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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点``点 2015-04-01

  中国江苏网4月1讯  昨日,国务院第660号令正式公布《存款保险条例》,酝酿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将于5月1日起正式执行。《条例》规定,一旦银行破产,个人存款最高赔偿50万元。在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加快的背景下,储户的财产该如何安放?

  最高赔付50万,保费银行掏

  存款保险,并不是由储户缴纳保费,而是银行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向指定机构缴纳保费,其目的是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一旦银行破产倒闭,该机构将为储户提供赔偿。

  从我国利率市场化发展的角度来说,存款保险制度是关键一步。“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年,利率市场化的任务有待完成,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大势所趋。”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陶士贵说。

  目前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大都执行限额赔付。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普遍上调了赔付限额。美国从10万美元上调至25万美元,英国从3.5万英镑上调至8.5万英镑,欧盟成员国从2万欧元上调至10万欧元。日本自1986年推出该制度以来,最高赔付金额为1000万日元及利息。相比之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高于世界多数国家水平。

  《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息在50万元以内,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不过,50万元的最高偿付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需要调整最高偿付限额,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调整。

  此外,《条例》还规定,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管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不在保险范围内。

  存款人都受益,“大搬家”不会现

  一直以来,我国的储户习惯性认为银行存款是最安全的。然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打破了这一观念。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是否会带来存款大规模搬家?如果搬家,是该选择高收益还是更稳定?是大银行还是中小银行?

  近两年来央行连续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差异化进一步显现。大银行由于存款量大,所以各期限利率相对较低,中小银行、尤其是农商行为了争取更多的存款,各期限存款利率高于大银行。

  据介绍,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将采取差别化费率,这就使得大型银行存款安全性优势明显提升,而中小银行存款高收益的优势被削减。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降低了系统性金融风险。”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总经理娄丽丽说,存款大规模搬家的现象不太会出现,因为根据对2013年底全国存款的测算,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覆盖我国99.63%的存款人,储户没有必要急着把存款搬到大银行。

  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耿强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对老百姓的金融风险意识,也是一种直接的培养。“存款也是一种有风险的理财产品。”他说,风险大小与存款利率高低挂钩,选择银行的时候,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要考虑高收益背后的高风险。

  陶士贵认为,对于储户来说,存款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但是安全性并不仅看银行规模大小,更要看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银行要想争取更多的储户,就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和透明度,让储户感觉到放心。

  理财有风险,刚性兑付或打破

  目前,存款理财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银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的刚性兑付会否打破?

  “从我们行来看,存款在10万元以上的客户仅占10%,大部分是10万元以下的客户。”某城商行零售部客户经理告诉记者,相比于存款利率,储户更愿意把钱放到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里面。而银行为了满足储户的需求,推出了各种类型、各种期限的理财产品。“银行为了稳定客户,即便是自身的理财产品、代销的理财产品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率,均会通过刚性兑付让客户满意。”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说,其实,从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来说,刚性兑付是不应该存在的。

  存款理财化,并不意味着这类产品可以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存款,而不是理财产品。”陶士贵说,从银行角度来说,理财产品都有合约,都在执行“买者自负”的契约精神,但实际上刚性兑付是存在的,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刚性兑付或将打破。

  在汇丰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看来,由于银行理财是银行主导的,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也有利于提高银行理财的风险意识。“由过去隐性的政府担保逐渐转向明确的保险制度,这样储户才能清晰地意识到,哪些情况下受到保护,保护的程度是怎么样,打破刚性兑付的思维惯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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