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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之知

 灵藏阁 2015-05-12

不知之知

                    严春友

 

现代人由于盲目的相信科学的力量,便忘记了无知的力量。诗人杨炼说过一句很好的话:“承认无知就是力量。”承认人的无知,这是许多宗教的一贯主张,但宗教的主张未免消极。不可知,也是许多哲学家关注的问题。比如老子与庄子,主张只有摒弃知识,才能回到道的境遇。库萨的尼古拉对于无知和未知有精辟的论述。康德则以不可知划定了人类之知的界限。不可知、未知、无知,几乎从现代哲学家的视野中消失了,在他们看来追问这个问题没有意义。而中国的哲学工作者们也跟着他们鹦鹉学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肤浅的见识,也不能不说是受了乐观而自信的科学主义的影响。哲学忘记了自己追问的方向,这就是从知的角度去追问未知、不可知,而沉沦于科学所确立的知识界。

我们恐怕需重新回到苏格拉底:承认无知才是真正的知。

无论多么深远广大的知,都永远是有限的,知是无限未知的海洋中的小岛。尽管这个小岛的边界不断扩大着,但永远不可能与周围的海洋重合——不,那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无论它怎么扩大,都无法接近海洋的边界。随着小岛边界的扩展,无知的范围其实也在扩展着。

人们常说,虽然世界是无限的,但人的认识也是无限的,所以从本质上说,这个世界是可知的。然而,这种说法存在着两个问题:

首先,人的认识虽然是无限的,但那是假无限,其真实含义是,我们不知道人类之知的界限在何处。这就是说,尽管人类之知的界限在往前扩展着,但无论扩展到什么程度,都是有限的,即是在一定限度之内的,任何确定的知都是一种界限,是对存在的限定或规定。从整体上说,无论这个知的王国的领土有多大,在其外围总有一个无限的领域在限制着它,在知与未知之间总是存在着一个界限,这个界限就决定了人类之知的有限性。而宇宙本身的无限是真无限,是我们的任何认识都无法企及的。因此,如果说“人的认识也是无限的”这一命题中的“无限”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的,那么这个命题就是错误的,因为人类的认识不具有这种无限的性质。

其次,说世界“本质上”是可知的,等于假定了一个超越于有限事物的无限的认识者或主体。可知与不可知,必定是相对于一个判断者才存在的,即是以一个判断的主体、认识者才有可知和不可知的问题。“本质上”的意思是指超越了一切有限的事物,是对一切事物进行的判断,可是,问题是,怎么可能会有这样一个主体,能够对于无限的对象做出判断,能够感知到无限事物的性质呢?感知无限的那个主体必定是一个无限的东西,否则就不能感知无限。这样的主体是我们无法设想的,一个无限的东西不可能是主体,也不可能有主体。假如非要去寻找这样一个存在者,那么只有上帝的性质与之类似。可见,这种观点本来的用意是要消除以承认不可知为根据的神秘主义或宗教,但结果却殊途同归。

再者,既然在现实上我们无法达到无限的认识,无法穷尽无限,那么,假定它的可知就是没有意义的。

不承认不可知的存在,就会产生种种问题,上述仅是其中之一。未知和不可知是知的前提,如果没有未知和不可知的存在,知也就失去了意义。那不断行进着的认识进程恰恰是朝向于那个未知和不可知之域的,这也正是人类认识活动的根本动力所在。那个未知,那个不可知,在朦胧的存在之幕后面,像一块永恒的磁石,吸引着人类的好奇心去探索它的奥义,但那是一个无底的深渊——存在的深渊,探索者们永远也看不清它的真面目。

我并不否认可知论的意义,我否认的是全可知论,即假定无限领域是可知的。既然我们的任何认识都是有限的,那么,无论它取得怎样的进展,在它的已知领域外就永远存在着一个无限广袤的未知之域;既然这个未知之域是无限的,那么,在人类的认识之外就永远存在着无限未知的东西。在无限之域里就永远存在着一个不可知之域,一个人类的认识永远达不到的地方。

所以,人的认识不可能达到全知,而只能是局部的知。可知的只是有限的、属人的世界,而不是存在本身。这个属人的世界,还不是属于普遍的人类,而只属于当下的人类,甚至是当下的认识者,只属于达到了这一认识的个人。作为一个属人的类的存在,是相对于动物或其它生物而言的,我们之所以有这样一种认识,我们所谓的世界之所以有这样的性质,是与我们有着这样的认知器官和生理结构、性质相关联的;而作为一种个体的知识的属人的存在,则与那个认识者所具有的知识结构、存在过程及其全部的个体特性相关联,是他那样一双独特的眼睛所看到的存在。

人类认识中的存在,或属人的存在,当然与存在本身不是毫无关联的,换句话说,属人的存在并非人类任意创作的结果。一方面,人类本身就属于那个存在本身,源自存在本身,是存在本身的构成部分,自身就分有了存在的性质;另一方面,在人类的视野中所显现的存在又只是从人类这一个独特的角度所看到的,它不能代替其它角度。就是说,人类,当下的人类,或当下的认识者,所看到的存在,仅仅是理解存在的一个角度,他所看到的存在仅仅是从这个特定的角度上所看到的,在这个角度之外还有许多的角度或者层次,在另外的角度上和层次上,所显现出的存在的性质就会有所不同。从不同的角度会看到不同的存在,我们怎么能够确定哪个角度看到的存在是真正的存在呢?又怎么能够把某个角度看到的存在当作是真正的存在呢?因而只能说,存在自身存在于所有这些角度之外。

所以说,“不知之知”是最高的知,包含着“不知”的知才是全知,或者说,一种完整的认识一定包含着不可知之域。既然人类的知识或概念性认识不能把握无限,无限也就成为人类认识的最终界限,那么在人类的知识面前就永远有一个未知或不能知的领域存在着。人们对于这个不能知的领域不可能有知识,面临这个不能知的领域时就感到无所适从,甚至于我们不知道它是能知还是不能知,对于这个无限的“不知”领域,我们无法作出判断,或者不能有判断。这样,我们就只能得出一个矛盾的判断:

进一步说,由于未知比已知更根本、更广大、更深远,因而我们对于已知的根本性质也是不能确定的,甚至可以说在根本上也是未知的。这一观点,德国哲学家库萨的尼古拉在其伟大著作《论有学识的无知》中进行过深入的阐述。这一观点的根据是:我们只知道已知,而不知道未知,这就使我们不能知道已知与未知的关系;不知道已知与未知的关系,就不能确定我们已知的世界、事物在整个未知世界中的地位、意义和作用,也不知道已知的事物与未知事物的关系,从而也就不知道已知事物自身的根本性质。这样看来,我们所谓的已知,实际上还是根本的未知,而只是有限的或相对的已知。

由上述可知,一种完善的、全的知,必须包含不知于自身之内,否则便不是全知,不是完善的知识;但包含着不知的知本身就意味着不完善,这就是说,只有将不完善包含在自身之内的知才是完善的知。包含着不完善的完善才是完善,包含着不知的知才是彻底的知,承认自己无知的知才是真正的知。

这样,全知、知的整体、完善的知,必须把不完善包含在自身之内,简单来说也就是:全知=不可知+可知,或:全知=已知+未知。把我们的知看作是未知的一部分,才不至于把已知看作是未知,把知本身当作是存在本身。

至于存在本身,则不具有可知与不可知的属性。或者说,存在本身既不是可知的,也不是不可知的,而是超越这两者的,因为可知与不可知是相对于判断者而言才存在的,而存在本身则无判断者,故而无所谓可知与不可知。存在本身只是存在着,并非为了知与不知而存在。故而,只对于认识者才有可知与否的问题存在。

其实,追问可知与不可知这个问题,从跟不上讲是没有意义的,即使有,也只具有信仰的意义。根据是:凡是可知的,我们就能够知;凡是不可知的,我们永远不能知;以已知不能证明未知,以未知也不能证明已知。因此,我们无法证明何为可知,何为不可知。

【原载严春友《哲学的魅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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