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司法局以四抓手推动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发布日期:2015-03-25 | 浏览次数:23 |
作者:平阳县司法局 |
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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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司法局整合各类资源,立足品牌化建设,以组织、职能、队伍、制度为抓手,全面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整组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抓组织。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类调解资源,在医疗、劳动、民商事、交通事故等矛盾相对集中领域设立8大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研究出台《平阳县学生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探索推进环保和信访领域调解组织建设,确保调解组织覆盖无死角。依托各镇综治地域网格和温州市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强 “线上”“线下”信息网络建设,切实开展预警研判、排查与化解工作。2014年以来该县共调解各类行业性矛盾纠纷2970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是抓职能。着眼征地拆迁、医疗纠纷、人身伤害、劳资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初步建成协调、处置、调解、理赔、救助、回访“六位一体”的纠纷防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红七月 服务月”等专项行动,深入村居农户,排查矛盾隐患。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及时疏导处置各类突发性矛盾纠纷。去年共调解群体性纠纷74起,涉当事人350名,达成协议金额1900多万元,有效节约诉讼资源。
三是抓队伍。以差异化发展为目标,完善人员结构,近年来不断更新调解百人专家库名单,形成“专业互补、技能互补”的团队优势。为每个调委会配备2-6名退休医学专家、法官、警官等专业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推进“个人调解室”建设,打造“陈文君个人调解室”“孙文光个人调解室”等区域性专业性品牌名片。不定期举办岗前培训、年度岗位培训、上级轮训、观摩交流,依托调解大讲堂,文化沙龙等载体提升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去年共组织平台录入培训3场70人次,业务培训22场,人数达3430人次,其中涉行业性调解培训达120人次。
四是抓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出台《平阳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相关文件,确保各类纠纷严格依法调解。统一文书格式,规范个案卷宗,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以奖代补”,健全完善警调对接、调诉结合等工作机制,通过开设热线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平阳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创新年终考核,采用理论闭卷笔试结合日常业绩评分,并与奖金挂钩。制度推行以来共评选10名优秀调解员,22份优秀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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