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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细辛辩

 johnney908 2015-04-13

 

                                  细   辛  

细辛一药,自宋元祐·陈承所作《本草别说》中云:“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过则令人气闭不通而死”以来,市医畏之若鸩,皆避之不用或用之钱许,然而笔者在痰饮病的治疗中体会,细辛量小犹如没用,不能达到温阳化饮的作用,必须大量使用方能奏效。但当今医患关系紧张,即便给患者治好病,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找麻烦,如是则使医者跌入万丈陷阱,免不得“割地赔款”。致上古治饮之良药,不能大行于世而治病救人,反遭市医之无端毁谤。细辛一药,犹如中医人自己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威胁着中医人的医疗安全,同时也在损害患者的利益。那么,细辛真是有毒吗?细辛过钱真能令人气闭而死吗?就此问题笔者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神农本草经》记载:“细辛,味辛温,主欬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明目,利九窍,久服轻身延年。”居上品且可久服。宋代以前,细辛的使用一直是大剂量使用的。如东汉·张仲景在《伤寒论》中的治饮名方小青龙汤中的用量为三两,考汉权一两合现代计量单位是15.625克,三两即是46.875克!射干麻黄汤中的细辛用量亦为三两。唐·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治疗痰饮的诸多方药如旋复花汤等,细辛的用量一般在二两至三两。

也就是从宋代以来,历代本草均记载陈承的说法。但其说法究竟是否正确,却没人去追究研究,只是人云亦云,原话照抄。即便是到了今天《中药大辞典》中记载细辛的毒性研究也仅是对细辛挥发油及醇浸出液在小白鼠身上得出的试验现象,并提及醇浸出液毒性大于水煎剂。但水煎剂及在诸多药的组合中毒性如何,却只字未提。用量呢,最高剂量3克(一钱)!那这个3克依据又是什么呢?是不是象“帧”字一样,本应读zheng(正),只因大家都读zhen(真),据此新华字典就将其读音改成zhen(真)了。

但历代有识之士对此颇有异议,亦不乏远见卓识。如清·陈修圆在《神农本草经读》中说:“宋元佑·陈承谓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过则令人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可多用?方书之言类此者不少,学者不能详察而遵信之,伊黄之门终身不能入矣!”此一番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退一万步说,就算细辛用量不可过钱,如果此说是以陈承为依据的话,那也应该是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绝对不能扩而展之!如果连汤剂之中都不可过钱使用,那这个依据又是从哪里来的?果然如此的话,张仲景的《伤寒论》大家都不要学了,更不能作为经典来学!因为你的细辛不但过钱了,而且还过了那么多!

再者,这细辛不过钱的标准是针对老年人?壮年人?还是针对儿童?如果正常情况下,以壮年人为标准,细辛过了3克就“气闭不通而死”,那么对儿童用细辛3克岂不是要毙命了!老年人也应该很难承受这3克细辛了。而事实上,现在实行的这个所谓的“标准”,不论老年、壮年人还是儿童,只要你的处方没过3克,药房是照发不误的。显然,这个“标准”是站不住脚的,也是幼稚和可笑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笔者从医二十年,在化饮解表时使用细辛一般在10――50克,无不效如桴鼓,可以说活人无数。如治一老妪,咳喘二十余年,虽经各种治疗仍反复发作,经用小青龙汤,细辛用至50克,仅一周时间,喘咳皆消,患者颇以为奇,后以原方化裁为丸长服,不但咳喘不再发作,竞连感冒也未再得过。令一类风湿患者,关节疼痛十余年,累服各类药无效,经服桂枝汤加细辛化裁,其中细辛用量在30――50克之间变动,服用时间长达一年半之久,并且仍在继续服用,不但关节再也没疼过,而且也没有发现任何毒副作用。类似患者不胜枚举。

以上两个患者的细辛使用,不但量大而且时间长,再加上笔者二十年来对细辛的大量使用,足以证明细辛不但不会令人“气闭不通而死”,而且是一味济世良药!“细辛不过钱”不过是市医读书不求甚解之辞,因此恳请中医药界权威机构,详加考证及研究,摘掉悬在中医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还细辛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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