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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课】刘渡舟教授讲伤寒(九)

 txw40 2015-05-17



作者:刘渡舟

编辑:经方全球同学会


  承接上文


  (二)六经病证传变的类型


  传经的形式有好几种。第一种是按六经顺序一经一经地传,这种传经形式叫循经传。例如,太阳之邪传经,就会传阳明或少阳。究竟是传阳明还是传少阳,还不能下结论。有人按照太阳、阳明、少阳的顺序,认为太阳传阳明,阳明传少阳。这不就把正邪的关系变成教条了吗?这就不叫辨证论治了。在太阳病篇,太阳病既有传阳明的,也有传少阳的,有多种可能。


  传经的形式是建立在一定条件之上的。太阳传阳明往往是由于足阳明胃经的津液不足,如“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太阳传少阳往往是由于气血亏虚,如“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搏,结于胁下。”因此,传经的形式首先取决于正气抗邪的力量,哪一经抗邪的力量弱,就容易受到邪气侵袭。正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第二种是阳经直接传到阴经,这种传经形式叫表里传。例如,太阳和少阴是表里关系,如果少阴的阳气不足,就会出现太阳之邪传到少阴。


  第三种是不经三阳的次第,一得病就出现三阴经的证候,这种传经形式叫直中。直就是直接,中就是伤中。直中的成因大多是邪气较重而气血虚衰,多见于老年人。在临床上经常可以见到老年人刚一感冒就出现脉沉、昏沉欲睡、手指尖发冷等少阴寒证,需要尽快用附子剂,而不能发汗,否则就会把肾气给拔了。


  如果在三阳经发病的时候,不是一经一经的传经形式,而是同时出现两经或三经的证候,没有先后次第之分,称为合病。例如,既有太阳病的头项强痛,也可能有少阳病的胸胁苦满,还可能有阳明病的口渴喜饮。合病既有二阳合病,如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也有三阳合病。合病是原发的,其成因往往是邪气较盛而正气不衰。如果正气已衰,可能就出现阴证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经之病未愈,另一经之病又起,在发病上有先后次第之分,就好像是传经之邪传而不尽的样子,称为并病。例如,太阳表证没完全解除,又出现胸胁苦满、心烦喜呕等少阳证,太阳病在前,少阳病在后,是太阳少阳并病,就是太阳之邪要往少阳经归并了,就其形式来说也有传经的意思。因此,并病都是继发的。


  合病和并病都不是一经的病,而是两经或两经以上的病。相比而言,合病是原发的,并病是继发的;合病的病情较急,并病的病情较缓。将来讲各论的时候,对于合病怎么治,并病怎么治,是有分解的。另外,合病和并病只限于三阳经的范围,故以实热证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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