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为什么不认同晚年的巴菲特和费雪式投资法

 海陌 2015-03-28
  1960年代中后期,费雪开始投资摩托罗拉,持有21年,股价上升了19倍,折合每年平均增长15.5%。 沃尔特·施洛斯1956年至1984年一季度28.25年有限合伙人公司复合收益率为21.3%,有限合伙人扣除掉20%的利润提成后的复合收益率为16.1%.费雪投资生涯复合收益率大概15%,可见成长股不如买便宜货。

费雪集中持有那些伟大的企业无法战胜沃尔特·施洛斯分散持有一堆烟屁公司接力。所以我对晚年的巴菲特和费雪式的投资方式始终持否定态度。

即便你的能力比费雪大师还牛逼,能够捕捉10年10倍股。靠10年10倍股是无法取得王亚伟、彼得林奇的那种成绩的。王亚伟的成绩是6年12倍,彼得林奇如果持有10年10倍股的话,他也达不到复利29%(超过10年10倍)。也就是说,如果王亚伟和彼得林奇靠10年10倍股的话还拖后腿。这也就是为什么晚年的巴菲特成绩不如早期的好。

10只30%涨幅的股票接力,成绩是10年13.8倍。找10只能涨30%的股票比找一只10年10倍股更容易。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可行。如果说我真的蓝汛在4块多钱的时候的能涨到现在的8块多那是骗人。我只知道那个价位明显被低估了,后面有很大的上涨空间。马化腾在腾讯60块钱的时候都对腾讯的股价感到很悲观。

裘国根把自己的投资理念概括为“价值基础上的博弈”又或者叫“价值投资接力法”。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他对这种投资方法阐释为:如果一开始我就能看到一家公司从1成长到10,就不存在接力的问题,但我们又不是神仙,每个人看未来的穿透力总是有限的。

“价值投资接力法”就是投资标的达到预期收益后不要简单机械地长期持有,而是通过“接力”的方式换成另一个安全边际更大的投资标的。在当前信息透明度较高的时代,市场有效性在不断增强,很多预期都在提前被反映,用接力法会更有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