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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欲与俱乐部女员工开房遭拒 引发聚众斗殴

 秋林文汇 2015-04-12

因为邀人聚众斗殴,造成4人轻伤,4人轻微伤。4月10日上午,顺庆区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31人因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窝藏罪等被判处6个月至7年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1人被宣告判处实刑。

案情 组织聚众斗殴

2014年8月30日晚,杨书、曹涛、李峰林等人来到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北干道的某歌城喝酒玩耍,由“万家灯火国会”俱乐部的佳丽部女员工张颖等人作陪。在兴致高昂、酒精刺激之下,杨书眼见张颖年轻漂亮就起了别的心思,于是主动邀约其外出开房,但是被张颖拒绝。恼怒之下,杨书强行拿走了张颖的挎包离场,欲以此逼迫她跟自己走。张颖追至歌城楼下,在烧烤摊处遇见了俱乐部佳丽部的主管阿莉以及杨浪、黄君、何江等人,将自己刚才的遭遇告诉了他们。阿莉来到歌城包房,要求在场的曹涛、李峰林打电话给杨书归还挎包,不然就不能离开。曹涛、李峰林打过电话后,未能唤回杨书,自己想走却被阿莉等人阻拦,双方遂发生争执。在这个过程中,两边的对立情绪逐渐加重、矛盾激化,开始发生肢体上的冲突。阿莉就打电话通知俱乐部佳丽部经理朱志少前来处置,又让黄君、何江去邀人过来打架。朱志少得知情况后找来俱乐部总经理黄龙,黄龙到了之后不仅没有劝阻打架而是推波助澜,于是在手下员工的联系之下,陆陆续续从俱乐部人事部、营销部等处喊来了三四十余人,期间还准备好了砍刀、钢管等工具。

此时被人围堵不得出去的曹涛等人怕了,也开始打电话叫朋友王六过来帮忙打架。王六又找来其他6、7人会和后也分发了砍刀、钢管等工具乘坐出租车赶往事发地点。在王六等人到场之前,引起纠纷的杨书自己找来“耗子”等三人乘坐出租车回到此处想找回场子,但是看见俱乐部这边人多,就没有下车,嘴里喊着“你等到起”又匆匆离去。而后面王六等人到场之后,与俱乐部的人开始持刀对峙。俱乐部这边黄龙则下令将对方的人全部围住。当这三四十人行动起来的时候,曹涛他们开始四处逃跑,但终因为人数差距太大,连同自己在内共9人被捉住了。追撵的过程中,俱乐部这边有1人被砍至轻微伤。而此后靠着人多势众,俱乐部方面逼曹涛等9人下跪,并持工具进行殴打,造成4人轻伤、3人轻微伤。公安机关介入之后,在现场发现并扣押砍刀7把,又于“万家灯火国会”俱乐部宿舍内发现砍刀18把、钢管12根、甩棍2根。在公安侦查阶段,何江等5人又主动供述了另外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两名参与斗殴的被告人被田某窝藏。2月10日,顺庆区检察院以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窝藏等罪将31名被告诉至法院。

审理 历时一天半

据了解,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自4月8日下午开始,顺庆区法院对这起涉及31人的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

“该案由于被告人众多,审理的难度比一般案件要大一些。”顺庆区法院刑庭庭长郑守明告诉记者,为了审好这件案件,该院刑庭抽派精干力量,专门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就庭审程序有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并制定了庭审预案,使庭审能够顺利进行。

“审理过程中,我们根据庭前会议达成的一致,注重控制好庭审节奏,第一天下午的庭审对主要的几个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询问,查清了案件主要事实,第二天对剩余的20余人很快完成事实调查,并组织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一天半,4月9日下午完成了对案件的审理。”郑守明说。

宣判 11人获实刑

4月10日上午9时左右,听说法院要对该案进行宣判,很多被告人的亲属提前来到顺庆区法院第二审判庭旁听。

上午10时许,法庭准备宣判,31名被告人被依次押解进入法庭。法院认为,阿莉等20人一方与曹涛等9人一方,积极参与双方聚众斗殴,杨书邀约他人与对方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何江等5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田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进行窝藏,其行为构成窝藏罪。除杨书外,俱乐部方20人与曹涛方9人是共同犯罪。俱乐部方黄龙、阿莉是主犯,其余19人是从犯。曹涛方曹涛是主犯,其余6人是从犯。杨书聚众斗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系犯罪未遂。同时对9名未成年人以及具有自首、立功表现的被告人予以从轻减轻处罚。遂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判处阿莉等30人7年11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11人被判处实刑,20人被宣告缓刑。阿莉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1个月,黄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曹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决宣告完毕后,法警给之前取保候审的杨书戴上的手铐,原因是杨书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需要收监执行。“杨书的行为动机卑劣,而且是引起这起斗殴事件的导火索,其行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虽然他是犯罪未遂,法院也没有对其宣告缓刑。”郑守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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