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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昵称5136053 2015-06-03
事项名称
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
单位名称
隆尧县畜牧水产
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点
隆尧县畜牧水产
管理办公室畜安办
电话
6662415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法规(规章)
及条款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依据第4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7条 国家鼓励生产单位和个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由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确定、调整。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第九条、第十条
条件具体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二)区域范围明确;
  (三)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
材料具体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其他有关材料。
无公害产品认证
(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二)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
  (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
  (四)产地环境说明;
  (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
  (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九)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十)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初审
畜安办
是否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产地环境说明;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其他有关材料。审查材料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材料不齐全的按要求补齐补正、合格上报市局畜安办
5
特殊
环节
有〇
无●
现场勘验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30
承诺时限
5(不含市、省局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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