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朝太监权力那么大?
明代,朱元璋刚建国的时候,是有宰相的,就是保持着宋元的中书省,不久宰相胡惟庸造反,朱元璋认为是宰相职权太高,索性消除中书省,只留下中书舍人,官位七品,且不再起草招书,只负责管理与誊抄。原先在门下省的主官侍中及侍中侍郎都不设,但留着“给事中”,官位也是七品,有封驳权。尚书左右仆射也不要,但六部留着,六部各自的主官——尚书也留下,朝廷给六部分别派去“给事中”,参与本部的向上提出意见的议论,其意见往往受到重视,常常使得皇帝及六部尚书都为难。 于是,皇帝之下,政府机构成了互无牵制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此外设都察院,监察全国事务,是实权机构,与六部并称为“七卿”。此外,有通政司,大理院,与前面七卿并称九卿,其中通政司专管全国奏章的上传下达,大理院专管高级案件的审理,如果不能决断,就组成三法司(大理院、都察院、刑部)会审。 明代兵制,去掉宋代枢密院,只留兵部。将与兵的设置很像唐代,设有五个大都督府,很像唐代的十六卫,这些都督平时不见兵,兵不是像唐代的府兵,而是有专门的兵户负责兵役,部队的日常管理,战前动员,是兵部的事。 这样,皇帝之下,是互相并峙的九卿,外加五个大都督,共十四人,天下一切大事由皇帝亲身处理。但这似乎不太可能,毕竟个人之力有限,于是,皇帝便得设立秘书处——内阁,内阁是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两阁——文渊阁、东阁,四殿两阁并称内阁,内阁主员是大学士。明代起初的皇帝朱元璋、朱棣,两人都是武行出身,马上得天下,所以身体极好、性格强硬,奏章批复、诏令拟定,基本亲身而为。后来的皇帝圣体衰弱、精神萎靡,便将事务交由内阁处理,刚开始是由内阁出具意见,皇帝选择之后稍微融色,后来便直接采纳,再后来皇帝到内阁都不去了,内阁就“火”了起来,但是内阁官位只有五品,怎能处理二品尚书的事务呢?总不是将内阁的官位升为超过六部尚书(正二品)的正一品的吧?(我们这些年,几乎所有学校领导都有行政级别,特别是大学,什么副部级、正厅、副厅。大学领导以当官、上升为务,却以学术研究为次。大学不能以学术为务,社会就没有了标杆。) 这不是削去丞相之后,又把相权光明正大授予内阁了吗?再说“内臣”怎能冠冕堂皇地处理国家政务、军事呢?皇帝有的是办法,让六部尚书兼内阁之职,如兵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等等,这样,内阁之权就坐实了,同时内阁学士一般都是经筵讲官,给皇帝和太子授课,如果这样的学士出任兼领尚书,那就是太师、某部尚书兼某殿或某阁大学士,位置既尊又亲,同时权力坐实,真是权倾朝野。但是还是有些问题,因为其实权只是某部尚书,但要过问六部九卿、五个大都督的事务,这是有矛盾的。 万历皇帝时的内阁学士张居正,以太师、内阁学士的身份兼领首辅——第一宰相之职,他活着的时候,百官表面上对其变法唯唯诺诺,实际上阳奉阴违,在他死后,“清议”(百官议政,其实是缙绅集团的口舌之争)对他相当不利,百官对其极尽诋毁,不久他的家都被抄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话柄就是他无实职却行实权——是僭越。后来,万历皇帝也不能违背朱元璋永久废除相职的遗诏,各缙绅集团的口舌斗争,在别的集团有拥有相权的可能时都会搬出遗诏、同时征用强大的圣人之道、礼制来争辩,力量是皇帝本人都无法违背的。万历皇帝万念俱灰之后,蛰居深宫,再也不理朝政,明代丧失了重新确立丞相职位的最后契机。 在内阁逐渐坐大的同时,司礼太监之权也膨胀起来了,由于皇帝和内阁见面减少,中间有事都由司礼太监相转,奏章批阅,皇帝就交由司礼太监,本来应该皇帝办的事,先是落到内阁手中,又慢慢落到司礼太监手中。 内阁专权、太监专权是明代政权执行的毒瘤,皇帝剃光三省长官,让九卿、大都督都集中在自己麾下,让相权、纠察权、军权之柄都握在自己手中,自己又不能合理处理,事实上也不可能合理处理,只能交由身边秘书机构——内阁来处理,而后来掌权的司礼太监连秘书的资格都没有,只是个下人和奴才的身份,但却担纲了真丞相的身份,乃至超过丞相之权,是皇帝与丞相的合体。朱元璋本想要绝对集权,但其后人皇帝却逐渐把权力连本带利交给阉党,这可谓是极大的讽刺吧。 阉党专权的例子如魏忠贤、曹少卿等等,中国历史上明代阉党专权的现象最多,大清时专权者主要是军机大臣。当皇权不能合理地运行,加上经济层面兼并阶层总会出现,社会结构就会逐渐解构,历代都是如此。 明代地方,实行三司制度——承宣布政使司(从元代行中书省演变而来)、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分别监管行政、军事、司法,“司”本来是尚书省之内六部之下的一个部门,在宋代时,升为与中书基本并列的机构,在明代又降为地方机构,单从这个变化就可以看出宋明两代国家权力机构的紊乱。承宣布政使司又称藩司,提按察使司又称为臬司,清代时,将其称为藩台、臬台,承宣布政使之下有参政、参议等职位,提刑按察使之下设有副使、佥事等职,两司的这些附设官员外放出去,就称为分司或者监司官,清代时统称为道台,鲁迅在《故乡》一文写道杨二嫂见主人公时说道:你现在阔了,都放了道台了,就是这个意思。由布政司分出去的分司或分道称为分守道,按察使外分的称为分巡道。 在三司之下,有分司或分道,再下就是州或府,再下是县,总共四级。政权多头,乱做一片,那还有理出头绪的可能呢。但是这样的话,中央如何巡视地方呢?我们知道,汉代的地方巡察是刺史,唐代时变成地方官,唐代改为观察使巡视,后来成为地方军政最高长官;宋代每路有四个监司官——帅、漕、宪、仓,这是负责地方事务的,实则中央监察各地的机构,但状极模糊。明代时,监察地方的是总督、巡抚,在各地有事时来到地方,一般随带着“都御史”的头衔,我们光看这个衔,就知道皇帝对地方是多么的不放心。地方机构算全有四级之多——县、州府、分司、三司。明代政权机构,地方领权的机构过多,各自归属就极混乱,又将总其成的权力交在内阁、司礼太监,实在是再不能坏了。 明代的官员的关系过于复杂,和民间地主变相勾结,是各自寻找依靠和基础的原因所致,此外,读书考取功名的监生、贡生等,还有地主、商人,相互结成一个成份复杂,关系纠缠的组织——缙绅集团,他们口谈仁义道德,实质为自己的进退荣辱打算,任谁包括皇上都不能反对,但是,他们对民族精神的传承还是有一定作用,大清经山海关占领全国之后,面对的主要是思想的反对,与之前蒙古占领宋朝疆域之后整个民间的反映是有差别的。这样,整个民间和国家政权的联系就越来越脆弱,明末李自成造反,从西安进军北京,中间穿越三省数市,几乎遇不到抵抗,只两个半月就兵临北京城下,可见明朝社会结构的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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