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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地区清明时节祭亲与扫墓习俗

 和谐最美图 2015-03-28

乐昌地区清明时节祭亲与扫墓习俗  

2012-03-30 17:08:35|  分类: 粤北文化 |举报 |字号 订阅

                                                               张志顺 李水庭 朱满肚

乐昌清明节有修坟挂纸扫墓的习俗。规矩:可在清明节前三天开始,立夏前扫完墓。立夏后挂无人挂纸的孤坟。有“若要富挂野墓”的说法。如果是新坟,要在社前挂,叫新坟不过社。旧时各姓都设有公堂,扫墓时各公堂杀猪办酒席,还分清明肉,。男丁有份,女丁没有份。另外,房长和有功名的加分功名肉。

解放前每年清明时节,由族老出面,召集同姓家族所有男丁,不论大小老幼,聚集祖墓前举行隆重的祭典仪式。这种仪式因其内容不同而有各自的称法:简而言之,有猪肉分的叫“祭亲”;没猪肉分的叫“扫墓”。

“祭亲”中的猪肉又有两种分法。首先是“功名肉”。所谓“功名”,高小以上毕业者即被视为获取了“功名”。功名获得者,可以先于其他“男丁”另得一份猪肉。这类功名肉,多为族中富贵人家所得。贫困之人,衣食住行尚且无暇顾及,何来闲钱余米送儿求学?又怎可获取“功名肉”?小小一块“功名肉”,却也深深地烙上封建科举制度的痕迹。

二是“红丁肉”。“红丁”即“男丁”。这类肉只分男不分女。家中男丁兴旺者,可分得一二十斤或者更多,宛若过年。有的家庭却因无子而视清明为畏途。如某家生下五个都是女孩,连夫妻在内,人头虽有七个,红丁肉只有丈夫的一份。待这份肉拿回家中,抢而食之,顷刻食尽。女孩们还未能解馋,却眼巴巴望着黯然神伤的父亲,真是一场欢喜一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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