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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的判决

 昵称13128804 2015-04-23

2011年4月21日,春日的上海阴雨霏霏,不过对陈金娣的哥哥陈碧荣来说,这将是一个崭新的开始。2002年,陈碧荣被判入狱14年,因为表现良好,减刑4年,他提前出狱了。55岁的陈碧荣身体状况不是太好,但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有亲人,年过九旬的老父亲,还有在他服刑期间对他一直关照有加的妹妹陈金娣。

陈家兄妹七个,陈碧荣排行老六,最小的妹妹就是陈金娣。2002年,陈碧荣入狱前,已经和妻子离婚,儿子也被妻子带走了。所以,他入狱的这十年,最常去探望他的,就是妹妹陈金娣。尤其是后来陈碧荣身体不好,患上了糖尿病,也是妹妹送衣送药,一直照顾着他。


2011年出狱后,陈碧荣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妹妹陈金娣。原来,在2009年的一次探望中,陈金娣告诉陈碧荣,父亲名下的老房子马上要动迁了,家里人都有份,按照动迁政策,他可以获得15万的补偿款。 因为服刑,陈碧荣无法亲自处理拆迁事宜。他就写了个委托书,要求把自己的拆迁款交由陈金娣保管,以便自己出狱后有个依仗。

可是,出狱后的陈碧荣却发现,妹妹居然跟他撒了个弥天大谎。

原来,陈碧荣回到家,从父亲处看到了一份《家庭会议纪要》,里面清楚的写明了当年家里人关于老房子动迁补偿的分配方案,而他应得的补偿款根本不是陈金娣告诉他的15万,居然是71万。15万与71万,差了3倍多,这其中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是动迁的政策有了巨大调整,还是陈金娣有意在欺瞒陈碧荣呢?那份关键的《家庭会议纪要》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早在2008年,陈碧荣家里位于黄浦区老太平弄的老房子要拆迁。这套房子在父亲陈瑞林的名下,老父亲年过九旬,养育了兄弟姐妹7人,他们的户口也大多在这套房子里。


老房子是上下两层的格局,动迁之前,家里人被分成了两个户口本。一层的户口里包括了陈碧荣的大姐和两个哥哥。而二层的这个户口里则包含了老父亲和老母亲,二姐陈宝娣一家、陈金娣一家以及陈碧荣一家,总共11位安置对象。二层的这个户口对应了22.8平米的产权,为这11个人带来了将近300万的巨额补偿款。

所以,他们决定开会商讨这笔钱的分配方案,为了保证还在服刑的陈碧荣的利益,陈金娣专程去监狱问陈碧荣是想要钱还是要房子,陈碧荣觉得安置的房子太远所以选择了要钱。

于是,2009年2月8日,老父亲陈瑞林召集全体成员举行了一次家庭会议。最后经过一番商讨,终于得到了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分配方案:用这笔293万的巨款申购了4套动迁房,剩余的165万则进行现金补偿。其中,父母获得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以及17万元人民币。二姐陈宝娣及儿子获得一套两居室的房子以及42万元。最小的陈金娣及儿子则获得两套房子以及16万元。而缺席的陈碧荣,则不拿房子,获得数额最高的71万元补偿款。


这个结果获得了家里人的一致通过,并形成了一份《家庭会议纪要》,相关人员都意义一一签字为证。因为陈金娣是陈碧荣的全权代理人,2009年3月11日,动迁公司将陈金娣名下的16万,陈碧荣的71万以及家里其他人的补偿款,一共109万元,全部汇入了陈金娣的银行账户内。

由此看来,陈碧荣应得的房屋动迁款确实是71万,且几年来一直暂存在陈金娣处,在这份《家庭会议纪要》上写得一清二楚,而陈金娣的亲笔签名也赫然在列。那为什么陈金娣当初跟哥哥说的补偿款只有15万呢?

陈金娣说,她手里的那份属于陈碧荣的动迁款其实只有25万,根本就不是71万。多出来的那50万其实是属于自己的。按陈金娣的说法,因为她名下的一家除了自己和儿子,其实还有再婚的丈夫和其子女两个安置名额,所以按照25万一个人的标准,这50万是归她的。至于在《家庭会议纪要》里为什么要归到陈碧荣名下,则是不得已而为之。

陈金娣说,当时是因为被分出去的大哥和大姐来闹事,陈金娣为了平息事态,就把这50万的实际归属隐瞒下来,说成是在陈碧荣名下了。

陈金娣说,实际标准是每个人25万,扣除自己这些年探视花在哥哥身上的钱,确实只有15万这么多,自己并没有撒谎。此时的陈碧荣尽管心生不满,但他又觉得,这么多年妹妹对自己确实相当照顾。陈碧荣跟妹妹说,其他都不追究了,只希望妹妹能从自己那部分钱里拿出十万块给儿子。

按说,就算陈碧荣应得的补偿款不是71万,是陈金娣所说的25万,扣除陈金娣说自己为陈碧荣花掉的11万,至少也还有14万块钱,看来,陈碧荣提出十万块钱的要求也不算过分。但是,就是这个要求,也被陈金娣拒绝了,陈碧荣迟迟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钱。不仅如此,从父亲和姐姐那儿,他还得知了一些更让他吃惊的事实。


陈碧荣说,在他服刑的最后几年中,除了妹妹陈金娣,家里的其他亲人一个都没来看望过他。而这一切,竟然都是妹妹陈金娣有意安排的。陈碧荣的姐姐几次想去探望陈碧荣,但是都被陈金娣以各种谎言阻止了。这样一来,对于家里的事情,他只能听到妹妹一个人的说法。而在关键的那次家庭会议上,陈金娣也对陈碧荣隐瞒了很多重要的信息,甚至在关键利益上并没有替他进行争取。

不仅如此,对于妹妹声称自己前前后后为陈碧荣花掉了11万的事,陈碧荣也从父亲和姐姐那儿得知那些钱都是父母、其他兄妹一起凑的。

让陈碧荣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此时的陈金娣会有如此让人费解的变化,会为了金钱完全不顾亲情和曾经的承诺。他说一定要当面和妹妹问清楚,究竟为什么不还钱。陈碧荣和陈金娣在民生银行门口见了最后一面,可是陈金娣没有给出任何借口,就是不还钱。

2012年3月,陈碧荣一纸诉状把亲妹妹告上了法庭,要求陈金娣返还自己71万元的房屋动迁补偿款。法庭上,陈金娣坚持说,她手里那份属于陈碧荣的动迁款只有25万,扣除这些年来多次去探监花掉的8万。最后她只愿支付陈碧荣动迁补偿款17万元。

2012年9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陈金娣全额归还陈碧荣71万元的动迁补偿款。

拿到胜诉的判决书,陈碧荣终于松了口气。可就在此时,谁也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陈金娣失踪了!她甚至缺席了法院的开庭审判。更令人吃惊的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陈金娣名下居然一无所有,除了每月2500元的养老金,既无银行存款,无房产,无车辆,也无股票基金等一切财产。此时,案子陷入了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中。

陈碧荣说,妹妹手里有钱名下有房,怎么会陷入这种局面。况且,他在上诉之初,为了防止妹妹转移财产,还正式向法院提请了财产保全申请。据陈碧荣说,陈金娣当年结婚时在永嘉路有一套小产权房,后来动迁时,她又拿到了一大一小两套房子,以及109万的动迁补偿款。这些财产加起来远远超过了71万的申请冻结额度。

因为陈金娣的突然失踪,法院只能采取强制执行。可是,当法院一一查证的时候,却发现永嘉路的小产权房和小的那套动迁房早就过户到了陈金娣儿子的名下。而陈金娣名下,大的那套动迁房却被她悄悄卖掉了,拿到了85万元的房款,并且陈金娣很快就将这笔钱全部提现,同时还注销了这个账户。而至于最早的那笔109万动迁款,则更是不知所踪。总之,陈金娣名下是一无所有。

最令陈碧荣没想到的是,妹妹这一消失,就消失了2年。这两年间,父亲还患上了膀胱癌,病重不起,几经弥留。陈碧荣托人带话给陈金娣说可以暂时放下官司,只希望妹妹来看望父亲,即便如此,陈金娣仍然没有出现。


2014年下半年,上海徐汇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重点执行,借助公安系统的力量,布控查找陈金娣的下落。2014年10月17日,陈金娣终于被逮捕归案。原来10月18日是陈金娣的生日,她从躲藏已久的浙江农村返回上海。这2年来,她抛家舍业,东躲西藏,最后还是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鉴于陈金娣强硬的拒不履行判决的态度,2014年10月底,徐汇区法院正式将陈金娣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以刑事罪进行立案侦查。随后,徐汇区检察院正式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陈金娣提起了公诉。

2015年1月19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关于陈碧荣诉陈金娣返还71万动迁款一案,被告陈金娣是完全有能力偿还的。当年那笔109万的补偿款,以及她卖掉名下动迁房后拿到的85万,总额近200万。可陈金娣却对这些钱的去向给出了很多种说法。

陈金娣最后给出的解释是,109万的动迁款,70多万抄股赔掉了,余下的30万借给了国外的朋友。85万的卖房款,50万投资养老院项目,剩下的35万,一部分花掉了,大部分被小偷偷走了,而且不巧的是,上述几笔款项不管是投资还是借钱的相关凭证收据也一并被偷走了。

然而,法律的尊严却不容践踏,陈金娣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她坐了一年牢之后,债务就会不了了之了呢?

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对“执行难”这个关键点也进行了大力的制度建设和资源统合。最高院近几年来正在着力打造“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执行系统”,也就是“老赖黑名单”。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上了黑名单的老赖们进行正常生活上的诸多限制和打压,比如乘高铁、动车、购买机票、出入境受限等,从而促使他们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

所以,等待陈金娣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艰难的生活,直至有一天她能够幡然悔悟,真正履行法院的判决,归还哥哥71万的动迁补偿款。而这,也将是一条枷锁,在未来漫长的日子里紧紧缠绕在她的心上,日夜拷问着她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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