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来自济南日报记者
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那这一次的主要创新点有哪些? 答(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祝令华):《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规律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多元开放,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在考核方式方法上,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基础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性评价与差异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主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不得简单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等次。坚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定评,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教师兼职的,考核内容应包括履行兼职岗位职责的情况。 文件明确了教师考核主要内容,充分体现出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对每一个考核指标都提出了主要考核方式,考核评价结果主要依据平时考核记录,参考学生、家长、家委会及社区的意见等确定。 文件中明确规定,年度考核的等次不能高于职业道德“一级指标”的评定等次,强调了师德的重要性。对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参加交流,但不服从交流安排的等3种情况明确规定年度考不能评为优秀,鼓励教师努力工作、积极奉献,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同时,明确规定对10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情况,教师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从严规范、约束教师从教行为。使教师清楚地知道提倡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重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指导、诊断功能。考核工作结束后,要深入分析研究考核结果,对教师加强专业指导,帮助教师发扬成绩,改正问题。
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学习学分管理办法》提到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机制,请具体介绍一下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做法? 答(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 祝令华):山东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上对教师培训、考核、管理、使用进行了系统设计。文件提出,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60学分。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实践等自主研习活动,校本培训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学分。中小学教师在五年周期内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各学校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提取继续教育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管理费和证书工本费。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健全向农村中小学倾斜的教师管理机制,在出台的4个文件中,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积极探索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设立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岗位。在特级教师评选中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适当倾斜。在职务(职称)评聘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在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工作中,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对从城镇交流到农村偏远地区的校长教师,加大倾斜力度。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切实解决到农村任职任教的校长教师食宿问题。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有关评先树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二是在我省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的基础上,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 三是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 四是对学生规模小、教职工人数少的学校,以及安排教师支教走教的学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或比例可统筹使用。 五是把五年一周期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作为刚性规定,有利于维护乡村教师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政府为每一位教师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使每一位乡村教师都能够走出来参加免费的学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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