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解答如下: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知识:分期付款购车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辆应被视作车辆买卖合同,按照合同义务的相关属性,在购车者和出售者之间设立了以具有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如果购车时约定,在未付清购车款之前,车辆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双方的约定应被看作卖方与买方之间内部的一种缔约行为,您公司在这种情况下不享有车辆的管理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按照通说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分配来衡量,均不应将车辆出售者作为事故赔偿主体对待,因为当事人双方的内部约定得对抗车辆所有权的转移(这种情况下,机动车出售者只是名义所有权人)。 综上,卖方在本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1.《合同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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