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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滩地区历史景观研究(开篇)

 大闲人 2015-04-28
海外滩地区历史景观研究(开篇)
日期:2015-04-24 作者:周振鹤;陈琍 来源:文汇报
  • 图片说明:图1:开埠之初最早一批洋人租地的道契编号


  • 图片说明:图2:开埠前外滩地区乡村田野间坟冢分布


  • 图片说明:图3:开埠前外滩地区水域复原图


  • 图片说明:图4:英租界区开埠前已有的土路(楔形线所示)


  • 上海外滩地区历史景观研究(开篇) ——近代繁华之前世(1843年前后)

      周振鹤 陈琍

      上海外滩地区处于原清代上海县城的北郊,原为一片荒野地带,开埠以后,这片地区即以永租形式,将其中各地块租与外人建设洋行。但是荒野地带只是一种定性的描述,我们主要根据道契所承载的信息,利用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手段,将开埠前上海外滩地区的田野、坟冢、水域、土路等景观要素一一复原,以期呈现这片地区的原始景观。

      

      上海外滩举世瞩目,不但因其高端大气的建筑群为人所熟知,更因其在近现代中国所起的重要经济作用而引起学者的重视。因此包括上海外滩在内的上海城市近代化的研究始终引起人们的兴趣。但是由于直接的与定量的资料的缺乏,对于上海开埠前后的外滩研究实际上还处于模糊的状态,以至出现了错误的“外滩源”的概念,而且更不适当地将所谓“外滩源”定位于苏州河口处。事实上,不但开埠初期的外滩地区的面貌是可以复原的,甚至开埠以前的外滩面貌也可以相当准确地被揭示出来,问题在于如何充分利用间接的资料,并采用历史地理学的手段进行这一复原工作而已。上海的外滩指北起苏州河口,南至洋泾浜(今延安东路)口的黄浦江滨地带。我们所要讨论的外滩地区范围稍大,包括从江滨一直到福建路一线,这块区域曾为英租界地区(英租界的南北界同上所述,而西界以今四川路为始逐步向西扩展,此处暂不赘述)。这个区域处于原清代上海县城的北郊,原为一片荒野地带,开埠以后,这片地区即以永租形式,将其中各地块租与外人建设洋行。但是荒野地带只是一种定性的描述,本文试图复原开埠前外滩地区的景观,不但定性而且定量地复原出荒郊之中田野、坟冢、水域、土路的景观,以为研究及喜爱上海近代史者所参考。

      

    田野

      在晚清时人的笔下,上海的北郊是一副如下的画面:

      沪自西人未至以前,北关最寥落,迤西亦荒凉,人迹罕至;(王韬:《瀛壖杂志》)

      荒凉古寺郁秋风,衰草疏烟一径通……;(张春华:《沪城岁事衡歌》)

      北邙一片辟蒿莱,百万金钱海漾来。尽把山丘作华屋,明明蜃市幻楼台。(葛元煦:《沪游杂记》)

      这些文字描绘的是杳无人烟、野草遍生的景观。在它们的影响下,世人对于1843年开埠之前上海县城外西、北郊的认识往往停留在荒芜的印象上,却忽视了农田的存在。而根据道契档案来复原的景观,却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里并非全是无主荒地,西人洋商大量承租的土地实际上是本地乡民私有的则田或涨滩。

      道契是西洋人与本地乡民签署的土地永租的凭证,必须加盖上海道的官印方始有效,故俗称道契。正式道契虽于第一次《土地章程》颁布后经由中英两方磋商实行,并在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末(1847年12月31日起)正式签发了第一批道契,但是检索道契资料可知早在开埠之初就有部分洋人外商已私下租赁了土地,并在道契制度出台后第一时间再换立道契。英租界第1至62号道契的契书上都附加了这么一段文字:

      查此租地原于××年×月间租定者,彼时因租地契样式尚未办成,是以先将各业户原立租地议单暂交该商收执。今既将出租地契样式办成,当将原立租地议单缴回本道署内存案,本日换给此契为凭。

      按照这些文字所述,这批道契的实际租地行为发生于道光二十四年四月至二十七年十一月间(1844—1847年),即见证了外滩地区的农村景观向城市景观的转换。这些档案保存了则田或涨滩业户的姓名,为研究开埠前上海乡民拥有私有土地的情况及这些土地的具体分布提供了可以复原其本来面貌的宝贵资料。

      则田是农民向清政府买下的可耕地,需要按照一定的则例向国家缴纳赋税。留存下来的大量道契附件文本说明了本地乡民将他们的则田永租给洋商的事实。如英租界第341号道契的附件提到:“查对县署粮册,该地是二十五保三图必字圩第70号业户石黄氏则田。”涨滩是江、河沿岸的滩地,本属官滩,一般不允许私自开垦,江南人多地狭,因此实际上官府也允许乡民价买部分官滩,并承认它们的私有性质。道契中亦直接称为“滩地”,如黄浦江滩地、升科滩地等等。检索现存道契中,总共有58份英租界道契记载了最早一批即道光二十四年至二十七年间实行土地永租。这58份道契中共记载了48位本地居民的出租情况。其中最小一块地面积2.3亩;最大一块达126.97亩,是合陈、石、吴三家之地一并永租给英国领事馆。利用GIS提取道契所载的土地信息,将其定位在现代地图上,则开埠之初土地分布及交易状况一目了然(图1)。按照这些道契的编号,我们可以知道,最早的租地并不在今天所谓的“外滩源”地区。

      这些第一批被永租的土地成为近代上海城市化进程中最先消失的桑田。它们都位于二十五保三图内,其范围东临黄浦江、西至今天的山西南路附近,南达洋泾浜、北至苏州河,也就是英租界的起源地与核心发展区。当姚恒源(图1,17)、施万兴(图1,9)等人将他们沿黄浦江岸一线的滩地廉价永租予洋人时,恐怕难以想象自家的土地日后成为上海的标志地,其地价远高于黄金。

      道契档案所反映的开埠前上海城郊私有化农业用地情况,从实证角度说明了开埠之前的外滩地区并非简单的“荒芜之地”一词可以覆盖,它的景观更接近西方人描述的乡村田园风光。晚清人之所以苛责地将它贴上“寂寥”、“荒凉”的标签,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此类描述多用于对比开埠前后的变化,贬此褒彼,主观上为了突出开埠之后的繁华都市;二是与县城相比,西、北城郊地区在人口密度上显然不及城内,更非城东城南商业区般繁华;三则田间尚有累累坟冢“作祟”,所以当时人的看法就有些悲催,以城外“西北南皆冢墓也,可耕者仅十之三四”予以形容。显然,在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间,坟冢的大量存在对于中国人的观感影响更大。

      

    坟冢

      丧葬习俗受地理环境、宗教观念等影响,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往往各有不同。在19世纪中叶来到上海的西方人一踏上这块土地,就很快注意到了本地有别于他们家乡的中国传统土葬文化风俗。这类在本地人眼中早已见怪不怪的事物,被异域文化的外来者们抱以最好奇的心态来观察,并留下了颇为细致的文字描述。

      乡村田野间最常见到的就是普通村民家的家坟。这些埋葬着“当地人先辈的坟墓”,“极其显眼地散布于田地里和花园中”(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据1843年来沪的苏格兰植物学家福钧(Robert Fortune)观察,上海县城外的近郊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土地被死人的坟墓所占据,大坟墩“从各个方向”进入他的视野。这类坟墓外观似圆锥形的大土墩,上面长有长长的茅草,有些还种着灌木与花卉。在墓旁植树是一种传统的中国丧葬习俗,植物的生长好坏与坟地的保护同样重要。在开埠初期,涌泉浜以北一英里处就有一个被保存良好的坟墓,墓前还有一条小径,在当时西方观察者眼中,这个坟地与它周围的树木很明显地被人精心地照看着,使整个坟墓处于极佳的保存状态。中国人有传统的“事死如生”的观念,因此,富贵大家的祖墓或族坟在财力的支持下尽显奢华,比寻常百姓要考究的多。然而与精心维护的坟墓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未被落葬的棺木也随处可见。因为没有安葬的钱,穷人的棺木就被堆放在地上,上面仅仅遮盖了一层布。

      除了家坟、族坟外,在上海县城外,还分布着一些义冢,它们通常隶属于一些机构、团体,如同仁辅元堂、潮州会馆等。福钧曾在县城近郊地区看到过几处这样的“公共墓地”,那些都是较大的建筑,每幢里面有一定数量的宽敞的厅堂或房间,棺材成排地摆放在四周。令西方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处理夭折儿童尸体的丧葬形式——“婴儿塔”(babytower)。婴儿塔是专门安置早夭婴儿尸体的棺木,与其他普通棺木一样,它们外面裹着茅草以防风吹雨打,不同的是,婴儿的棺木被架在几根柱子上,高出地面,因此而称之为“塔”。按照传统,所有不满一岁死去的婴儿都不能被埋葬,而是用席子和衣物将尸体包裹起来扔进塔里,或者把它沉到地下深处。

      然而在清人的记忆中,开埠前,上海县城西北郊外的景物几乎也与坟冢划上了等号。毛祥麟在《墨余录》里写道县城的西北两门外不仅“多古墓”,而且“城西北三四里,屋少田稠,且多义冢”。张德彝《航海述奇》记载县城北门外“始则荒野坟冢”,整个租界区在开埠前的三百年间乃“古墓荒丘”之地。“荒烟蔓草,青冢白杨”,这是《法华乡志》对于北关外景观的总结;“寂寞荒冢之地”则是徐润对“十里洋场”前身的印象(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上海杂记》,民国十六年铅印本,文海出版社,第7页)。

      上述种种关于坟冢的描述,无论出自清人还是洋人之笔,都是他们对于当时实际景观的一种较为笼统的观感,难免带有不少主观色彩。在城市近代化前,县城外乡野间的坟冢分布究竟达到了何种密集程度、才给人以如此强烈的“满目遍冢”观感?道契档案提供的大量坟冢资料可以帮助我们较为客观地做出评判。

      按照记载的名称,道契中提及的坟冢大体可分为家坟、古坟以及义冢三类。

      其中家坟的数量最多。在道契中,最常见的就是冠以姓氏的“坟”、“坟地”或“坟脚”。这类坟冢虽然规模不大,但四散间杂于田野间,因而也频繁出现于永租地块的四至标界栏中,无法令人忽略丘墓累累的事实(图2)。

      普通家坟之外,道契档案中还留存了四个以“坟”或“坟山”为名的小地名:二十三保六图的候家坟、卢家坟山、二十五保一图的杨家坟山和二十七保七图的乔家坟山。从名称上可以看出,它们曾经应是占有大片土地的大家族墓地。

      除了家坟、古墓外,道契中还记载了诸多分布于县城外的具名或不具名“义冢”(图2)。

      在今山东中路附近,集中了“泉州义冢”、“章(漳)浦义冢”、“兴安义冢”、“兴化义冢”四个同乡团体的义冢,以及一个未具名的义冢。一般而言,义冢本身的规模就较普通家坟、族坟来的大,加上又有五个之多的数量,自汉口路至广东路段的山东中路、山西南路区域堪称是个大墓区。据英册第185号契记载,在兴化义冢附近专有一条名为“兴化义冢路”的街巷,而第231号契登记的第238分地四至则表明,在今天延安东路北侧,还有一个名为“闵坟”的坟墓,并未称为“义冢”,不确定是否亦为邻近的兴化会馆所有。另外,除了今山东中路以西、福州路与广东路之间的一处兴安义冢外,据美册第1362号契记载,在二十七保十一图土名“观音堂之南”的地方,也有一处兴安义冢地。二十五保三图内还有两处义冢:一个在今北京东路与山东北路相交处,见载于美册第87号道契,该地块西至“义冢”,出租人为“同仁辅元堂”,因此推测这个义冢是同仁辅元堂所有;另一个在今福州路、江西中路路口,没有名称,就叫作“华民义冢”。

      上海城市全面近代化之前,仅道契记载,在县城西北门外就分布了至少两百多处大大小小的坟头和大片大片的义冢、族坟墓地。这一数据,客观地解释了开埠初期来沪西人对于城外景观“满目遍冢”观感的由来,同时,也支持了清人关于上海四郊“东滨黄浦,其西北南皆冢墓也,可耕者仅十之三四”的说法(张春华:《沪城岁事衢歌》,第7页)。想象一下在地图上有两百多处坟地的场景,那幅画面正好为描写城外西北郊坟冢的《沪城岁事衢歌》作一图注:

      东风绿捲墓门烟,摇曳晴郊五色钱。西北郊前三十里,年年马鬣起新阡。

      

    水域

      上海地处江南水乡、太湖尾闾,濒江环海、朝潮夕汐,可谓“东南之泽国”。这里既有众多属于长江水系的天然水体,也有大量为农田水利而开掘的人工水道,黄浦江、吴淞江、蒲汇塘、肇家浜、新泾等主干河道与无数的塘、浜、沟、泾等支流相贯通,形成了“枝杈蔓生、盘绕错杂、密密匝匝”的水网景观(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第四卷,第2页)。

      在西方人的眼里,江南水乡的河网交织之景是美丽又壮观的。“这片扬子江流域的开阔平原,被许多美丽的河流贯穿,这些河流又与运河交汇、贯通。除了大量自然形成的河道外,剩下的则是令人惊叹的人工杰作。”“在你面前只是一片辽阔无际的平原,数以千计的人工开掘的河浜纵横交叉。”

      然而美丽的景色也有恼人的一面,因为大量的河浜无疑构成了陆路交通的一道道障碍。1843年,福钧在一次深入上海西郊考察时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他徒步返程时,因特意不循原路而意外遇到了一条又大又深的运河。幸好,他在两英里处发现了一座桥,于是快步奔向桥梁准备渡河。然而,就当他以为困境已解除时,面前却又被另一条河挡住了去路。由于这条河与先前的那条运河成直角相交,令福钧彻底没有了办法。类似的情况并不少,当离开大道在乡间考察时,福钧常常因雇不到船只、无法行路而恼火。这些事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上海河道密布之甚。

      不过,在整个水网体系中,可用于行船的河浜只限于部分干流水道,除此之外,更多的是根本无法载舟的支流小水。它们从干流水系中分出,成为平原上的小溪或沟渠。这些细小支流犹如一把把流动的小刀,把上海“城郊延伸好几十公里的连绵平地切分开”,“以至于没有明显成块的土地”。“不计其数的污水沟和小河流纵横交错”,将覆盖于上海城郊、乡村田野上的水网编织得更为紧密。然而,由于河道“太小、太微不足道”,以至于有很多无名无姓的小河浜在地方志等文献资料中根本不见记载,时过境迁,被人忽略或遗忘了它们曾经的存在。

      所谓小桥流水,水域景观中,自然少不了桥梁的存在。桥梁在水网密布的上海对陆上交通起着重要的作用,就如上文所引的福钧渡河故事中,若有桥梁让他顺畅过河,他也不会陷入无船可渡的困境之中。

      开埠前的上海城郊地区,由于地表被大片农田覆盖,人工建筑较少,桥梁就常常成为重要的地标,以桥名作为一个区域的地名。如道契记载二十七保八图内的“华(夏)家桥”、二十五保二图内的“谢家桥”等,这些桥梁既得名于所处的氏族聚落,又是聚落所处的区域名。从这一角度看,桥梁的作用已不仅限于陆上交通,它还承担了对乡民们的日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标物功能。

      走在城郊乡村地区,桥梁与河浜是和农田、小道及农舍并列重要的景物。这些桥梁通常都非常的窄,有些弯转的角度还很大。当西方旅行者们坐在轿子上被抬着过桥时,不时会担心自己从轿子中跌落进近二十英尺下的水中。另一方面,近距离观察下的“小桥”与“流水”,不仅失去了宏观上“万水千桥”的气势,而且“浜内积着污水,河浜上面架着没有栏杆、三人不能并行的石桥或木桥”所构成的景色,也绝不似城隍庙内九曲桥与荷花池桥水相映那般的美丽和意趣昂然。

      以1848年扩展后、由洋泾浜、泥城浜、苏州河、黄浦江四条河流围成的英租界区为例。县志中几乎没有这一区域内河浜水道的记载,而在现代研究中,这里的水域也是被忽略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据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关于英租界的实测地图《1849年上海外国居留地地图》显示,今天南北向的虎丘路、江西中路自南京东路至绍通路段、河南中路自北京东路至宁波路段、石潭弄、山东中路、福建中路自南京东路至延安中路段,东西向的北京东路自西藏中路至石潭弄段、牛庄路、宁波路、南京东路自福建中路至江西中路段,以及绍通路,在当时全都是水道。另外,兰宁和库令的《上海史》书中一幅英国领事馆大比例尺地图显示,在边长浜的东侧,还有一洼呈“[”状的废水,可能曾经与边长浜相通或汇流至苏州河。

      这些河浜在道契档案中也都有相应的反映,例如由北往南分布于今天江西中路东侧的英册道契第18号第27分地、第7号第25分地、第2号第24分地、第73号第23分地都“西至半河”,而分布于江西中路西侧的英册第66号第26分地则“东至河”,以文字形式确凿地证明了江西中路曾经是一条河浜的历史。又如,英册第332号第339分地、第408号第415分地、第436号第443分地、第462号第469分地、第539号第546分地道契不仅描绘出位于今北京东路一线的河浜,还明确记载了该河浜名为“唐家浜”;英册第277号第284分地、第221号第228分地道契则记载了位于今南京东路近福建路口的水浜名为“丁沟浦”。

      除了上述地图中标注的河道外,通过道契档案的梳理,还能发现一些在《1849年上海外国居留地地图》上都未被标出的小水浜。英册第101号第107分地东至浜、美册第380号地西至浜,表明在今天江西中路近苏州河岸曾有一条小浜;英册第229号第236分地东至浜,表明在香港路南侧、江西中路与四川中路间曾有水浜;英册第239号第246分地南至“出浜”、第314号第321分地东至浜,表明福州路以北、云南中路西侧有一小浜;英册第249号第256分地北至浜、第387号第394分地东、南至浜,表明在福建中路以东、汉口路与福州路之间曾有一段河浜。类似复原出的水道还有数条,估计由于这些水体太小,或者在地图绘制时已淤塞或填埋,因此未出现在1849年地图中。由此可见,道契资料在复原开埠前景观中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地图信息复原的当时的水系(图3),直观再现了当时上海河流纵横的景象。

      从图3可知,洋泾浜以北至苏州河一带的北关外,曾经纵横交错着大大小小的河浜和沟渠,这既显水乡本色,也符合该区域在开埠前是本地乡民勤耕细作的农田这一事实。上海是“世界上人工水道的最大集合的地区”(墨菲:《上海——现代中国的钥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7页),以这幅图来看,墨菲此言并不为过。然而,开埠后不久,这些租界区内的河道水体伴随着农田的消失,似乎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逐日萎缩,终被完全填筑。在广为流传的1855年《上海洋泾浜以北外国居留地租界平面图》上,泥城浜以东的英租界区内就只剩下北京东路附近的几段小河浜了。

      

    土路

      道契不仅提供了开埠初期河流的信息,同样记载了丰富的道路信息,分为有具名和不具名道路两种。具名道路基本上都是新筑的近代马路,最易识别。不具名的路有多种记法,常见的除了最简单的“路”之外,还有“马路”、“公路”、“私路”、“官路”、“小路”等。

      早期道契所记的“马路”仅指跑马场的道路,对应的英文是racecourse,跑马场扩大后也曾出现“新马路”(newracecourse)一说。“马路”最初只用于指称今天的南京东路,后来随着城市道路体系的不断发展也衍变为近代道路的泛称。

      道契中所谓的“公路”并非现代意义上的道路,而是与“私路”相对而言的公共走道,它对应的英文是publicroad。例如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交易的英册第15号第40分地除南面临河外,东、西、北三面都至“公路”,道光二十六年交易的第24号第37分地西、北至“公路”。事实上,直至1847年正式换立道契时,这两块分地的附近都还未修筑近代马路,因此,这里的“公路”只可能是指开埠前已存在的土路。

      不过近代道路逐渐增多时,也会出现用“公路”指称新筑马路的情况。最明显的例证是咸丰六年(1856年)所立的英册第197号第204分契。第204分地的南、北至在英文契书上明确登记为“Custom HouseRoad”和“RopeWalkRoad”,即已重新修筑过的海关路(今汉口路)和纤路(今九江路),但在中文契书上仍被记“公路”。又如英册第241号第248分地东至“新公路”,该分地于咸丰九年(1859年)签发道契,所谓的“新公路”即指1849年时已在老“公路”路基上重筑的领事馆路(Consulate Road,今北京东路)。因此,立契时间在19世纪50年代后的道契所记载的“公路”未必都是开埠前的土路,需要细心甄别。

      “私路”、“官路”和“小路”一般指的也是开埠前的土路。相较于“公路”,道契档案中被记载的“私路”要少的多。前1700多份英册道契中,只有四份道契契证的四至中出现了“私路”一词。可以推测,开埠前的上海城郊,私人产业内能称之为“路”的走道甚为罕有。“官路”在道契中的出现频率也远低于“公路”,当时县城外的官修道路数量很有限。根据以上总结的几类道契档案对道路的不同表述方式,可以辨识和复原出英租界区开埠前的一部分土路。结合地图绘制成图4,可见开埠前英租界的道路或者说土路系统已初具规模。

      从复原出的土路分布图上可以看出,开埠前洋泾浜以北至苏州河区域内,南北向的土路至少有5条。自东向西排列,它们分别是黄浦江滩上的纤道,沿今四川中路、江西中路和河南中路路基所在位置的“公路”,以及建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年)的石路。石路是当时自嘉定、太仓、昆山、常熟等地通往上海县城的一条重要的陆上通道,因路面曾铺石板而得名,也因附近的防洪石闸而被称为闸路。东西走向上,今天北京东路、南京东路、九江路、汉口路、福州路和广东路的东段曾是6条“出浦大路”。其中,九江路所在的土路因东端有打绳工场而在开埠前已有“打绳路”之名。该路东接黄浦滩,西至石路,是最长的一条出浦大路,应该也是当时最重要的一条东西向土路,近代以后,其地位才被位于其北的花园弄(今南京东路)反超。

      以上我们主要根据道契所承载的信息,利用历史地理学的研究手段,将开埠前上海外滩地区的田野、坟冢、水域、土路等景观要素一一复原,以期呈现这片地区的原始景观。正是这片我们从前无法定量复原,只能定性描述的上海县城北郊地区,凭借着开埠这一契机,实现了沧海桑田的转变,一举成为现代化的上海城市核心区,并以这个地区为核心带动了上海整个城市的发展,最终在上世纪30年代形成我们今天可见的景观。

      (周振鹤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陈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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