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发展,城市中的生活垃圾越来越多,这是就需要政府选择一个符合时代发展的、成熟的垃圾处理方式来解决这一民生问题,从而提升民众幸福感。早在2003年,大连市就在国内首次采用BOT的方式进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招投标。但是由于经验和条件不成熟,这一项目的中标者虽然当年以令双方满意的价格拿到了标的,但是在后期细节的沟通中,中标者反复提升价格,终于致使合同成本远远超过预期金额。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连市政府于2009年终止了原合同,并聘请大岳咨询有限公司重新进行招投标的工作。在吸取了上一次失败的经验教训后,此次大连市政府在招标前就做了充足的准备工作,将合同涉及的细节、未来的权责一一说明清楚,最终招标结果大大优于政府预期。鉴于双方的良好合作,政府方甚至在与投资人探讨项目二期的可能性。 从这次项目成功的经验上看,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此次PPP运行的成功至少有四点经验: 第一,PPP项目是政府和民间资本的合作,其中不只涉及到资本运作的问题,还涉及到项目建设等工程方面的问题。焚烧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包含着极其复杂的各项技术、各种政策、监管、边界条件等界定工作,哪一项不清楚都可能在实施过程中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在这方面大连市政府进行了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在项目咨询和前期准备阶段也引入了专业的咨询公司,对特许经营权条款和实际技术方案进行了周密考虑,编制完成了整套方案,对可能的情况做出了预想和界定,这些工作为整个项目实施奠定了一个扎实的基础。 第二,PPP项目选择一个合适的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城市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城市公共事业的一种,因此政府不仅要担负前期的设计、监督等责任,还要担负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就需要考察多方面的指标。 选择合适的投标人除了有经济实力,还要有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要重视企业的信誉。大连市垃圾焚烧项目最后选择了一个大型国企作为合作伙伴,这也是考虑了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社会责任感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的结果。 第三,此次项目实施中对特许经营协议中好多条款约定的非常详尽。由于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从投产开始计算,造成工程建设期不可控。而该项目特许经营期明确约定了建设期包含了建设期,使企业自加压力推进建设进度,尽快投产运营才能获得经济效应。 第四,政府和企业互相支持,为项目实施解决具体问题。大连市政府和质监局建立了一个非常畅通的沟通机制,从项目执行到高层沟通,整个项目非常顺利。同时,按照协议规定,政府完成政府的工作,使工程建设与外部配套同步实施,由于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得这个项目开工到竣工也算国内建设最快的。 正是由于上述四点原因,导致大连市垃圾焚烧项目从投标,到后期的建设、运行都非常顺利。PPP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要想尽快让其发展壮大,为我国建设作出贡献,还需要众多团体共同努力,专家学者多进行研究。(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吴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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