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经辨证 六经辨证,是外感热病的一种辨证方法,包括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六个证候类型。主要根据疾病的不同性质,分为三阴三阳。一般在发病之始,患者的正气未衰,症状的反映呈亢奋现象的,称为阳证。三阳病--太阳、阳明、少阳,就是阳证的三个类型,大多属于表证、热证、实证。如果在疾病过程中,患者的正气趋于衰弱,症状的反映呈衰沉现象的称为阴证,大多属于里证、寒证、虚证。一般说来,外邪都是从表入里逐步深入的,而太阳主一身之表,邪气既从外入,必先见太阳病证,所以太阳病也可以称为外感热病的初期阶段。如果太阳不愈,邪盛传里,就可以出现阳明病证;若邪气传于半表半里之间,则见少阳病证。凡三阳传遍,病仍不愈,多半正气已虚,邪气就乘虛从阳入阴,出现三阴病证。 至于六经病证的传变因素,其主要关键,决定于受邪深浅,体质强弱和治疗当否三个方面。如邪气盛,正气盛,则多不易发生传变。体质较强的,病传变大多在三阳,体质弱的,病就容易传入三阴。此外,误治、失治,也是导致疾病传变的一个因素。传变的一般情况,大致三阳病多从表里;三阴病,多由实而虚。但三阴病也不一定都是从阳转阴的,也可以外邪直中于三阴而发病的。另有因误治,失治导致病情恶化,不可正其名的,又称为“坏病”。 六经病证,虽各有主证,主脉,但因脏腑经络关系密切;传变又极复杂,临床上往往二经或三经以上的病证,先后或同出现,这种表里同病的情况,称为“合病”,“并病”,不可不知。 六经病证的治疗原则,概括地说,三阳病证,重在祛邪,三阴病证,主在扶正。实证兼虚,先治其虚,后攻其实。若里虚症状不甚重时,则须表里同时并治。表有寒邪,里有热证的,可先解其表,后和其里。对于因痰饮、食滞、内痈、脚气而病寒热者,俱非时病所致,应参照有关病证辨治,不可孟浪从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