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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责任担当 做实党内监督执纪监督

 昵称25459245 2015-05-13
党章第44条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的根本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执纪监督就是主业主责。
    当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紧锣密鼓地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工作,其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能定位,明确主责主业,目的是要解决过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发散、工作战线过长、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实现纪检监察的内涵与外延的统一,坚决克服越位、缺位、错位现象。然而,现实情况是,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仅满足于调整内设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就算交差,仍然热衷于搞文山会海、检查评比等习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不能真正把监督执纪责任扛起来、抓在手上,这与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严转、立转、硬转”工作要求差距甚远,实属选择性作为,形转实不转。有的党委(党组)也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依旧习惯于让纪检监察机关充当“救火队”“开山斧”的角色。凡此种种,究其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对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清,对“两个责任”担当不够到位;另一方面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思想上存在畏难等靠、观念跑偏问题,不积极落实“三转”要求。
    改变惯性实属不易,但是必须转变。当前,推进“三转”已进入攻坚克难阶段。全州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本着负责任、敢担当的态度,把上级“三转”要求吃透用活。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保持工作战略定力。紧紧抓牢“两个责任”做严、做实“三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细、做深“三转”。要按照《党章》《行政监察法》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执纪监督职责,回归本职,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明确职权边界、工作底线。要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具体化,把党内监督与其他方面的监督严格区别开来,把不该管的交还主责部门,该退的坚决退出来,该抓的一定抓好。职责所在的,要守好阵地、稳住脚跟、不乱方寸;职权之外的,概不能越权越界行事。要加强对办案权力的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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