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效率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依法”的轨道

 庸庸学馆 2015-04-07

效率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依法”的轨道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杨诗哲

近日,一些“大拆大建”、铁腕执政的地方主官因违纪违法问题而接受组织调查,其中不乏一些执政风格特立独行、效率颇高的“能吏”。事实上,过分关注一两名毁誉参半、个性鲜明的问题官员没有什么意义,真正值得讨论的是,隐藏在这些落马激进官员背后的关于法治和执政效率关系的深刻命题。

长久以来,在以GDP为衡量标准的政绩锦标赛中,一些官员倾整个行政肌体之力,从土地开发到城市建设、从招商引资到私有化改革,在短期内迅速推动公共项目进程,大有“迅风振秋叶、千钧击一点”的迅猛之势。其中不少人还博得了“想要干事、能干成事”的名声。

另一方面,一些官员在“一言九鼎、绝对权威”的决策地位上,在“狂飙猛进、只争朝夕”的政策执行中违反了法律法规,践踏了法治红线。其结果是,取得了短期内的业绩效益,却破坏了长远的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须知辉煌的政绩可以通过勤勉取得,而权力一旦挣脱法治的缰绳,对于主政城市政治经济社会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却是深远的。从此意义上说,这些人同时也是“违法干事、反干了坏事”的官员。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规矩纪律予以约束,越能干事的人,有时反而干出了坏事。法治和效率的关系也是如此:法治是基础,效率是阶梯;法治是轨道,效率是列车。基座如果不稳,升得越高反会跌得越深。列车如果脱轨,速度越快只会伤亡越重。没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再有雷厉风行的工作效率、超凡脱俗的个人魅力,都不过是给“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规律添加更为鲜活的例证。历史和实践也一再验证:有了法治,效率才会是人民的获得感之来源。没有法治,效率就可能是很多人痛苦感的病原。

法治应是官员执政的底线和红线。有观点认为“有为贪官优于无能清官”,还有的说法试图为贪腐洗白:“作出了重大贡献,贪一点无伤大雅”。这些谬论错在丧失最起码的原则意识,没有认清在遵纪守法的底线和红线面前,任何所谓的“原则”都要让位:哪怕行政绩效是100分,只要在违纪违法上扣了1分,那么这个“100”减“1”的运算结果只能是负数。这就是法治为权力构建的行动界限:只有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腐败才能丧失滋生的土壤。

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踩着不变的步伐开展反腐败斗争,正是依循着同样的原则:无论是什么人,职务有多高,做出过多大贡献,一旦越过了法治的原则底线,必然招致法纪惩处的铁拳。从此意义上说,反腐通过打击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行为,必将推动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精神的迸发。这些争议官员的落马,恰恰是对违法乱纪行为的肃清,象征着违法执政的残阳褪去,依法治国的旭日升起。(杨诗哲)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