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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选编】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新虞舜客 2015-05-28

 
 

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金浙平

2008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后,按“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总体改革精神,其整体降低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水平,促进地区间税收政策环境公平的积极意义得到普遍认可,但经过近年来的运行暴露出了对原税制固有的弊病根除不彻底和新概念界定模糊、政策执行口径不明确等问题。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如何全面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所得税征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税法遵从度,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一、当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加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难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以法人为标准来确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非法人分支机构应税所得由原实行就地纳税,改为由法人总机构进行汇总纳税,加大了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难度。一是跨地区税源转移问题,按国税发[2008]28号文件规定总机构统一汇总核算后应缴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分配,若各分支机构年营业收入占汇总年营业收入比例极少时,使得总机构分配转移税款大于各分支机构汇总时应缴税款,容易造成总机构所在地税源转移到分支机构所在地;二是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各地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处理状况等难以掌握,以及分支机构对总机构所在地税收政策等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使得作出的部分涉税决定难免与真实情况不符;三是未形成快速有效的总支分机构征缴涉税信息传递机制,进而引发总机构所在地征与分支机构所在地管之间的矛盾。

(二)“一税两管”导致办税效率低下、税负不公和税收流失。自2002年确立了“一税两管”的企业所得税征管体系,在实际运行中税收征管成本增加、矛盾不断、效率降低,给征纳双方带来诸多不便。一是对由原设企业转批而来的“税源大户”和“好管户”争相管理,让纳税人在国、地税之间两头跑,经多次“协商”才能确定负责征管税务机关,而对“小户”、“难管户”放松管理,容易出现漏征漏管户;二是国地税执行的具体监管办法差异,使得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纳税人所得税负担轻重不一,甚至差异较大,无法体现税法的刚性;三是由于国税所得税税负相对较低,出现大量个体工业户和个独(合伙)企业纷纷通过各种形式转批为新设的有限公司,所得税从地税转移到国税征管,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三)分类管理未真正落实到位,纳税评估流于形式。一是分类管理是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行之有效地做法,尽管对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经营行业等不同标准进行了科学分类,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户与非重点税源户、查帐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等等,但实际管理却并未能按各类别相应的管理要求进行监管。二是纳税评估是所得税重要事后监控手段,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类纵横向之间企业、行业相比对的涉税基础数据还没有归集齐全,评估指标和体系尚需逐步完善;内部征、管、查衔接不够严密,还未设立专职纳税评估岗位,造成纳税评估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脱节,以及税收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低下,财务会计知识匮乏等等,致使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四)部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界定不清,基层操作难以把握。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对税前扣除的规定相对于原税法显得更加规范、明确,但还是存在部分税前扣除规定的法条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把握。一是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虽然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以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等五大原则进行把握,但税务机关一时也无法正确判断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利用高开工资或虚列工资等形式减少应税所得;二是在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规定中,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只凭科技部门的确认情况进行认定,税务机关无法根据两个《目录》进行正确审核和把握,影响认定工作严肃性;缺少必要的对研发费用归集、列支情况的管理手段,只在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批时,对部分归集费用进行审核剔除;对0811日前企业以前年度结转技术开发费未抵完额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

(五)企业所得税征管基础薄弱,专职监管人才缺乏。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纳税调整项目多、计征复杂、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联系紧密等特点,按现有征管基础和管理员业务素质无法与之相适应。一是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变化等动态信息基本依靠传统方法传递并获取,传递、获取渠道单一、滞后,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监控,监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二是日常监管中需要参考的各类涉税财务资料和数据繁多,而所需的涉税财务数据未能全部纳入税易征管系统,还要逐户上门、电话等形式进行采集,工作效率极其低下,无法对所得税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三是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能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能熟悉所得税日常管理和监控业务的税收管理员缺乏,以及部分税收管理员责任心的缺失,造成对纳税人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不够,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不及时,税源监控不力。

二、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暴露出来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税法及配套政策不完善、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欠缺、监管机制不健全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不高等等,都是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新税法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部分政策条款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操作性;新旧政策衔接尚需梳理和明确,尤其是对原政策规定可结转到以后年度列支的费用支出;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设计过于复杂,明文规定的政策到位滞后等等,这都对实际工作缺乏细化的指导,给实际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由于国地税在理解新设企业概念界定上的差异,导致所得税征管范围难以正确划分,所得税征管权上一直存在争议,与之同时国地税对税法运用监管力度、管理方式,及人员素质各有不同,对所得税管理紧松不一、细粗不一,致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的纳税人之间公平税负无法体现。

(三)国地税、银行、工商等部门联接的信息资源网络平台尚未建立,信息资源各自为政,未能实现经济信息资源共享,无法形成监管信息合力;全国性总分支机构动态信息网络平台尚未建立,未能实现纳税人户籍及申报等数据信息的动态共享;所得税监控涉税数据、资料信息化管理水平相对较低,专业化管理缺乏全过程信息监控手段保障,无法直接通过软件或系统进行实时获取和采集。

(四)由于税收管理员管理纳税户较多,日常忙于各项案头工作,无暇按所得税分类管理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税源管理,更不用说进行纳税评估工作,只有在税源紧张时,才会按各门类管理要求去粗浅地分析、控管税源,甚至进行纳税评估工作。

(五)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力度不够,税收管理员日常自身缺少必要业务学习,导致业务素质低下,政策掌握生疏,一知半解,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企业财务人员的政策掌握情况更是不堪入目,严重影响着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建议及对策

针对目前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凸显的问题及成因,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管理提出的24字方针,我们认为应该从改进所得税分类管理、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优化纳税服务和强化纳税评估等方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一)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客观要求。一是必须严格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和财政调库的征管办法,建立对总分机构联评联查工作机制,总分机构税务机关共同开展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常监管和纳税评估工作;二是加快建立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总分机构税务机关之间的涉税信息反馈平台,实现分摊比例、各地预缴税款和预缴分配表等信息动态共享,确保总分机构之间的涉税资料和数据快速、准确传送;三是要调整总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分配额,解决跨地区税源转移问题,将总机构统一汇总核算后应缴所得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分配时,必须确定各分支机构转移分配所得税额的上限额,上限额为以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按总机构统一核算、计征的应纳所得税额,防止总机构所在地的税源外流。

(二)继续完善企业所得税“一税两管”征管办法。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应缴流转税确定征管税务机关的同时,要从新办企业的界定和税负问题两方面着手,规范“一税两管”征管办法,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新办企业的界定,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具体从形式上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在工商部门办理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和实质上权益性出资人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两方面进行确定,只有同时符合两个方面要求才能界定为新办企业;不符合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按企业注册资本中权益性投资者的投资比例确定征管归属;二是所得税税负的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是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问题,需要各级国、地税务机关相互沟通、磋商,联合制定相对公平的行业税负管理办法,确保不同行业之间或同一行业的企业之间的税负相对公平,这样既有利于国地税利用自身的征管资源进行管理,降低征管成本,减少纳税人的负担,又有利于征纳和谐,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落实分类管理办法,强化所得税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分类管理是按行业和规模进行科学分类,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采取不同管理方法,突出管理重点,实施专业化管理。一是按企业所处行业(如块状经济)的特点实施专业化管理。要充分利用税易系统的税务登记模块,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进行分类细化,改变原有的粗放型行业分类管理模式,全面掌握行业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特点、税源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出现漏洞的环节,制定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等管理办法;二是按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税源规模实施管理。按照“抓大、控中、核小”的工作思路,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纳税人、一般查帐征收纳税人、核定征收纳税人、长期亏损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五大类型,分别实施管理。对重点纳税人以全面管户为主,突出管理纵深度;对一般查帐征收纳税人以行业管理为重点,突出管理专业化;对核定征收纳税人以户籍管理和调查核实为重点,突出管理引导性;对长期亏损纳税人以逐户纳税评估为重点,突出管理针对性;对其他纳税人(如特殊企业和事项)以跟踪监控为重点,突出管理全面性。

(四)优化纳税服务,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要确立“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和“依法行政就是最好的服务”的执法理念,将优质服务贯穿于所得税征管的各个环节。一是探索服务方式,创新服务理念。要建立 “全程全诚”的所得税一体化服务机制,将涉及所得税的服务过程具体划分为税前、税中和税后三个阶段,税前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宣传、辅导服务,税中为纳税人申报纳税创造便利条件,税后为纳税人拓展纳税监督投诉,法律救济的渠道。二是完善服务体系,突出服务重点。充分发挥服务型地税网站的窗口作用,按照程序、政策和行业等不同方面,提供所得税征管信息,满足不同类型纳税人的办税需求,还可以通过电子邮箱、QQ群、手机短信和现场网上政策答疑、咨询等形式,不定期地发送所得税政策和接收纳税人政策咨询,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咨询、解答服务。三是简化服务流程,降低纳税成本。针对特殊纳税人和涉税事项,要开通绿色办税通道;精简所得税征管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完善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五)加强税基管理,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对企业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的综合反映,夯实税源基础管理,加大审核力度,完善申报办法,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源基础管理。通过国地税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行税源静态信息采集与动态情况调查相结合,强化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和收入变化动态,提高税易系统在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的应用效率,逐步实现企业财务数据采集信息化。二是加强收入和税前扣除管理。完善不同收入项目的确认原则和标准,核实企业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加强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及时掌握企业股权变动、利润分配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收入等各类特殊应税事项和特殊收入事项;同时规范分行业成本、费用归集内容、扣除范围和标准,核查与同行业相比的投入产出比例;规范财产损失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等税前扣除管理,做到事前实地核实,事后跟踪管理。三是规范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缴申报工作。按依法确定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方法,分析季度或月度之间预缴申报情况,及时了解当期生产经营情况,防止税基人为调节,确保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0%;对于年度汇缴申报工作,着力要加强年度纳税申报后审核控制工作,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逻辑关系是否准确,重点注意审核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永久性差异的项目。

(六)健全纳税评估体系,提高纳税评估质量。要夯实纳税评估基础,完善纳税评估机制,创新纳税评估方法,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一是夯实纳税评估基础。要全面、及时、准确地采集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来自第三方的涉税信息,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逐年积累分行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根据行业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研究按行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行业评估模型,为评估案源选取提供依据。二是完善纳税评估机制。运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模型就当期纳税申报数据、往年历史数据和同行业利润率、税负率等行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从中确定偏离峰值较多、税负异常的企业作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综合运用预警值分析、同行业数据横向比较、历史数据纵向比较、主要产品能耗物耗指标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疑点和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初步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三是实施稽查式纳税评估。在纳税评估工作实施阶段,依据永久性”一户式”存储的纳税人信息资料,结合所掌握的各项疑点和异常情况,通知纳税人评估自查,并进行税务约谈解释疑点;如疑点仍然不能消除,那由评估人员充分运用税务稽查工作的查帐方法、取证手段等到实地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反馈、分析,形成各类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如发现偷税等税务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提高税收管理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队伍培养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人才保障,从业务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高效开展。一是合理配置人力,强化业务培训。随着税易07的顺利应用,网上申报的全面推广,必须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在确保征收服务大厅的人员配置前提下,将征收一线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岗位,增加税收管理力量,同时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强化专职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税、办税综合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支实用型税收管理员队伍。二是推行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按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大管理员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推行力度,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做到奖惩激励分明,定期统计排序各项税源监控指标,反映管理员在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工作成效,这样有利于提高管理员工作责任心,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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