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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27名退休职工讨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lgzlawyer 2015-03-28

11月6日,崂山区司法局副局长李丹石、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亭利、山东诚功(崂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超、徐腾龙等一行,到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栲栳岛社区,向王某某等27名退休职工发放早在退休时就应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共计19万余元。

王某某等系崂山某厂退休职工,当年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一个子女。自2003年起,王某某等27名职工陆续办理退休手续,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但王某某等人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

2013年10月,退休职工们在知悉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后,向厂方提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申请,但遭到厂方断然拒绝。退休职工们多次索要无果,情绪激动。2013年11月,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当天便指派山东诚功(崂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超、徐腾龙承办该案。整个案件时间跨度一年有余,陆续经过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程序,期间厂方极力推诿责任,职工们心急如焚。2014年7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厂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向退休职工发放该养老补助,但厂方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判决。区司法局始终惦记退休职工的实际困难,对该案给予持续关注。2014年8月,区法律援助中心第四次提供法律援助,代理27名职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10月底,在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强制执行回退休职工们期盼已久的养老补助款共计19万余元。

看着手里攥实的补助款,心里想着两位承办律师的奔波忙碌,老人们感激的连连称赞,拉着办案律师的手,纷纷表示“以后遇到难事就找法律援助,相信司法部门能为咱老百姓办好事”,并向崂山区司法局赠送一面绣有“为民服务,维护正义”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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