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招投标是否是获取特许经营权的唯一方式
日期:2015-4-22 字体:【小 中 大】 阅读:14 次
从《招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角度讲,由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对PPP项目是否需要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并无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对PPP项目授予特许经营权,并非必须采用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方式,还可以通过拍卖、竞争性谈判甚至直接授予等多种方式进行。 从《政府采购法》角度讲,依照《政府采购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看到,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从中国现有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看,招标不是获取特许经营权的唯一方式。 委政策法规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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