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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 | 狂犬病防治知识

 渐近故乡时 2015-04-26

来源:中华预防医学会网站


了解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感染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


许多种类的哺乳动物都与狂犬病的传播有关。


狂犬病毒主要通过破损的皮肤或粘膜侵入人体如咬伤、挠抓、舔舐皮肤或粘膜破损处而感染。


临床表现主要为特有的恐水、怕风、恐惧不安、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一旦发病,非常难以救治,病死率几乎100%。


狂犬病的传播


各种家畜、家禽及小哺乳动物均对狂犬病有易感性,各种野生动物也能感染,都可以作为狂犬病的传染源。


家畜中以犬为主,其次为猫、猪和牛、马等。我国狂犬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病犬,但一些貌似健康的犬、猫的唾液中可带病毒,也能传播狂犬病。


人感染狂犬病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感染了狂犬病的动物在咬伤人时,通过唾液使狂犬病毒进入人体,少数可在宰杀、剥皮、切割等过程中被感染。


人与人的一般接触不会传染狂犬病,理论上只有发了病的狂犬病人咬了健康人,才有使被他咬伤的人得狂犬病的可能,发了病的狂犬病人或发病前几天的人也有可能通过性途径把狂犬病毒传染给对方,狂犬病人污染了用具,他人再通过被污染的用具受到感染的可能性很小,狂犬病人的器官、组织、如角膜移植给健康人则有极高的危险性。


狂犬病发病的相关因素


人接触狂犬病毒后影响发病的因素很多,如皮肤或粘膜受伤的程度、受伤部位、伤口的处理和预防性治疗措施及时、科学与否等。


如果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人时处于发病的早期阶段,它的唾液中所带的狂犬病毒就比处于发病后期时少。


头、面、颈、手指处被咬伤后发病机会多。


创口深而大、多部位咬伤者发病几率高。


被咬伤后迅速彻底处理伤口者发病机会较少。


衣着厚受感染机会较少。


被咬伤后正确及时的处理伤口,是防治狂犬病的第一道防线,如果及时对伤口进行了正确处理,和抗狂犬病暴露后治疗,则可大大减少发病的危险。


狂犬病的主要症状


主要表现为高度兴奋、恐水、怕风、阵发性咽肌痉挛,流涎、吐沫、多汗等。


人被狂犬病毒感染的动物咬伤后,一般经过1-3个月的潜伏期发病,而潜伏期期间无任何症状。


狂躁型是最常见的类型,主要表现有:在愈合的伤口及其周围皮肤有痒、痛、麻及蚁走等异常感觉,以后出现高度兴奋、恐水、怕风、阵发性咽肌痉挛,流涎、吐沫、多汗、心率加快、血压增高等。逐渐发生全身弛缓性瘫痪,最终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麻痹型在我国较为少见,临床表现为:发病开始多为高热、头痛、呕吐及咬伤处疼痛等,无兴奋期和恐水症状,亦无咽喉痉挛,无吞咽困难等表现。之后即出现四肢无力,麻痹症状,麻痹多始自肢体被咬处,然后呈放射状向四周蔓延。部分或全部肌肉瘫痪,咽喉肌、声带麻痹而失音,故称“哑狂犬病”。


本病全程一般不超过6天。


被动物咬伤后的伤口处理


及时正确的伤口处理是防止狂犬病病毒感染的关键措施。


被咬伤后应立即用20%的肥皂水或1%的新洁尔灭反复冲洗伤口(当时若无条件,也可用清水冲洗),至少半小时,力求去除狗涎,挤出污血,但绝不能用嘴去吸伤口处的污血。


冲洗后用若家里有条件,则用75%的酒精擦洗或2%-3%的碘酒反复涂抹消毒,如没有以上消毒用品,应立即上医院进行伤口处理,不要有侥幸心理。


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消毒剂。


口腔的伤口处理应在口腔专业医师协助下完成。


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如伤及头面部,或伤口大且深,伤及大血管需要缝合包扎时,应以不妨碍引流,保证充分冲洗和消毒为前提,做抗血清处理后即可缝合。


狂犬病的疫苗接种


被可疑动物咬伤后,除以上伤口处理外,应立即到附近医院就诊,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狂犬病疫苗接种应当越早越好,若无明显不良反应,必须完成全程接种(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狂犬病疫苗不分体重和年龄,每针次均接种1个剂量)。


狂犬病恐怖症


狂犬病恐怖症,又称癔症性假性狂犬病、狂犬病癔症、狂犬病样恐水、恐水性恐怖症,是指有被犬或猫咬伤或抓伤史的人并未被狂犬病病毒感染,却表现出类似狂犬病的症状。


假性恐水是一种夸张的表现,不能准确地产生反射特点,缺乏发热、特殊的前驱症状和特异性的实验室检查结果。


病情不再发展,甚至可自行恢复,而狂犬病一旦发病,6天内几乎100%死亡。


在这些病例中,有的被动物咬伤至出现临床症状仅仅几小时或1~2日,而狂犬病的潜伏期不可能这样短。


被犬或猫咬伤或抓伤,不要恐惧,若出现症状,应到正规医院就诊。


加强犬只管理


饲养犬只或猫等宠物,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定期为犬或猫注射狂犬病疫苗,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必要时给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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