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用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梁屋村村民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梁屋村委车云岭自然村梁某某;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该村位于鱼狗步岭、石高塘岭、梁屋保岭中的村民组所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作为种植水果等农业开发所用。租赁土地详细见附注表。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土地共计 亩。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租金按每五年度不同计算,第一个五年中的租金,每年每亩500元人民币,下一个五年的租金比上一个五年的租金,每年提高租金每亩50元人民币计算;租金按每年缴付,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后支付,以后每年在农历正月底付清。 四、甲方出租方的签字代表,代表了该户所有成员,其他同户的家庭成员不能以分家、没有经过同意或者家庭成员全体签字等为由,否定该户的签字代表的出租效力。如因甲方的自然村土地纠纷以及家庭土地纠纷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出租金。乙方最后三年不得砍伐果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租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或办理其他租用经营的有关活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件手续。 3.乙方生产经营中,原有的道路通行,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国家需要修建机耕路改造的出资,由甲方的村民小组按照其他地点的方式负责办理。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乙方电路便利。 4.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因承租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受任何干扰。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家属,不得侵犯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乙方租用的范围以及通行到乙方租用的土地的水、电、道路,需接受乙方的管理。造成乙方损失的,需要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土地等方面的税费或以土地面积进行缴纳、赞助有关由甲方承担;国家以土地面积进行补贴的按照正常的情况或国家规定办理。 3.乙方在承租地范围内可以种植林木其他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 4.乙方对承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的有关生产、生活设施属于乙方所有。乙方租地需要加大开发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6.在承租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租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租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合同期满,不得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 7.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经济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转让的合同不需要与甲方再次签订,也无需经过甲方的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转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除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外,其余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相关青苗补偿、安置、保险等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九、违约责任:
2015年年3 月 25日 村委会:(盖章): 证明人: 2015年年3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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