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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峰藉建橋騙兩億美元囚20月

 Nauer的图书馆 2015-05-17

[2002-11-26] 林秀峰藉建橋騙兩億美元囚2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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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生創辦人之子林秀峰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成,被判刑後由囚車載走。

 【本報訊】恆生銀行創辦人林炳炎之子林秀峰,因與另一名商人向德意志銀行及里昂銀行,出示一份偽造六億美元的假銀行保證書,要求開戶及借貸二億美元,聲稱用以進行珠海至香港的跨海建橋投資,上周五經審訊後被裁定有罪。昨辯方大狀雖向法庭呈交醫生報告,指林氏若判監,將面對長期憂慮會影響病情,極力游說法官輕判林緩刑,但主審法官韋理義強調懲教署可安排醫療服務,判林秀峰即時入獄二十個月。

 法官並應控方申請,根據公司條例,下令林秀峰在未來五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職位。

 據悉,林秀峰將會提出上訴,希望推翻定罪的判決。林秀峰經過周末周日牢獄之苦,昨日出庭時並無特別異樣,只坐在犯人欄內,一直皺著眉頭聆聽其代表大律師求情及法官的判刑理由,當他聞判即時入獄後,林秀峰一度低頭片刻。

法官斥:明知故犯

 辯方大律師夏偉志昨向法庭呈上一份醫生報告,表明此乃林氏的私隱,未有在庭上公開林秀峰所患何病,只表示該醫生報告內容證實林秀峰於九九年曾患有大病,一度接受重大手術,手術十分成功,有七成完全痊癒的機會,而瑪麗醫院大腸外科專家朱建華亦書面證明,若林秀峰長期抑鬱及憂慮,會影響其病情,要求法官網開一面,輕判緩刑。

 法官韋理義在判案時表示,接納被告在事件中沒有個人得益,被捕後與警方充分合作,並主動向警方揭露本身涉及的其中一罪行,雖然銀行在事件中沒有蒙受任何損失,但被告向兩銀行展示的巨額保證書,被告是明知保證書上的簽署是偽冒的,罪行嚴重,唯一適當的刑罰是即時監禁,現考慮被告已身敗名裂,乃將量刑起點的兩年囚刑,減為二十個月。

 辯方大律師夏偉志求情稱,被告畢業於美國一所大學,擁有工程師學士學位,父親林炳炎是恆生銀行的創辦人,被告曾有份參與北京地鐵興建工程,為本港著名的商人,今次定罪令被告失去一切名譽地位,被告的處境屬於特殊情況,應獲得特殊的對待,輕判緩刑。

父為恆生銀行創辦人

 現年六十六歲的林秀峰,被裁定於二○○○年六月一日及五日,分別向德意志銀行及里昂銀行,展示一份偽造的德意志總行發出面額六億美元的保證書。同案另一名被告賀瑞誠棄保潛逃,遭法庭下令通緝。林秀峰為家中次子,長兄英年病逝,林偕弟秀榮在七六年入股佳藝電視台,成為董事之一,他當年曾熱烈追求前港姐繆騫人,佳視倒閉後,二人亦告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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