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纪委三项举措狠刹“五一”期间不正之风 来源:临海市纪委 发布时间: 2015-05-06 06:41:49 作者:临海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纪委于“五一”前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 一、重申节日纪律,防止思想松懈。召开委局全体干部职工节前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结合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节日期间要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借助短信平台,节前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示,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廉政警钟时时敲”。“五一”期间,已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手机短信2700多条,要求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七个一律”等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清廉、文明过节。 二、严格监督执纪,不让检查走样。“五一”前后,市纪委抽调第一、第二、第三纪工委及100余名效能监督员,分成十个督查组,以机关干部作风、上班履职、公车使用等情况为重点多次对全市19个镇(街道)、51个市级部门(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个别单位仍然存在“上班时间聊天、玩游戏”等现象;随机抽取的市区5家酒店及周边停车场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及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现象;联合市公安局,利用“天网工程”抽查了38辆公务用车在春节期间的运行轨迹。发现公车私用情况1起。均点名通报,并责成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单位对暗访中涉及的当事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理,严格问责,正风肃纪,警示干部严于律己,规范行为,守好规矩。 三、强化主体责任,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到敢抓敢管、长管长严。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依纪依规处理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将严肃追究有监管职责的领导责任。如:在此次检查中,对公车私用的驾驶员做辞退处理的同时,对该单位的主要领导给予扣发5%考核奖处理,并全市通报。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严格“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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