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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导演了“暴力哥”和“讨打妹”的狗血剧

 锦衣夜行360 2015-05-09

是什么导演了“暴力哥”和“讨打妹”的狗血剧

 

53日,成都男暴打女司机,视频曝光,一石千浪,施暴男张某遭到网友如潮的声讨,女司机卢某得到极大的同情,张某也于4日凌晨被刑拘。随着事件真相的逐步还原,以及张、卢两家人在此事件发生后的表现,舆论风向骤然大变,普遍认为卢女该打。理性一点的,认为张男打人不对,但卢女的行为却更为可恶,应该受到惩处,即“打人不对,打对了人”;偏激一点的说,应当感谢张男教训了卢女,这也许是救了可能被卢女害死的人,也救了卢女本人;甚至还有说,支持张男,卢女该打,还打得不够。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网友观点的逆转?网友的观点究竟对不对?这个事件还反映了什么样的深层问题?弄清它对我们这个社会趋利避害有帮助。

一、事件还原与点评

1、事起:三环路主车道上,卢女车打右灯,从第二车道连续变道至第四车道,对在侧后方第三车道上正常行驶的张某车造成一定妨碍,打灯时两车距离约十多米,变道中,两车最近时约五、六米。张男车基本匀速,既没有提速抢,也没有准备让,只是在卢女车并线时被动避让。卢女车有所减速,导致两车危险接近。交警认定,卢女此次变道违法

评:卢女这次变道,点燃了事件的导火索,但,此时并没有什么主观恶意,只是开车“随意”惯了,爱怎么开就怎么开,别人都该让着自己,虽然她以违法的方式妨碍了别人,甚至带来一定潜在的危险,却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什么不对,正如她事后所说她这样做好多年了都没有遇上过事儿。张男在这个过程中也不是一点事没有,虽然,从“教条”的角度,他没有“过错”,但,这个“教条”值得磋商,驾驶员应该集中精力随时根据路况控制好车辆,对各种可能的情况要有遇见,随时处理,你既然见卢女车打灯了,让她一下又何妨,稍稍提前减点速,大家都安全了,可你并没有让的意思,当发现对方并线时才采取措施,“吃了点小亏”又小家子气,就想着怎么“找回来”,导致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2、升级:卢女车变道后驶入辅道,张男车跟入,从左侧追上,往右别卢女车。视频中看不到卢女车,但可以看到,张某车开到了卢女车原车道,车速未变,应该是一次有节制“回敬”,卢女事后称,自己被别上了非机动车道。

评:张男这时明显是在斗气,跟着卢女进了辅道,还故意去别人家。不过,从记录仪反映的状态来看,更像一次强行超车,只是想让别他的人领教一下被别的滋味,别得也不是太过分。这一步完全是张男的不是,只要驾车上路,就会遇到各种非理想状况,可能遇到技术、心理、反应欠佳的新手、“女魔头”,或是注意力走神者,或是前方突发偶发事件,驾驶员要做的是预见、预判、早处理,才能保证安全;卢女变道是有错,但她也作了一点规范操作,至少打了灯,张某应该有所预见,如果未能预见、预判,应该将此事作为经验积累,变为自己安全行驶的财富,而不是因为别人无意出了错,自己也要有意去犯错,无论是作为男人还是司机都不应该。

3、疯狂:卢女车被别后,追上张男车实施了一系列高度危险的行为,对其别车,抢在张男车前刹车,随后还伴在张男车旁,开窗对骂,数次危险接近,直至被张男车再次逼停。此间,张男为避险而紧急刹车,小孩受到惊吓,大哭不止,张男除了卢女有对骂外,在驾车上还是比较克制,记录仪录音中也可听到他“算了、算了”的意思,直到在卢女的挑衅下将其逼停。

评:本来事情是由卢女引发的,受到一点小“回敬”应该及时反思,如果会想,应该感谢一下“回敬”者,是他让自己认识到一个错误,不然,哪天因此惹出大祸也未可知。然而,同样的事,自己做了,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别人做了就捅了马蜂窝,就要不管不顾的疯狂地加倍地报复。此时,张男的怒火也被彻底点燃了。

4、暴打:张某在逼停卢女后,与其交涉,说了些什么也不是很清,接下来就是大家比较清楚的张某暴打卢女的场面,下手之很,实属少见。

评:对此我只能说冲动是魔鬼。我理解一个男人在受到挑衅,在受到强加的危险、在妻儿受到惊吓时的反应。但,张男停下车时危险已经过去,应该冷静下来,不管对方有多大过错,都要以理依法来解决,而不是大打出手,况且,你自己也有错。至于卢女,我不知该是怜悯,还是该恭贺,如果你是一个知情达理的人,这顿打的确挨得冤,但,这无法解释你的疯狂举动;如果你是“记打不记吃”的人,这顿打是你自己讨来的,它让你免除了日后的一项灾祸,你应该感谢你自己,也要感谢张某,毕竟人家为此付出了代价;如果你是打都打不醒的人,恐怕神仙也救不了你。

5、后继:张某被刑拘了,道歉了,认错了,至少相当部分说到了点子上。但愿他的道歉和认错是真诚的,而不是仅仅因为迫于压力,不然学费就白交了,隐患依然在。卢女住院了,一家人都在为挨打的事和网上挨骂的事愤愤不平,要追究XXXX的责任,对作的恶没有一点表示,而是百般开脱,这不是明摆着找骂吗,不如实话实说,认真反思,或许能变坏事为好事,改掉自身的坏毛病,于人于己都好,不过也难。交警表态了,对卢女违法变道将予以处罚,但对于更为严重的开“斗气车”故意严重危害安全的行为,却只字未提。

从整个事件来看,张男和卢女都不冤,都属于“不能吃亏”的人,为了“不吃亏”不惜置安全于不顾,开斗气车,张男还顾点分寸,卢女简直是疯狂,最后,以“暴力哥”狂殴“讨打妹”收场,也许并不是最坏的结果。

二、事件带来的思考

这件事仅仅是个偶发事件吗?不,只要驾驶员的恶习在,出事是迟早的事,打架斗殴是轻的,严重的是要出人命。为什么驾驶员会有这样的恶习?有人借助了国外“路怒症”的说法,这似乎有点道理,但这并不是全部,甚至不是主要因素。我见识过欧美的司机,虽然“路怒症”最早就从他们身上说起,而他们却极少“发病”,驾驶的文明程度高于中国不是一星半点。在中国,只要开过车的都有体会,如果路口没有电子眼,多半司机都会闯红灯;高速路没有监测的路段,半数司机会超速;斑马线上大半司机会和行人抢道;当你行车打灯准备变道时,原本和你保持车距的后车,多半会加油提速,和你抢道;你经常会遇到,当你在高速路按规定速度行驶时,一些超速车嫌你档了他的道,超过你时还会故意甩下盘子~~~~。这些在欧美绝少的行为,在今天的中国却习以为常,即使在十多年前的中国,也要好得多。

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这与我们这些年来法治倒退管理落后执法松懈不无关系,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认为是违法,很多违法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守法者得不到切实的保护,违法者得不到及时的惩处,管理措施基本针对守法者,对严重违法者往往视而不见,久而久之,大家都把法律当儿戏。君若不信,你到交警办事大厅里看看,基本上处理的都是电子眼抓拍的,许多都是不经意而为的“违法者”,那些横冲直闯的运渣车,那些遮挡号牌的狂飙车,那些肆意妄为的霸道车,有几辆受到了处罚?就以本案为例,像张男卢女这样开车的,如果不是弄出事来,交警又几时在管?即使现在,我也搞不懂,这种故意制造危险的行为,怎么就得不到处理?假设一下,当时张男冷静了,事儿就没有了,那么谁来管管卢女呢?那就是说只能任由一颗定时炸弹在车流中穿行,谁遇上谁倒霉。当然,交警也有托词,什么警力不够,取证困难等等等等都可以说。但这个问题真的无解了吗?我看未必。许多事情不是不可为,而是愿不愿为,当然,也有整个大环境的问题。这些年,国人的规则意识大大的退化了,交通领域只是其中之一,食品、药品,房市、股市,球场、商场~~~~,哪个领域不是乱象横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参毒的、制假的、行贿的、行骗的、下套的、涉黑强占的,一句话,只要能弄钱,什么都可干。被抓住的才是贼,没被抓住就赚了,甚至被抓住了,也要一会儿“利税大户”、一会儿“弱势群体”,以各种“理由”、通过各种渠道来躲避处罚。有些违法行为受罚了,媒体还要出来喊冤。什么环境出什么人,今天的中国,许多人都以能凌驾规矩为荣,这也不是交管部门一家能管得了的,但交规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是保护大家的玉律,不尊重它就会付出代价,不管你是大佬还是平民,也不管你有多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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