以与培养贤妻良母无关的学问,多不支持。

“文学之妇。史传所载,班班脍炙人口。然大节有亏,则众长难掩。无论如蔡文姬、李易安、朱淑贞辈,即回文绝技,咏雪高才,过而知悔,德尚及人,余且不录,他可知矣。然亦有贞女节妇,诗文不录者,彼固不以文学重也。”

读书目的在于明理,让女性更温顺一点。《颜氏家训》中说的明白:“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佐君子,劝其不足。必无牝鸡晨鸣以致祸也。”

妇人不读书,必定愚味无知,坏处也显而易见。“妇人未尝读书明理,性情多有僻处。不孝敬舅姑丈夫,却诵经礼佛;不周济骨肉姻亲,却布施僧道;不享现世和平之福,却望来生渺茫富贵。”

女人不读书,就会做蠢事,天天只知道念佛,不能给丈夫分担一点重担,搞得男人很疲惫。更过分的是,女人要是再没有一点贤淑的气质,没事撒泼,男人的日子就很难过了。所以现实中,中国人对女子教育持一种非常实用的态度,培养贤妻良母的书可以多读,与此无关的书还是少读为好。正如陈宏谟所言:“或疑女子知书者少,非文字之所能教,而弄笔墨工文词者,有时反为女德之累。”

二,重“节”轻“操”与“节操”并重。

如何处理“贞节”与“贞操”的关系,在清人的“贞节观”中,是最言行不一的一点

再中国人的嘴里,“节”与“操”是无疑合二为一的,很难想象失操的女人如何能全节。“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婦人之不失節者曰貞,未嫁而不失節者亦曰貞,蓋言其有節操也,故貞可賅節而言之。”可以说,没有“处女膜”你就没有“节”与“操”可言。

于是,清人的口中,不吝辞色的鼓吹“处女”的纯洁。“女子守身,如持玉卮,如捧盈水,心不欲为耳目所变,迹不欲为中外所疑,然后可以完坚白之节,成清洁之身,何者?丈夫事业在六合,苟非嬻伦,小节犹足自赎,女子名节在一身,稍有微瑕,万善不能相掩。然居常处顺,十女九贞。惟夫消磨糜烂之际,金久炼而愈精;滓泥污秽之中,莲含香而自洁。则点节者,亦十九也。”

似乎女性只有身体上白璧无暇,一生只属于一个男人,她的品德才有资格被人表扬。“妇人者,伏于人者也。温柔卑顺,乃事人之性情。纯一坚贞,则持身之节操。”

清代男性处女情结非常之重

“直隶永平府某县,其地闺范极严。凡女子初嫁,母家必使侦探,成婚之次日,夫家鼓乐喧阗,贺客杂沓,则大喜。若是日黯然,则女家为之丧气,女之留否,惟夫家为政,不敢与争矣。“

自明朝开始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职业女性— 专门检查处女的稳婆。她们可以出入宫禁,对入官的女子进行裸体检查。到了后来稳婆还成为了官府常设的专司处女检查的人员。

    到了清朝旌表烈女有两个条件:第一,丈夫死后妻子陪死,即所谓的“烈”;第二,如果一个女人被强奸杀害,假如您死了但没有失身,您就是烈女,如果您死了可还是失身了,不好意思您就白死了

于是,清代的文人嘴上把“处女”吹到了天上。“女子之道,守正待求。不惟从一而永终,亦须待礼而正始。命之不谷,时与愿违,朱颜无自免之术,白刃岂甘心之地,然而一死之外,更无良图。所谓舍生取义者也。”

然而在现实中,女人想要“从一而终”很多男人却不答应。所有那些高呼女人要“从一而终”的男人不论是政客还是“学者”,无一例外都是不乏佳人相伴的“成功人士”,但是还有更多的“打工仔”和“北漂”娶不到老婆。对于这些男人来说,“寡妇”是无比宝贵的“资源”,不论是未婚失偶还是壮年守寡的女人,对于没房没车娶不起姑娘的“屌丝”而言,简直就是“单身终结者”,结果这些人还没笑出来“空中飞来五个字‘妇人不二适’”,那个“屌丝男”会答应这么无耻的主张?

更多的人用行动反对什么“从一而终”,“贞操”在百姓的眼中,并没有那么无上重要。

归有光在《贞女论》中讲到:“未嫁人,而或为其夫死,又有终身不改适者,非礼也。夫女子未有以身许人之道也。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者,是以身许人也。男女不相知名,婚姻之礼,父母主之。父母不在,伯父世母主之。无伯父世母,族之长者主之。男女无自相昏姻之礼,所以厚别而重廉耻之防也。女子在室,唯其父母为之许聘于人也,而己无所与,纯乎女道而已矣。六礼既备,婿亲御授绥,母送之门,共牢合卺,而后为夫妇。苟一礼不备,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女不自往也,犹为奔而已。女未嫁而为其夫死,且不改适,是六礼不具,婿不亲迎,无父母之命而奔者也,非礼也。阴阳配偶,天地之大义也。天下未有生而无偶者,终身不适,是乖阴阳之气,而伤天地之和也。”他还引用孔子的话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曾子问日:“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婿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已葬,致命女氏,日:‘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子许诺,而弗敢嫁也。”弗敢嫁而许诺,固其可以嫁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夫婿有三年之丧,免丧而弗取,则嫁之也。

在这一点上俞正燮的观点似乎更为透彻。俞正燮言道:“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以酒食以招乡党僚友?”一连串的发问,批评未婚守贞的愚昧和不可理喻。并由衷的感叹“男儿以忠烈自责则可尔,妇女贞烈,岂是男子的荣耀也。”

说到底,未婚守贞充其量只是订婚而矣,婚还没结,女性哪来的守贞义务。

对丧夫女性的改嫁问题,大家其实更宽容

清代很多学者都批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阮葵生说:“宋儒谓失节事大,饿死事小。噫!古今来多少名公卿贤大夫,尚多愧此言,乃责之茕茕少妇耶?”

甚至乾隆皇帝老师的朱轼认为:“今欲使妇人尽守从一而终之义,虽颠连无告而孤寡茕茕,至死靡他,恐尧舜之治,天下有所不能。”后来,当他女儿的未婚夫不幸身亡后,他还劝女儿另择夫婿。

俞正燮的观点更有代表性。俞说:“按妇无二适之文,固也。男亦无再娶之仪。圣人所以不定此仪者,如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非谓庶人不行礼,大夫不怀刑也。自礼意不明,苛求妇人,遂为偏义。古礼夫妇合体同尊卑,乃或卑其妻。古言终身不改,身则男女同也。事出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子理义无涯涘,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按俞的观点,男女都应该从一而终,先贤之所以没说男人,是因为先贤觉得男人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没有说明的必要。哪么男人已经“男亦无再娶之仪”的天理修改了。所以女人也不必拘泥于“从一而终”的古礼。对于改嫁,俞的观点是“其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学者们的这些言论实际上反映出社会上对寡妇再婚的宽容,等于给那些排队等着娶寡妇的“屌丝”们发了一张道德“通行证”。

中国人对寡妇改嫁的宽容也是有前提的,就是妇女可以替亡夫孝老抚孤,也就是必顺全“节”。

有一则“淮阴节妇”的故事。大概意思是一个商人甲,妻子非常漂亮。被商人的生意伙伴乙觊觎。这个生意伙伴就在行贾途中,淹死了商人。商人死后,此公佯装悲痛,取得了商人妻子的信任,并最终娶了这个商人的妻子。多年后,此公自觉得感情深厚,便将当年之事讲出,商人甲的妻子知道后,最终为前夫报仇除掉了乙。

从这些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丈夫死后,妻子责任重大。作为老婆只要能将丈夫没完成的事情做完就可以,至于能否“从一而终”坚持身体上的“贞操”,是不是一生只与一个男人相伴,倒是件可以斟酌商量的事,与“全节”必须“全操”的宗教化贞节观相比,老百姓对“贞节”的态度,更加实用,实用化贞节观核心也就在于此。

三、纵欲与节欲-对男子纳妾态度

   在纳妾的问题上清代男人的态度就更加矛盾,越是绅士名流鼓吹女人“妇不而适”的人,越喜欢寻花问柳;越同情女人再婚的男人,反而趋向于严于律己。

   不仅王公贵族,纳妾盛行,连一些文人也参与其中。袁枚归隐后,度过短暂的困难时期,经济状况逐渐改善,随园亦不断美化,纳妾

兴致也不断高涨。袁枚于乾隆二十二年岁时纳苏州人陆姬、二十五年

岁时又纳苏州人金姬四十二年岁时又纳苏州人美女,次年终产一

儿名迟。袁枚一生至少纳了五名小妾。

袁枚为自己的“好色”编制了一套“理论”。他认为色“可好”,“人非圣人,安有见色而不动心者”。只要是男人,见到美女哪有不心动的,所以“好色有什么错?”还提出了自己的选美标准“女以肤如凝脂为主”等等。袁枚本人坦然宣称“无子为名又买春”、“好色不关人品,何必故自讳言哉”。

正如赵翼所评“其人其笔两风流,红粉青山伴白头”。

翩翩君子们喜欢“肤如凝脂”的美女,哪“娶小三必然成为产业。京师设有卖妾牙行,士大夫都是纳妾的拥护者。“皆购自牙人,其姓氏里居固无稽也。”此外,各种为男性服务的娱乐行业也遍地开花。

   清人陆圻将嫁其女, 作《新妇谱》以教诲之,:“凡少年善读书者, 必有奇情豪气非女子所知, ......或坐挟妓女......皆是才情所寄,一须顺适, 不得违拗!  风雅之人, 又加血气未定, 往往游意娼楼, 置买婢妾, 只要他会读书, 会做文章, 便是才子举动, 不足为累。”话讲的很好听,但是能一边读书一边嫖妓的男人,通常都是“不差钱”的人,在“主流学者”的眼中“矮穷丑”要是找小三嫖娼叫“败家”,“高富帅”找小三嫖娼那叫“风流”,玩“风流”叫“才子举动”,是应该被理解与欣赏的。

男人们自认为“风流”的才子举动,女人却不喜欢。所以到了清代,妒妇悍妇特别多,几乎到了冲击社会秩序的程度。蒲松龄感叹: 家家床头有个夜叉在。《聊斋志异.江城》:“天下贤妇十之一, 悍妇十之九。”

“高富帅”的社会精英与道德专家们,对于妒妇多从前世冤孽等宿命论的角度解释,但是普通百姓却很理解身边的女人们

小说家周清源对此作过深刻的分析。“第一恨道,一夫一妇,此是定数,怎么怎么额外有什么叫做小老婆。我却嫁不得小老公,他却娶得小老婆,是谁制的礼法,不公不平。俺们偏生吃得这许多亏。这是第一着可恨之处了。第二恨道,妇人偷了汉子便道是不守闺门,此是莫大之罪,该杀该休。男儿偷了妇人,不曾见有杀、休之罪……这是第二着可恨之处了。第三恨道,男子娶小老婆,偷妇人,已是异常可恨之事了,怎生又突出一种“男风”来,夺俺们的乐事,抢俺们的衣食饭碗。……这是第三着可恨之处了。第四恨道,妇人偷了汉子,便要怀孕,生出私孩子来,竟有形迹,难以躲闪,就如供状一般,所以妇人不敢十分放手,终久有些忌惮。男子偷了妇人、小官,并无踪影可以查考,所以他敢于作怪放肆,恣意胡为。这是第四着可恨之处了。第五恨道,男儿这件东西,只许见了自己婆子方才发作、方才鼓弄便好,若是自己婆子不在面前,这件东西便守着家教,一毫不敢作怪,依头顺脑使唤,随别人怎么引诱,断然不为非礼之事,这便是守规矩的东西。偏是他见了生客,分外胆大……这是第五着可恨之处了。第六恨道,俺们杜绝了他的小老婆、小官儿,使他不敢乱走胡行,这也算放心的了。但他随身还有那五个指头,也还要作怪,又有夜壶,活似俺们那件模样,一出一入于其间,也是放肆之事。还有竹夫人、汤婆子这样的名色,也要引坏了他那不良的心肠。这是第六着可恨之处了。从来的妒妇,怀了这六可恨,怎生肯放一着空与丈夫?”

男人可以找小老婆出轨,女人为什么不能找小情夫出墙,这世道深究起来真的不公平,也难怪女人们心里不平衡。

俞正燮有言, 产生嫉妒的妇女, 其夫必素佻达者!

   龚炜曾言:“妇人从一而终,情何如其专也!使为之夫者,亦由敖由房,坚其偕老之思、同穴之誓,岂非闺门之福,妒何从生?惟是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或赋‘口彗彼’,或歌‘期我’,始之如胶如漆者,渐有洸有溃。于是以爱夫之心,激而怼夫,终亦不忍竟置其夫,因迁怒于所爱所私之人。……究其所以被此名者,特迫于情之不能自已耳。是夫负其妇,非妇负其夫也。而世不察,概目为狮子喉、胭脂虎。夫果如狮如虎,我亦不能为妒者贷,然所以酿此狮虎者,又不能为其夫宽。”

女人发火是因为爱老公,而这份爱从老公那里却没有得到同等的回报,很多人其实还是很同情女人的。

《醋葫芦》的序言讲到:“余尝慨世之男子,甘为妇人之行,而不能妇人其心。妇人以一夫终,外畏公议,内顾名行。男十色不谓淫,女过二便为辱。苦矣,身之女矣!吾身畴氏,而以人之颦笑为颦笑,颜和声随有奚愉?况乃所乐只争是一线,一线之乐又寄于夫子。非色足以媚之,才足以制之,弗得也。……若乃复杂以僻邪,媚乎外室青楼,静言屈指,寂禁涕泗交横,妇人又乌能不妒?故妇人之心真。至于而真,更无漏其一种忐忑齿间龈龃龉龌龊,无可奈何之衷。将为贤妇,又恐割爱;将为妒妇,又惜名称。至事势临颈,腆颜不顾,譬兹醋国,扇乃牝风阴氛。”

女人专情容易受伤害,女人偷情又会被指责为道德败坏,做女人真难呀!

维护家庭的稳定也是一些人反对男子多情的原因。

由于男性的纵欲,不仅引起了夫妻争斗,还危及家庭稳定。

秦淑贞说过: 更兼小老婆生出儿女来, 家产分了去, 一心偏向着生他的娘, 谁来顾着你嫡母?! 都氏有言: 若论娶妾, 极是美事, 但我辛勤劳苦, 不易成家, 一旦为他人受用, 便于尊意若何?!说白了,男人到处留情,搞得女人之间内讧不已。

婢妾恃宠,往往自做主张,横生支节。

“婢妾与主翁亲近,或多挟此私通,仆辈有子则以主翁藉口。畜愚贱之裔,至破家者多矣。凡婢妾不可不谨其始,亦不可不防其终。”

总的来说,中国人嘴里的“贞节观”比较宗教化,侧重于“男尊女卑”的形式;而在行动中,中国人对“贞节”问题的态度非常现实。他们认为,“贞节”的意义在于女性为男性和家庭恪尽职守,如果女性能够相夫教子,照顾老人,能够帮助男性担当起家庭重担,保证家庭的稳定和睦,至于形式可以商量。

清代中国人的贞节观可以用“口是心非”来概括,嘴上的“贞节”清高的如同宗教。实践中的贞节往往是“有奶就是娘”。于是,班昭“男尊女卑”的道德说教,在中国人的嘴里发扬广大,“贞节”被吹的胜于生命;而在实践中,千万百姓为了生计,早把什么“妇不二适”抛在一边。

清代的男人对“贞节”的态度就更加矛盾,说起女人的道德,清代的男人都颇有研究。但在生活中,理论水平越高的男人,往往对寻花问柳越感兴趣;反而是一些对女人不那么苛刻的男人,私生活更加检点,心口不一可能是中国人对待“清高”的一种真实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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