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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知识

 鹏城文海 2015-05-13

 

秦代红:统筹城乡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手段

  下面,我们请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秦代红发言。

  三个集中是统筹城乡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手段

  秦代红:感谢主办单位提供这么好的机会。在这里结合我们成都做的实际工作,把我们的一些考虑给各位专家和同志们做个介绍。

  第一个观点,我们认为统筹城乡发展,重点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终目标是形成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交相辉映、城乡发展共同繁荣。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走城乡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基于这样的理解。成都市提出了把三个集中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手段。

  为什么这样说呢?从工业发展来讲这是必然的要求,都没有什么意见,历史的发展也必须是这样的。对农民的集中事实上有一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农民怎么向城镇转移的问题。第二个,从新农村建设来讲需不需要转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各个地方包括专家也有不同的见解。但是从成都的实际来看,成都和北方不一样,70%以上的农民都是散居的。散居的农民,要解决基本生活条件,很显然从我们现在的资源条件看,经济发展水平和我们财政都是无法解决的。所以一定要逐步的适度集中。

  我举个例子,我们现有一户农户住在半山腰的地方。这个农户曾经在2004年的时候给我们市长写了封信。他有一个基本的要求,需要点一个电灯,作为成都来说,在四川省是最好的地方,在西部来说也是最好的城市之一。但是这个问题就很复杂,也很严重。市长要求解决。仅仅为这一个农户牵电线就花了5万块钱,如果我们想把路修通,把自来水修上,把电话接上,这个农户所占用的公共财政合不合理?肯定不合理。所以作为我们来讲,适度集中是一个必然的选择。这是农民的规模化。农业也需要规模化,没有规模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我们成都市在这几年来通过三个集中为基本手段,来推进“三化”的建设。应该说这些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家可能从一定的渠道已经了解到了。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我们感觉要打破传统的管理体制,就是二元体制。二元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强化、固化,又是我们人为把它强化或者固化的。所以统筹城乡发展要构建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要促进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向农村延伸。这几年来我们为了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了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包括我们城乡一体的规划,城乡一体的就业、教育、卫生、社保、救助等等。这些政策为农村实现逐步的均衡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应当说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包括公共服务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的做。同时我们成都市的政府部门2004年开始实施了大部门制。我们先后对32个部门进行调整、撤闭。我们现在把农业局、农机局、畜牧局、供销社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大的部委。我们对有些地方进行了职能内部调整。比如我们的规划,管城乡的规划。而且对规划的监督、编制、管理进行了改革,成立了成都市规划监督局,规划监督局对农村的规划监督同样要进行。

  第三个问题我们感觉统筹城乡发展仅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行的,是不可持续的。我们未来统筹城乡发展可以概括为两句话。就是没有政府要统筹城乡发展是不可能的,因为二元体制不能打破,城乡公共服务不能向农村延伸,始终是城乡二元体制,统筹城乡肯定是不行的,不可能的。但仅仅靠政府的力量,也是不可持续的。为什么?从我们成都市来看,如果我们成都市的农民真正要实现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包括住房、社保等等,我们曾经初步算了一下,一个农民要20万以上,包括就业培训、技能的培训等等。我们成都660万农民,600万农民是12000亿。这是静态的,动态来算更大,是天文数字。政府是包不了的。这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我们认为要让农民有自己解决三农问题的能力,要让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持续不断的动力。这就是要土地市场化。农村是市场化程度最低的,为什么?我们感觉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制度。所以我们今年以来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有几方面。第一个就是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把农民的权力摆正,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这一次我们把所有的权力落实到农户,在今后流转过程中全部是以这个为依据,最终目标是实现土地权力的流动。我们最近在组建产权服务流动中心,明天成都市农村产业交易所正式挂牌。

  第四个我们感觉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这个话我们经常都在讲,但是我们现在或多或少还是有一种感觉,我们总认为农民素质很差,他们没有发展的能力。所以在农村民主政治权利和生存发展权力方面,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反而对城镇居民放的很宽。我们对农业、农村、农民表面上好象非常关心,非常照顾,但是我们往往好心做这个事情,农民对此还有不同的意见。我们感觉到,有很多问题实质上关键是让农民自己作主。只有让农民自己作主。才能够发挥和调动起他发展的积极性。我们过去涉及了很多,农民对此意见非常大。我们感受是很大的。

  最后我们感觉有几个难点问题,提出来供大家研究。第一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化的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耕地怎么样保护的问题。保护耕地是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不能单纯让农民个人来买单。这里面有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要用公共财政支持。我们希望从国家层面上能够通过经济的、行政规划的手段来真正对农民保护耕地付出的义务和责任给一定的补偿,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如果只是靠国土部门,只是靠基层干部保护耕地,保不了。第三个问题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问题,这个身份的问题跟所有权的问题是紧紧挂在一起的,如果身份的问题解决不了,那么所有权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国有土地是国家的。对集体来讲有一个集体成员身份和范围,这个范围怎么界定?不对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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