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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区出台意见保障空间资源,助力优质产业发展

 方圆儒人 2015-05-29

每年新增产业用房100万平方米

来源: 宝安日报                  时间: 05-04 11:53

新区出台意见保障空间资源,助力优质产业发展

当前,龙华新区已经明确了“三廊九园”产业空间布局,正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从产业大区阔步迈向产业强区。然而,新区也存在着大量工业厂房利用率低、可拓展产业空间资源有限、大量产业项目进不来落不下、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找不到合适产业用房等问题,可以说,空间资源紧已经成为阻碍新区打造产业强区的主要因素。为此,龙华新区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空间保障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促进解决产业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为便于大家学习了解《若干意见》,本报对《若干意见》进行简要解读。

 

目标

2020年用房规模达4000万平方米

《若干意见》要求,立足龙华新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的阶段性特点和需求,结合全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产业发展政策趋势,按照综合开发、产城一体、房地并举、租售并举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产业与城市有机融合、产业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谐发展、产业制造与办公研发一体化发展、产业园区与产业服务相互促进的原则,加快新增产业空间资源开发,整合提升低端低效利用的产业空间,鼓励产业空间综合利用,推动龙华新区产业空间向集聚化、综合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若干意见》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认真落实2015年新区党工委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区实际,提出“确保到2020年,工业用地规模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保持在32%以上;工业用地规模达到32平方公里以上;全社会产业用房规模达到4000万平方米,其中,每年新增产业用房100万平方米,累计新增产业用房1000万平方米”的发展目标。

 

路径

5大举措“挤出”产业发展空间

 

优化产业

空间布局

目前,龙华新区正分类、梯次推进“三廊九园”产业布局。《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建设、综合提升和升级改造的分类、梯次推进策略,向市场传递明确的发展信号,引导产业及产业配套项目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

当前,在“三廊九园”的重点产业园区范围内,存在一些“工改商”“工改居”等需求,从产业集聚、确保产业发展空间的角度,需要限制此类需求;同时,重点产业园区范围外也存在一些规模小、活力不强、成长性不高的低效利用工业园区,需要调整用地功能。《若干意见》从空间管制角度出发,提出要科学规划产业发展空间管制区,实行严格的产业发展空间管制制度,鼓励其它土地使用功能改变为产业用地功能,限制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产业用地功能改变为其它城市用地功能。

 

加强产业用地

供给保障

《若干意见》提出,试行有条件的“带方案出让”,即“土地+规划”出让方式。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前,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拟出让地块的带指标控制性规定的意向性综合规划设计方案,以及产业开发指标,让国有土地带着方案进入出让环节。这既符合土地招拍挂公开出让的原则要求,也符合产业发展的细化要求。当前,前海在实际操作中已迈开实质性步伐,新区完全可借鉴前海的做法,在产业用地国有土地资源供给中探索试行有条件的“带方案出让”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和产业资源更好对接。

《若干意见》同时提出,探索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在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这方面,新加坡一般采取“15年+15年”的弹性土地供应方式,前海也提出要探索实行弹性年期制度。龙华新区也要探索实施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以便更好地掌握国有土地资源使用的主动权,有利于引进更优质产业或企业,也可以减轻产业企业拿地的资金负担。

 

加快盘活

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

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有物业对接产业发展。支持、引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与产业对接,整治改造提升自有物业,以自有物业的统一出租、参股项目等方式,承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原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当前,无证土地物业制约着公司产业发展和融资。同时,因经营模式和理念相对滞后,在政策上受土地规划、城市更新条件等限制,本身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为解决上述问题,盘活原农村集体产业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吸引优质产业项目进驻,进而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与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意见》鼓励新区授权的国有企业收购、租赁原农村集体物业;强力推进原农村集体物业的统一租赁、统一整治、统一招商试点。通过政府调控的“有形之手”,把社区想为,市场不愿为、不敢为的社区集体资产尽快盘活,促进低质低效利用的社区集体物业更好地与产业对接,增加新区产业发展空间,同时促进社区集体经济转型。

 

加大旧工业区

改造力度

在城市更新项目招商过程中,存在遴选主体不清晰、过程不透明,与产业主体不对接等问题。在城市更新前期,为使更新项目更好地与产业发展需求结合,需探索推进城市更新项目招商新模式,搭建一个旧工业区转型升级服务平台,架起城市更新项目与产业项目的桥梁。

 

加强政策性

产业用房保障

《若干意见》提出,通过新区授权的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和向市场购买、租赁,通过新出让用地、城市更新、提高容积率等项目配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经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建设、筹集政策性产业用房。为确保政策性产业用房切实用于新区政策支持的企业和项目,在分配、管理、退出等方面建立整套管理机制,以出售和出租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向企业供房,并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产业用房使用对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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