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熟人社会病

 笑什么 2015-03-26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注重“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有时甚至是礼大于法。其实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中国办事,个人能力,不是万能的;离开人情,是万万不能的。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民间把“熟人社会”称为“关系社会”、“后门社会”。在中国办事不能没有“熟人”,办户口、开证明要找熟人,哪怕手续已经很齐备不用熟人也能办;孩子上学要找熟人;买房买车票要找熟人;看病住院当然也要找熟人,总之干什么都要找熟人!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将中国传统社会的这种信任机制称为“特殊信任”,以对应西方社会的“普遍信任”。他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是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建立在私人关系和家族或准家族关系之上。人们只信任和自己有私人关系的人,而不信任其他人。

“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办事大多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熟程度、感情深浅程度,在这里责、权、利的界线较为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在公共事务中则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腐败、寻租行为的泛滥,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败坏。

在倡导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熟人社会”“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现代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而且,中国已然是得了熟人社会病,所谓的熟人社会病就是指存在于人类社会的某些时期,人们信仰、道德观、价值观以及所有言行过分打上“关系”远近、“熟识”程度等亲情的烙印,蔑视并违背公正、公平的社会伦理道德、专业制度、组织原则甚至法律等,形成了不正常的社会状态,以至于不利于人类生长发育和社会良性进步等。

费孝通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契约、制度和规则的逐步发育,法律就自然地成长起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扩大,“熟人社会”的诸多特征虽然仍有所保留,但就整体而言,中国城市社会正从“熟人社会”逐步转向“生人社会”。在传统社会的信任机制逐步“瓦解”,新的信任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当前,如何构建社会的信任机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有学者认为,我们也可以借鉴西方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并遵循中国社会的内在规律,从自身的“传统”中发展出自己的“现代化”。

在西方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超越了家庭和血缘。逐步形成了一个“陌生人社会”。在“陌生人社会”,信任多由契约产生,受法律保护,被称为“间接信任”、“制度化信任”。经过长期的发展,西方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已经比较成熟,对发展中国家信任机制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有学者认为,西方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与其说是双方通过媒介达成的“间接信任”,不如说是双方对契约或法律的信任,即“制度化信任”。在西方社会,契约的观念深入人心,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契约和法律充当了很好的信任媒介。因为双方要达成一定程度的信任,首先必须保证对方的行为是可以预期的,其次必须保证如果一方违约就能对其实行有效的惩罚。而契约或法律一方面把人们的行为限制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使双方对彼此具有某种预期;另一方面,把双方都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同时对双方发挥威慑作用,从而保证了信任关系。

毫无疑问,中国的熟人社会病俨然非常严重,若不治疗则后果不堪设想。而向西方借鉴构建信任机制,不失为治疗此病的良方,疗效好、用时短。通过媒体加强对违法失信者的曝光,通过法律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等,形成信用机制,共建法治和谐社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