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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〇六篇逆向工程通过冢宰宗伯司土司马司寇司工职能可求《周官》真相唐前认同宋后张载程颐

 文化龙乡 2015-03-21

                        第二百〇六篇  逆向工程  通过冢宰宗伯司土司马司寇司工职能可求《周官》真相

                                              唐前认同  宋后张载程颐苏辙胡宏洪迈罗璧等等批驳“刘歆”作伪

       上一篇里辨析说明,司空实际是为“司工”,原本乃是国家对于各类各行各种所有“工匠”,实施统治管理的机构系统。很遗憾,主要是由于西汉末期,刘歆整理的《周官》里,没有原本“冬官司空”一篇内容,假借代替是为《考工记》。兼之宋国因为宋武公名司空(原本是司工),避讳将司空职务,改称成为“司城”。故而后世学士谬讹将司城,当成是主持城堡建造的职司职务,《左传·庄公二十六年》里,就是记载有:“春,晋士蒍,为大司空。夏,士蒍城绛,以深其宫。”似乎证明,司空确实就是主持城堡建造的职司职务,即被说成为“掌管工程”,当是《辞海》“司空”词条解说“掌管工程”的所由来。

       现在,笔者不仅要向读者解说并且证实,司空被解释“掌管工程”,是错误。而且笔者还要向读者们解说证实,自从刘歆校书整理出《周官》,直至现今,包括古代学士大师们研究证说:《周官》不是周公姬旦著作,是刘歆的伪作。或是认为出于春秋;或是认为出于战国;或是认为出于西汉初;或是认为出于王莽时;不能定论。亦如近、现代学者专家们认为提出:《周礼》既非周公所作,但也不是伪书。至于何人何时所作,大多认为具体的作者不可详考,而其成书年代,或认为在战国,或认为在西汉。等等,都不正确。笔者从《周官》里记载的各个部门的“职能”,这一基础上进行破解,终于得以发现到:《周官》在西汉早期,原本是为“善本”存在。

       可是由于西汉晚期,《周官》等等很多简策,在皇家府库里没有能够被正常更新换代,刘向、刘歆等人校书时,《周官》原有卷策破损严重,许多简支由于编绳朽断,失却篇次序位,大量的简支也因为霉变虫蛀损坏,成为缺字少句,连刘歆也无从确认它们原本的位置,以及原有的完整内容。加上刘歆不能够知晓“司土”,实质是对生活居住在城外“农耕”人群的管理机构体系;“司工”,则是对生活居住在城内“工匠”人群的管理机构体系。故而刘歆实际是将原本“司工”篇残尚且存有的少量简支,整理入“司土”篇里。除此之外,各篇还存在有“错位”,即原本不是本篇的内容,却被整理入本篇里。也就是说,现在我们通过“逆向”工程,不是以现存《周官》的每一篇内容,来确切认定其职司职务部门的职能,而是反向过来,以《周官》每一篇,即“冢宰”、“宗伯”、“司土”、“司马”、“司寇”、“司工”原本应该具有的“职能”,来辨识《周官》每一篇存有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原本应该具有的上下级“隶属”关系,以及等级制度,也就可以正确如实“破解”出,《周官》包藏的原本历史真实面貌。

       古代大师们和近、现代大家们,都对《周官》深刻细致研究考释颇多。邓瑞全、王冠英先生主编《中国伪书综考·周礼》里(经部撰稿者为张尚稳、余敏辉先生),对这些有着精辟系统完整详尽的介绍阐述,所以笔者详细引至如下,以使对此历史话题感兴趣者,得以管中窥豹,了解知悉其情况:

       “《周礼》又称《周官经》,是有关两周时期政治典制的一部重要文献。它内容丰富,范围广泛,对两周时期的国家大事做了比较详尽的记载。它又按照天地四时的观念设置六官(其中《冬官》亡佚,后人有以《考工记》补之),分掌国家政权,对六官的职能和设施也作了全面的规定,比较系统地体现了作者的政治观念。《周礼》全书共六篇,其篇名与内容是:《天官冢宰》——为百官之长,以六典(政典、教典、礼典、治典、刑典、事典)辅佐王朝,以太宰为最高官职统领下属;《地官司徒》——掌管土地和众民,保庶政富,发展生产,安民防奸等,以大司徒为最高官职统领下属;《春官宗伯》——掌管祭祀、礼节和礼乐,以大宗伯为最高官职统领下属;《夏官司马》——掌管军权及军队给养,制外备内,安邦国,以大司马为最高官职统领下属;《秋官司寇》——掌管刑法,尊三典,制五刑(墨、劓、宫、剕、大辟)及民事诉讼等,以大司寇为最高官职统领下属;《冬官司空》——掌管工程制作,以大司空为最高官职统领下属。(《冬官》一篇早亡,河间献王以《考工记》补之。《考工记》主要记载先秦时期的一些手工业制造过程中的操作和管理规章。)总之,《周礼》一书之要在六官,六官之要在大宰之六典、八法、八则、八柄、八统、九职、九赋、九式、九贡、九两等十条官法。这是全书设官分职、经邦治国的总纲。其中八法、八则、八柄为治官之要;八统、九两为治民之要;九职、九贡、九式、九赋为理财之要;六典则为统三者。

       “在儒家的经典中,对《周礼》的真伪与撰者,历来说法不一,有的甚至以为它是刘歆所作的一部伪书。关于《周礼》一书的来源,据班固的《汉书》记载,和《礼古经》等一样,得之于孔子旧宅,由河间献王献之,但因巫蛊之祸而未流传,沉入秘府。直到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在校理群籍中,才于秘府中发现,……《艺文志》载《周官经》六篇,自注云:‘王莽时歆置博士。’颜师古注曰:‘即今之《周礼》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记》充之。’荀悦也以为《周官经》即《周礼》……从王莽以后,《周礼》就并为儒家经典之一,后世也公认为是周公姬旦所作。……(马融)说:‘秦,自孝公以下,用商鞅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是以,隐藏百年。孝武帝始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既,出于山岩壁屋,复入于秘府,王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刘歆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其《冬官》一篇,以《考工记》足之。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唯歆独识,其年尚幼,务在广览博观,又多锐精于《春秋》。末年,乃知周公致太平之迹,具在斯。’贾公彦《周礼注疏序》引《马融传》。孙诒让《周礼正义》谓即《周礼传序》之佚文)……

       “自东汉迄隋唐,儒家学者几乎都以此书为周公所作。至宋朝,人们才开始怀疑,不过一开始也只是怀疑有后人羼入的可能,并未完全否定是周公所作。但到后来,随着材料和证据的累积,周公所作之说显然站不住脚。当然,在这样情况下要找出《周礼》一书的所谓真正作者是十分困难的。于是一些学者又纷纷从不同角度去推测它产生的时代,或认为出于春秋,或认为出于战国或认为出于西汉初,或认为王莽时。同时,否定了认为《周礼》是伪书说法。

       “从现有材料来看,最早对《周礼》提出怀疑的是宋人。宋代哲学家张载曾说:‘《周礼》是的当之书,然其间必有末世增入者,如盟诅之类,必非周公之意。’程颐也说:‘《周礼》不全是周公之书,亦有后世随时添入者,亦有汉儒撰入者。’(并见《经义考》所引)苏辙对《周礼》中的行政区域作了考察,认为《周礼》的记载与当时史实不符。胡宏又对《周礼》的六官建置作了研究,认为‘太宰之属六十有三,考之未有一官完善者,则王卿之属可知矣。’又说:‘刘歆乃以为太宰之属,置于王宫,其诬周公也,甚矣!’‘世传《周礼》缺《冬官》,未尝缺也,乃刘歆妄以《冬官》事属之地官。’(《经义考》引)以为《周礼》是刘歆的伪作。认为是刘歆伪作的还有宋人司马光、洪迈、罗璧,清人康有为、廖平等。

       “洪迈的推理大抵是从《周礼》的授受情况入手的,他说:‘《周礼》一书,世谓周公所作,而非也!昔贤以为战国阴谋之书,考其实,盖出于刘歆之手。《汉书·儒林传》尽载诸经专门师授,此独无传。至王莽时,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且置博士。而河南杜子春受业于歆,还家以教门徒。好学之士郑兴及其子众,往师之,此书遂行。歆之处心积虑,用以济莽之恶,据以毒癁四海,如五均六筦,市官赊贷,诸所兴为,皆是也。’(《容斋续笔》)

       “罗璧以该书的来源及与《尚书》的矛盾为据,认为此书是刘歆的伪作。其言曰:‘《礼经》,古今议其杂。《周礼》,则刘歆列上之时,包周、孟子张、林硕,已不信为周公书。近代司马温公、胡志堂、胡玉峰、苏颖滨、晁说之、洪容斋,直谓作于刘歆。盖歆佐王莽,书与王莽苛碎之政相表里。……意:其果周公之遗,不知孔子于礼,多从周,使周公书如此精详,当不切切于杞宋,求夏商遗礼,与夫逆为继周损益之辞?!又自卫反鲁,删《诗》,定《书》,系《易》,作《春秋》,独不能措一辞于《周礼》?!即孟子时,周室犹存班爵之制,已云不闻其辞,而谓秦灭以后,乃《周礼》粲然完备如此耶?兼其中言建国立制,与《书·洛诰》、《召诰》异;言封国之制,与《书·武成》及《孟子》异;设官之制,与《书·周官》、《六典》异;周之制作,大抵出周公,岂有言与行,自相矛盾乎?’(《经义考》引)

       康有为说:‘盖歆为伪经,无事,不力与今学相反。总集其成,则存《周官》。今学全出于孔子,古学皆注于周公。盖阳以周公居摄,佐莽之篡,阴以周公抑孔子之学,此歆之罪不容,诛者也!’又说:‘其本原出于《管子》及《戴记》。’廖平又以为是刘歆本《佚礼》而作:‘此书乃刘歆本《佚礼》,羼臆说揉合而成者,非古书也。何以言之?此书如是古书,必系成典实,见行事者。即使为一人拟作私书,亦必有首尾相贯,实能举行。今其书所言制度,惟其本之《王制》。今礼者,尚有片段。至其专条,如封国、爵禄、职官之类,皆不完具。不能举行,又无不自相矛盾。(如建国五等、出车三等之类。)且今学明说,见之载籍者,每条无虑数千百见。至《周礼》专条,则绝无一证佐。’(《古学考》)

       “综观以上诸人所论,他们之所以对《周礼》深疑不信,斥之为伪作,张心澂先生总结其原因有六:(1)来历不明。这又表现在以下三方面:①《史记》中没有言及,传授情况又不清,至刘歆时才出现;②《汉书·艺文志》虽有《周官经》六篇,但《艺文志》是本之于刘歆的《七略》;③关于以《考工记》补《冬官》之事,众说不一。《汉书·马融传》以为出自刘歆,但《南齐书》又言建元时(南齐年号,479——482年),才得《考工记》于楚王冢。《隋书·经籍志》又说,是河间献王以《考工记》补《冬官》。而孔颖达又以为是孝文帝时,使博士作以补之。因此,张心澂认为:‘综上种种,可见此书来历不明,已足为非周公所作之一证。而刘歆颇有作伪之嫌疑。’(2)先佚而后详。孔孟之时,对于先周之制,已不能详言。而经战国秦火以后,关于有周王朝典制大观的《周礼》,反而又在汉末出现,‘此,是为非周公书,之上证也。’(3)初出及推行时,有反对。也就是说,当时就有人怀疑,如:林存有以为黩乱不验之书;何休以为六国阴谋之书。(4)所言制度,与周初不合。(5)所言,与他书不合。(6)三次试验无效:‘一试于王莽;再试于宇文周;三试于王安石;皆失败。’张氏不仅揭示了前人之所以怀疑《周礼》的六大原因,而且又从七个方面对《周礼》成书与作者,作了进一步探讨。其推理程序是:(1)汉武帝以前作品;(2)战国时作品;(3)战国时策士之计划;(4)儒家兼法家、理财家之计划;(5)采两周及春秋时制度参以己意而成;(6)战国前期作品;(7)刘歆之改窜公布。‘综上所考,则《周礼》一书,为战国时期儒家而通法理经济者,所草拟之建国方略,至两汉前期发现而入秘府,及王莽时,刘歆见之,改窜而公布。’

       “古人研究《周礼》时,又有人提出一种较为折衷的观点,即认为此书由周公草创,经后人的不断加工而定型,这在前面已经提到。程颐就认为:‘《周礼》不全是周公之书,亦有后世随时添入者,亦有汉儒撰入者。’如宋人陈汲亦曾指出:‘《周礼》一书,国家法令政事所聚,或《政典》,或九州,或司马教战之法,或《考工记》。后之作者纂其典章法度,而成一代之书,有周公之旧章,后来更有续者。信之者,以为周公作;不信者,以为刘歆作;皆非也。’(《经义考》引)朱熹又认为:‘《周礼》规模皆是周公做,但其言语是他人做。某所疑者,但恐立下此法,却不曾行得尽。后世皆以《周礼》非圣人书,其间细碎处虽可疑,其大体,直是非圣人做不得。‘(《朱子语录》)现代的研究者,也有认为《周礼》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并没有贯彻在当时的现实政治中。

       “关于《周礼》的作者,古人除了以为是周公作,刘歆伪作,周官粗制而后人补缀外,也有人认为是战国或秦汉时根据当时文献材料加以个人理想而成。如宋人魏了翁即曾指出:‘《周礼》、《左氏》并为秦汉间所附会之书。《周礼》亦有圣贤礼法,然,附会极多。’又说:‘《周礼》与《左传》两部,字字谨严,首尾如一,更无疏漏处。疑秦汉初人所作,因圣贤遗言以是,成之。’(《经义考》引)毛奇龄在《经问》中也持类似看法:‘《周礼》自非圣经,不特非周公所作,且并非孔孟以前之书。此与《仪礼》、《礼记》,皆同时杂出于周秦之间,所在稍有识者,皆能言之。’又说:‘歆能伪作《周礼》,不能造为《周礼》出处踪迹,以欺当世。’梁启超认为,《周礼》虽然不是周公所作,但博大精思,在吸收不少战国时的政治观点和规章典制的基础上,加以取舍揉合,参以己意而成,因此当为战国末至汉初人所为。(详见《古代真伪及其年代》)

       “现代的研究者普遍认为,《周礼》既非周公所作,但也不是伪书。至于何人何时所作,大多认为具体的作者不可详考,而其成书年代或认为在战国,或认为在西汉。

       “陈连庆《周礼中所见的奴隶》(载《史学集刊》1989年第2期)从《周礼》所记的奴隶入手,对文中奴隶的来源、性质、隶属关系、工作等,作了较详细的考察,认为其中的奴隶和战国时的社会情况相适应,因而他指出:‘《周礼》的成书在商鞅变法之后,应该说是毫无问题的。……我认为把《周礼》的成书年代放在秦始皇之世,基本上是可以的。’彭休在《<周礼>的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载《文献》1990年第2期)一文中不仅对过去研究《周礼》的方法作了总结,而且提出了自己的新见解,他指出:‘历代学者大多是通过考证《周礼》中的部分职官或若干制度而立论,……虽然新论颇精,但由于缺乏贯通全书的证据,终属吉光片羽。’‘有些学者用金文材料研究《周礼》,取得不少成绩,但铜器出土很零碎,缺坏也很多,目前还难以完整地重构周代职官系统,所以仅靠金文材料来解决问题是有限度的。’‘还有些学者从研究《周礼》的思想脉络入手,推定其成书年代,这种方法有较高的科学性。但各家的研究视角及结论上都有很大差异。’鉴于此,彭林认为:‘应站在全局的高度,研究和把握全书的思想体系,从《周礼》内部寻找成书年代的印记。’于是他分五个方面对《周礼》所含的阴阳五行思想、国家政权模式、治民思想、治农思想、理财思想,作了详细的论述,得出的结论是:其一,《周礼》中所包含的各家思想及隶属关系,证明它不可能成书于西周;其二,在战国百家争鸣时期,各家之说互相攻难,很少互相吸收、转化,而《周礼》已将阴阳五行、儒法等思想融为一体,这种高度的综合,无论西周、春秋,就是战国时也未曾有过;其三,西汉之初,大一统的汉王朝为避免重蹈秦亡覆辙,需要一种多功能的思想体系,不仅要有儒家的伦理观、法家的强制性管理、阴阳家的神秘五行思想,而且还要把它们加以综合概括,融为一体。因此,只有西汉以后儒生才具有《周礼》思想体系的格局。故彭休文章最后认为:‘《周礼》的成书年代,当定在西汉初年高祖至文帝间为宜。’

       “总之,综观前人之论,《周礼》非周公所作,可以说是定论,虽然具体作者难详考,但她又不是伪书。当是战国或西汉初人根据当时的文献材料,记录保存了大量的有关两周时期的政治、法律、典制、社会、人伦等许多方面的宝贵材料,成为我们现在研究两周史及儒家思想体系的一部极重要的参考书。但对于其中的杂乱和后人的羼入,我们应客观地看待,既不能以偏概全,斥之为伪书;又不能对它字字均信,应征其事,考其实。也正如明人章潢所指出的:‘其体国经野,大典宏纲,未必非周家良法,所仅存者。而捃摭东迁以后,如战国时,制以杂乱乎其中者,岂尽无也耶?况周历八百余载,其礼制,初定于周公,而沿革润色,时异世殊,安知非东周之方策典籍?又安知非汉儒所补辑也耶?噫!读《周礼》者,于其是,而真知其如前代之所流传;于其非,而真知其为后代之所杂乱;师其意,不泥其迹。周公之心法,不即此,而会通哉?!’(《图书编》)

       “国语《周礼》的研究专著,除了贾公彦的《周礼注疏》四十二卷外,清代学者也作了大量而深入的研究工作,而其中以孙诒让的《周礼正义》八十六卷,因搜集了丰富的材料并进行细致的考订,最具参考价值。此外还有宋王昭禹的《周礼详解》四十卷、朱申《周礼句解》十二卷、清方苞的《周官集注》十二卷、惠士奇的《礼说》十四卷、江永的《周礼疑义举要》七卷等,亦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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