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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

 川后 2016-06-26

中新上海网622日电 (记者陈静)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上海市司法局22日披露,2015年,上海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330959件,调解成功312441件。其中,专业性行业性纠纷218873件,占总数的66.1%20161-3月份,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78793件,调解成功74963件。其中,专业性行业性纠纷52431件,占总数的66.5%

22日,上海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法学会、市司法行政工作研究会联袂举办“十三五规划与司法发展系列研讨之二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人民调解新发展”理论研讨会。

上海市综治办副主任谷继明、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分别致辞,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王学泽和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善和分别作了讲话。研讨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春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共同主持。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积极开展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创新发展的路径探索,建立梯次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种类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再局限于社区群众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而是已经基本覆盖了民事纠纷、刑事和解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房地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纠纷。

该局表示,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例如:解纷渠道的多元化,对人民调解提出新要求新挑战;日趋原子化、碎片化、复杂化的社会关系对传统调解形成冲击;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竞争常态化;公众对优质调解的期待空前强烈。如何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迫切需要从理论的高度加强研究与探索。

与会人员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秉持社区治理、多元化解、创新发展等理念,着重从四个方面进行交流研讨。

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闵行区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颇有特色,闵行区司法局作了题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人民调解的新发展”的交流发言,认为:要构建党委、政府统筹,司法、公安、房管、综治等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引入人民调解、律师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本模块;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运作机制,规范调解员培训机制、建立特聘调解员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和物业纠纷法律顾问机制,实现物业纠纷信息化;探索公益性收费和市场化运作机制,为社会组织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杨浦区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功能和作用”为题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从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市级议事协调机制和专家咨询库,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拓宽受案渠道,建立纠纷分流、衔接机制,注重知识产权专业调解人才培养等途径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服务、保障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市公安局介绍了本市公安机关调解工作的实践,推进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两所联动”化解社区矛盾,以及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的经验。

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本市积极探索建立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201512月,浦东新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建立了全国第一家专业人民调解中心。目前,中心已有医调委、物调委、交调委常驻办公,并建立了一支职业化的调解员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以每人每年6万元额度予以经费保障,现有34名全职的人民调解员、3名专职调解秘书,建立了1082人的智库队伍。浦东新区司法局以“以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为题,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专业人民调解”、“专业人民调解该怎么做”、“专业人民调解如何进一步发展”等重大问题,描绘了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的浦东模式。他们认为,发展专业性人民调解必须以规范化和职业化为基础建立可操作的综合性调解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员应当纳入职业序列,薪酬不低于同资历的社会标准水平,并有完整的等级晋升及薪酬调整等远期规划;在专业人民调解如何进一步发展这一问题上,新区司法局建议,要从队伍、能级和市场三个维度,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打造一支业务精、专业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以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为平台,发挥孵化器功能,主动对接各类社会力量发起成立的专业调解组织,统一办公场地、统一调解标识、统一调解流程、规范窗口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打造解决各类疑难杂症的大平台。

在人民调解实践中促进社区治理与法治建设也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普陀区司法局以“人民调解促进社区自治、共治、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为题作了交流发言,指出人民调解在社区自治、共治、法治建设中,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民主协商的平台性作用、强化法治意识的教育性作用、弘扬社会道德的凝聚性作用。人民调解促进社区自治、共治、法治的实现路径,首先,要以“大治理”理念为统领,为人民调解提供运作保障;其次,要以“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为抓手,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资源,为人民调解提供资源保障,要借助新媒体平台,提升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知与重视;第三,要以“培育社会组织”为重心,为人民调解提供长效保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会作用,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水平。要以“优化队伍建设”为基点,为人民调解提供人才保障。徐汇区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中的新发展”为题作了交流发言。近年来,徐汇区在全区范围大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同步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业调解中心,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进居村委调委会,重新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的人民调解。徐汇区司法局认为,要增强群众对人民调解服务的“获得感”,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丰富并延伸人民调解服务内容,提供在线调解咨询、在线申请调解等“一站式”、“零距离”调解服务;要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认同度”,下沉法律服务力量,使地区纠纷的化解具备新的支撑;要打好矛盾纠纷化解的“组合拳”,不断深化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鉴定、第三方评估等对接,推动区专业调解中心承担“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作用,打造“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

如何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路径?一是要夯实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巩固基本盘,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初始状态。二是要提升人民调解的包容性发展能力,始终关注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对新型、热点矛盾纠纷保持足够的敏感,并主动参与调解,继续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拓展新的工作领域,以开放的心态面对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大力建设便民利民的综合型调解服务平台,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提高人民调解利用率。四是要构建更加有利于民间调解的制度生态,建立体系化的人民调解与诉讼衔接制度,探索调解前置,增强人民调解的拘束力,普遍建立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告知制度,多渠道加强调解经费保障,探索大众化与职业化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在专题讨论环节,聚焦“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两个专题,与会代表、专家学者、网友展开了热烈的线上线下互动,廓清了实践中存在的认识迷雾,拓展了解决瓶颈问题的思路。

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市相关部门、司法部基层司负责同志、工作人员以及媒体记者、高校学者共100人参加会议。本次研讨会采取O2O(online to offline)形式,网上同步直播,并在新浪微博@上海司法行政发布进行实时图文直播,活动进行期间阅读量即达4.2万。

注:请在转载文章内容时务必注明出处!   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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