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诉你:寄快递(件)也有学问!
201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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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号「我是公民」 快件有时是维权甚至打赢官司重要证据。 3.收件人、收件地址:如对方是公司、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合同内注明地址,则以合同注明地址为收件地址;若无明确地址,则以该组织在工商等行政机关登记地址为收件地址;收件人可写法定代表人名字、负责人名字。如对方是个人,同样首先以合同注明地址为收件地址,若无合同(或合同未写地址),则以身份证上的住址为收件地址。 4.邮件详细说明(内件品名):此列信息尤其重要!一定要写明寄的是什么文件。若随便写个文件或者什么都不写(谁知道你寄的是什么文件?),那么在法庭中该快件也难以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证据。如:债权人甲要求债务人乙还款,则应在这里尽量写为“关于甲要求乙偿还XX债务的函”(可以在旁边再细化写明乙于XX年XX月XX日向甲借款XX元未还等)。或如:甲向乙支付了货款,乙方迟迟不发货,则甲可在内件品名里写为“关于甲要求乙尽快履行XX合同内的XX(发货)义务的函”等。 5.将所发的函件全部复印一份并将寄件人的存单保存好,记清单号。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尽快上EMS官网把送达信息打印保存(网上的投递信息只保存半年)。如此,函件、寄件单、送达信息可形成向对方要求履行义务或提出主张的完整证据链,打赢官司也更有保障! 以上关于寄快件的小技巧,除了维权需要外,建议在公司上班的朋友也可以学起来,这样既可保护自己,又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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