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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问题答朋友】9006ZX-我所说的“无法亦法”

 永鼎堂 201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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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说的“无法亦法”


    有朋友问起我说的“书中有法、法无定法、无法亦法”。现在简单说一下“无法亦法”,我想说的是书法的转化性问题。
    “无法亦法”,这可以说是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
    从书法认识论讲,“无法亦法”是一个从法则的抽象上升到法则的具体的过程,是共性书法抽象规律在个性书法具体中的再现。这里说的个性书法具体,不是书法认识感性阶段的具体,也不是书法创作感性的具体,而是个性书法思维的具体。
    就研习书法的全过程而言,“无法亦法”是一个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书法的抽象思维是对书法感性具体的否定,得到更全面、深刻、清晰的认识从而走向更高层次的新的具体,也就包含了对抽象思维自身的否定。这个新的具体既不是起初对书法的知觉表象,也不是个性书法的具体形态,而是一种新的抽象思维。正所谓“盖有法心必有法,化然后为无法。”所以,“无法亦法”,说是无法,其实有法,是书法认识论新的周期的逻辑起点。
    “无法亦法”作为书法哲学的辩证思维,具有丰富的内涵,实在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表达的。它的玄妙和神奇,将伴随书法艺术的升华而不断演绎和展开。
    书法的转化性告诉我们,没有个性就没有书法艺术,必须坚持书法哲学的批判和反思的原则,在掌握普遍规律的基础上,摸索出适合自己的规律,从而实现自己发展自己过程,进入成熟的创作阶段,这就是通常说的“自成面目”;由此开始,周而复始,在不断的否定之否定中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才能逐步由书法艺术的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说明:贴上以前在电邮、QQ、短信、微信、微博以及茶话中的片言只语,算是对有关朋友的统一作答;错漏难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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