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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严 车祸不止

 超越梦想之上 2015-03-26

立法不严 车祸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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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以来,杭州、南京、上海等地接连发生超速、酒后驾车撞人致死的恶性交通事故,惨祸频发一再引发社会舆论关于加大交通肇事行为惩治力度的呼声,而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不统一现象也屡遭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有关专家和社会人士呼吁,在交通文明意识、公民道德素质与汽车数量高速增长不相匹配的现实情况下,立法建设滞后是放任“马路杀手”的主因,司法环节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容易损害司法公信力,国家相关部门应从这些方面入手,迅速完善、健全交通法规,提高交通违法犯罪的成本。
处罚无力导致交通惨剧频发
今年8月4日晚9时许,29岁的杭州市民魏志刚驾驶保时捷越野车,在市区繁华路段斑马线附近撞上横穿道路的16岁外来务工者马芳芳,马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魏志刚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保时捷案”发生后,许多人自然联想到此前同城发生的“飙车案”。5月7日晚8时许,20岁的杭州市民胡斌驾驶三菱改装跑车在市区超速行驶,撞死了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谭卓,引发了国内外关注。“飙车案”发生不到3个月,罪犯胡斌入狱第5 天,杭州就再次发生酒后驾车撞人致死的恶性交通事故,有网民大声疾呼,“继谭卓、马芳芳后,法规调整还需多少行人生命?”
其实,恶性交通肇事事故不仅发生在杭州。
2008年12月14日,成都司机孙伟铭无证、醉酒驾驶,肇事逃逸,致4人死亡,1人重伤。
2009年1月21日,河南灵宝市司机王卫斌醉驾宝马连撞多人,造成6死6伤的惨剧。
2009年5月22日,上海司机庆某酒后驾车肇事,连撞4人,2人死亡。
2009年6月30日晚,私营老板张明宝在南京江宁区醉酒驾车,沿途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轿车,酿成5死4伤的惨剧,死者中还有一名孕妇。
杭州“保时捷案”发生后仅一天,即8月5日晚,黑龙江鸡西市又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50岁的张喜军酒后驾驶一辆路虎越野车冲进夜市人群,连撞20多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
8月6日晚,上海又发生一起酒后驾车夺命案,一名4岁男孩被撞死,3人受伤。
虽然各方面一再宣传酒后驾车的危险,但我国每年因醉酒驾车事故死亡的人数仍高达 10万人之多,平均每天全国就有277.7人死于酒后驾车。而近来连续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大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肇事司机都有过多次违规的不良记录。魏志刚共有超速、闯灯等8次违章记录;而孙伟铭半年时间里就有10次违章记录,而且从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成林说,国内交警对于一般的酒后驾车,能采取的就是扣证、拘留,教育意义和震慑作用并不大。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酒后驾车者最多面临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2000元,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除逃逸致人死亡外最高刑期是7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明祥认为,当前交通惨剧频发,与我国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规定过低不无关系。“除非有逃逸行为,否则交通肇事罪量刑不会超过3年”。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邹荣认为,目前国内相关的交通法规是对行为产生结果之后才进行法律惩罚,但是对于一些十分常见又危害巨大、并且可以预计到后果的违章行为,应该进行“过程性控制”,比如若达到一定程度,直接吊销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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