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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双向转诊制度

 zyq215 2015-04-24

 一、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由科室负责人带领全科医护人员具体落实、把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转诊原则 
1、确保病人的安全和有效。 
2、尽量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3、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医生和专科医生的优势及二者的协同作用。
    4、出现急、慢性并发症、需要调整治疗方案者。 
5、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三、乡镇卫生院转向综合医院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填写乡镇卫生院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转诊单,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将病人转到综合医院进行处置。 
1、初次就诊怀疑高血压、糖尿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能诊断的患者。
    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出现急、慢性并发症,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患者。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患者。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出现新的严重临床情况或靶器官损害患者。 
5、高血压患者经过饮食和运动治疗血压控制不能达标需要开始药物治疗。 
6、高血压患者规律药物治疗2—3个月,降压效果不满意者。 
7、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平稳的患者,再度出现血压升高并难以控制。 
8、高血压患者血压波动很大,临床处理困难者。 
9、高血压患者副降压药后出现不能解释或处理的不良反应。 
10、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11、高血压患者发生高血压危象,应就近做紧急处理,将血压降至160/100mmHg或在原血压基础上降低20%—25%后尽快转诊。 
12、糖尿病患者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高渗综合症、乳酸性酸中毒和糖尿病低血糖症等急性并发症的应做紧急处理后尽快转诊。
 13、糖尿病患者有下肢感觉异常或疼痛,如袜子、手套状分布的感觉异常,以及麻木、针刺、灼热感 或隐痛、刺痛、或烧灼样痛,夜间及寒冷季节加重。 
14、糖尿病患者服降糖药后出现不能解释或处理的不良反应。
 15、糖尿病患者伴发感染,或需手术治疗者。 
16、糖尿病患者规律药物治疗3个月,血糖控制不满意者。 
17、病情稳定的糖尿病患者,按照随访要求到医院做相关的检查和治疗。
    四、综合医院转回乡镇卫生服务机构 
对具备以下情况者,填写综合医院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转诊单,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将病人转回乡镇卫生院继续治疗。
    1、诊断明确。
2、治疗方案确定。 
3、血压、血糖和临床情况已经控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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