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宣布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为三成,一套房首付比例为两成。从2015年4月7日起实施新规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4月7日起,深圳将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30%。职工申请组合贷的,首付比例还得同时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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