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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观察|哈萨克斯坦:石油业发展趋势分析

 Nauer的图书馆 2015-06-04

哈萨克斯坦:石油业发展趋势分析

2014-06-17 11:40:30 0

中亚 哈塞克斯坦 石油工业 发展趋势 明海辉

 

 

 

|明海会

中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

 

 

哈萨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是中亚地区第一大油气资源国,里海地区第三大油气资源国。油气工业是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过去的10年,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产总值(GDP)221亿美元增长到1077亿美元,油气行业在GDP中的比例由10%增加到30%,油气出口占外汇收入比例由32%提高到64%

 

 

1、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概况

 

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十分丰富。在国家储量平衡表中共有214个油田,112个气田和57个凝析气田,这些油气田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中、西部。截至200911日,哈萨克斯坦探明石油可采储量约55亿吨,占世界总储量的3.2%;探明天然气储量1.9万亿方,占世界总储量的1.1%

据哈萨克斯坦专家评估,2025年之前哈萨克斯坦原油探明储量占世界储量的比例将提高至5.5%,哈萨克斯坦总的远景资源量为120亿~170亿吨,其中60%以上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属里海水域。

哈萨克斯坦的油气工业早在前苏联时期就初具规模。1899年在阿特劳州的卡拉孔谷尔油田获得首批自喷油流,从而拉开了油气勘探的帷幕。20世纪50年代原油产量达200万吨,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随着曼格什拉克半岛新油区的投产,石油产量大幅度提高,由218万吨增加到2390万吨,1988年达到2550万吨。1991年前苏联解体后,随着哈萨克斯坦对油气资源开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油气产量得到了迅速增长,原油产量由3013万吨增加到7640万吨。

与油气生产规模相比,哈萨克斯坦国内的原油消费量不大,约有80%以上的原油用于出口,2009年出口原油及凝析油共6726万吨。

过去,哈萨克斯坦油气主要出口到俄罗斯。为降低原油出口对俄罗斯的依赖,哈萨克斯坦不断加强石油出口管道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哈萨克斯坦现有以下主要出口管线:

北线经阿特劳一萨马拉管道至新罗西斯克港出口到欧洲市场,占总出口量的26.O%

西线经里海国际石油财团管道系统(CPC)出口,占总出口量的51.4%

南线经由与伊朗达成的协议,占总出口量的6.7%

东线经中哈原油管道出口到中国,占总出口量的11.5%

此外,经阿克套港,在巴库和马哈奇卡拉中转至黑海新罗西斯克港出口到欧洲,或在涅卡港与伊朗原油进行串换,2009年该方向出口原油约800万吨。穿越里海的叶斯克涅一库雷克一巴库管道(739千米)在2010年动工(输送田吉兹、卡萨甘的原油到巴库一第比利斯一杰伊汉管道,BTC)。同时,哈萨克斯坦还计划修建2005年完成可研的哈萨克斯坦一土库曼斯坦一伊朗石油管道。

哈萨克斯坦自独立以来稳定的政治环境,相对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了大批外国石油公司。目前在哈萨克斯坦有30多个国家的60多个石油公司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工作。随着里海水域油气资源的逐步落实,国际合作、投资热度还将不断升温。

 

 

2、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发展趋势

 

通过对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概况的分析,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哈萨克斯坦发展石油工业,加强国际合作的发展思路及石油工业在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下面从不同的角度对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2.1  随着油气勘探、开发程度提高,增储上产难度加大,原油产量增长速度下降

10年来,哈萨克斯坦的原油产量增长了2.5倍。2000-2004年原油产量的年增长率平均约为15%。尽管原油生产企业由2001年的27家增加到68家,但仍无法抑制产量增长下降的趋势。自2005年开始,产量的年增长率急剧下降至3%2009年的年增长率约为8%(图)。

 

 

 

      原油产量增长速度的急剧下降是一系列因素叠加的结果。

首先,控制哈萨克斯坦一半以上油气产量的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KazMunaiGasKMG)、田吉兹雪佛龙公司( Tengizchevroil JV LLP,TCO)和卡拉查干纳克公司(Karachaganak Petroleum Operating BV,KPO)三大领军企业的油田已开采多年,油气采出程度高,含水高,开发工艺复杂(如田吉兹、卡拉查干纳克凝析油气田,高的异常地层压力,高气油比及高硫化氢含量等),配套油气处理设施、外输管线、天然气回注泵站等不完备,影响了产量增长。

KMG主要通过其下属的勘探开发公司(KMG EP)从事油气开采,包括乌津和恩巴两个子公司。恩巴油气公司开采哈萨克斯坦西部阿特劳州的39个油气田,其中28个处于开发晚期,如多索尔、马卡特。这些油田多数已开采超过30年,平均采出程度达60%

从其所拥有的储量结构看,主要是以高粘油及低渗透储层的难开采储量为主。从储量规模上看属于中、小型油田,油田储量动用程度高。油田平均含水87%,个别油田含水高达99%,近70%的原油是高粘油。

提高原油产量是国家石油公司的主要任务之一。虽然压裂、钻分支井等工艺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已开发油田储量替代率低,储量增加、升级难度大,产量增长速度仍然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09年,KMG共生产原油1870万吨。2010年第一季度,开采原油531万吨,同比去年增加了19.8%2010年计划生产原油2140万吨。

TCO开发阿特劳州的田吉兹油田及其周边油气资产。田吉兹油田于1979年发现,上泥盆统—中石炭统生物礁灰岩为主要产层,埋藏深度为3870~5420米,原始地层压力为84兆帕,溶解气中高含硫化氢(17%),含硫0.7%2009年产量2250万吨。田吉兹油田附近的科罗廖夫油田投产初期,由于缺少足够的出口运输能力影响产量提高。

近年,原油产量成倍增加。提高里海管道财团运输系统的运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TCO而言,目前最紧迫的问题就是高硫化氢含量的天然气回注问题。其次是硫的利用问题。公司生产的硫产品已在全世界14个国家销售。现已供应中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用户达数千吨。

TCO在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中处于举足重轻的位置,哈萨克斯坦原油总产量的增长主要取决于该公司。该公司2009年的产量增加了24%(全国平均增长率为8%),2010TCO计划生产原油2300万吨。

另一个领军企业卡拉查干纳克石油公司(KPO)开采西哈州的卡拉查干纳克凝析气田。该气田于1978年发现,为生物礁背斜气田,下二叠统亚丁斯克组至上泥盆统伏尔加组生物礁灰岩和白云岩为主要产层,埋深36005300米,原始地层压力53.856.7兆帕,硫化氢含量3.96%3.84%2009年生产原油1220万吨,同比2008年增加了6%

        其次,哈萨克斯坦政府对资源利用法及环保要求更为严格(2004年修改后的资源法中规定禁止放空、燃烧伴生气,在未对伴生气和天然气有效利用的情况下,禁止开采油气),这一规定让很多石油企业措手不及,被迫减产(影响了阿克托别及克孜勒奥尔达地区一些高气油比的生产企业)。

2010年上半年,哈萨克斯坦生产了3920万吨原油,比2009年同期增加了6.4%。产量的增长并非是全行业的发展趋势,这需要几个大项目产量的提高,最主要的就是田吉兹雪佛龙。

2010年,哈萨克斯坦预测原油产量约8000万吨,产量年增长率约4.7%

    

2.2  哈萨克斯坦将加强对资源的管理、控制,强化国家公司在本国石油工业中的地位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国有化风暴越演越烈,这也影响到哈萨克斯坦。尽管哈萨克斯坦高层多次保证,对已进入其国内油气领域的外国公司不存在改变“游戏规则”问题,新出台的法律也只针对新油田和新进入的外国公司。

但是频繁修订的资源法已经明确规定对所有合同具有效力。这表明政府正在通过修改法律,不断加强对合同的控制、管理。如出台哈萨克斯坦份额法,规定油气生产作业中哈萨克斯坦商品、服务及员工的比例,若不能完成将吊销许可证,至今已吊销了多个区块的许可证。

20103月,前能矿部改组为石油天然气部,以进一步加强对油气工业的管理。20105月哈萨克斯坦政府宣布TCO违反许可证深度划拨,给予高额罚款。7月又要求TCOKPO两大外企缴纳原油出口税等。

这些事实表明,随着国际油价的持续走高,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实力增强,其控制资源的意愿与能力也大大增强,以满足政治上的需要、体现国家主权。

提高国家公司的地位及竞争力是近年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发展的主要趋势。KMG是国家政策执行者。哈萨克斯坦政府通过修改《资源法》等,赋予国家公司在获得新油田开发许可证及任何在哈萨克斯坦出售的油气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该法,2006年,KMG收购PK公司(PetroKazakhstan Inc)33%权益,收购哈德公司(Kazgermunai JV LLP)50%)权益。

2007年收购卡拉让巴斯公司(CITIC Canada Energy Limited)50%权益。

2008年,能矿部重新审查了卡萨甘项目合同条款,经过与阿吉普财团(Agip KCO)的艰难谈判,KMG在卡萨甘项目中权益由8.33%增加至16.81%,自此与EniTotalExxonMobilShell等大股东的权益一致。

2008年,KMG获得了里海Mertvyi Kultuk区块的勘探、开发合同。

200911月联合CNPC收购哈萨克斯坦第六大石油企业曼格什套油气公司(Mangystaumunaygas)

20106月完成了对哈萨克土耳其石油(Kazakhturkmunai JV LLP)和哈油阿克托别(Kazkhoil-Aktobe LLP)公司50%权益的收购。据报道,哈萨克斯坦还计划收购KPO项目中英国BG集团10%)权益,这将进一步巩固国家公司的地位。

 此外,哈萨克斯坦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家公司实施“走出去”的海外发展战略。200512月,KMG的子公司哈萨克天然气运输公司(KaztransgasKTG)收购格鲁吉亚第比利斯天然气股份公司。2006年,国家公司的另一个子公司哈萨克石油运输公司(Kaztransoil,KTO)收购了年吞吐能力为1500万吨的黑海巴图米港输油终端。2009年,国家公司又收购了从事原油加工及销售业务的罗马尼亚石油工业技术公司(Rompetrol Group N.V),该公司在罗马尼亚有两座炼厂,加工能力约为400万吨,在七个欧洲国家有630座加油站。

 哈萨克斯坦国家油气公司及勘探开发分公司2009年原油产量的增长率分别为5.112%,这主要得益于油气资产的并购。

      然而,并非国家公司所有的并购都是成功的。其中,所收购的格鲁吉亚的第比利斯天然气股份公司(Kaztransgas-Tbilisgas公司)就出现了一些问题,在项目运营中让人感到格鲁吉亚政府想低价获得公司资产后再重新出售。

 

2.3  哈萨克斯坦将不断加大国际石油合作的力度,增加油气领域投资

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只有加大国际石油合作的力度,才能顺利完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随着油气勘探程度不断提高,陆上的中、浅层油气藏已基本探明和投入开发,深层和海域将成为油气增储上产的一个新领域。

油气勘探实践表明,滨里海盆地、滨乌拉尔盆地以及区域地震成果已查明的哈萨克斯坦北部、中南部深层具有良好的勘探前景。新油气田普查勘探通常与盐下油藏有关,这些油气藏埋深大、具有异常高地层压力(7090兆帕),为开采原油,必须钻深度达7000米的超深井。而KMG不论是资金(单井钻井费用达到5000万美元),还是经验、技术条件都不具备。因此,必须引进外国投资者来完成钻井工作。

目前,对于哈萨克斯坦而言,仍需要加大油气开发方面的投资。首先,老油田(它们当中很多属于低效的,高含水及难开采储量)需要应用更为复杂和昂贵的开采工艺(高含水油田、稠油油藏及高硫化氢凝析气田开发工艺等),如CNPC将与KMG合作开发乌里赫套凝析气田。

未来,哈萨克斯坦的油气生产将依赖于里海陆架油田的开发。它们复杂的地质构造、高的环保风险以及远远超过初期预想的开发成本都将阻碍海上油气田的开发进程。卡萨甘项目就是一个典型实例。

2005年开始的油田的工业开发延期到20132014年,在这种情况下,开发投资由570亿美元提高至1360亿美元。这致使哈萨克斯坦的原油预测产量一再调整(如早投入开发,在2015年前,产量将达到1.5亿吨,目前调整到1亿吨)。

海上油气项目无论在设备、技术,还是管理方面对于KMG都是复杂的,KMG暂时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与装备。位于哈属里海水域中南部的“N”区块的作业公司是KMGConocoFillipsMubadala Development Company,所有的地质勘探融资将依靠外国财团;里海北部的扎姆贝尔( Zhmbyl)区块KMG同样引入了韩国国家石油公司(KNOC)负责钻机的设计、建造、动迁到里海的工作。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3、中哈油气合作回顾及建议

 

中哈油气合作主要是2000年后开始的。

2000年之前,中国公司对哈萨克斯坦油气领域投资并不活跃(1997年,CNPC收购阿克托别油气股份公司股份)。

2002年,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访华后,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自此中哈油气合作进入新阶段。中国石油企业不断扩大在哈萨克斯坦投资规模。

2003年,哈萨克斯坦将阿克托别油气股份公司剩余的国家股全部出售给CNPC(现持股85.45%)。

2003CNPC收购北布扎奇公司。

2004年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石油公司( FIOC)萨赞库拉克油田及其他油气资产。在这之后,中国石油企业开始大规模并购。

2005CNPC收购加拿大PK公司。

2006年中信资源收购卡拉让巴斯油田,同年中哈管道投入运营。

20087月中国一中亚天然气管道开工。

200911月,CNPCKMG完成收购曼格什套油气公司的交易。

200912月,中哈天然气管道单线竣工并通气。

20104月,中国石化收购世界第一大钢铁集团印度Mitaal在曼格什套州及阿克托别州油气资产。

       本文通过对哈萨克斯坦油气工业发展的概况及其趋势的分析,对中国石油公司加强与哈萨克斯坦油气合作方面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3.1  处理好同政府、劳资方的关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确保现有项目平稳运营

在油气项目或区块招标、转让和运营中,政府的态度决定了石油公司投资的成败和接管后能否顺利运营。特别是近年在哈萨克斯坦政府频繁修改相关法律,加强对油气资源管理、控制的情况下,处理好同政府的关系成为项目平稳运营的主要因素之一(如办理油气作业相关许可、劳务等)。

根据哈萨克斯坦《资源法》、《石油法》等法律,外国企业有录用、培训本地员工、遵守环保要求等义务。如果我国公司希望在哈萨克斯坦继续扩大投资,不但应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义务,还应对当地的教育、公益及慈善事业等尽一份责任。应处理好劳资方关系,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加强文化融合,缓和当地居民对外国公司的排斥情绪,确保生产稳定。

 

3.2  开展多元化的合作,扩大合作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

随着中哈管道、中亚天然气管道的投入运营,哈萨克斯坦将成为补充我国石油供应的重要陆路来源;随着哈萨克斯坦油气出口多元化战略实施及CPC管道扩建、BTC管道运营,再加上海上项目未全面投产,陆上原油产量增长有限,将导致管道油源紧张。因此,应该抓紧时机,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勘探、开发权益,为管道的平稳运营提供保证。

中国石油公司的投资多半集中在石油开采领域,今后应开展多元化合作,进人中、下游的工程承包、材料、设备供应、炼制等领域,将我国公司打造成一个上下游一体化、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综合性油气公司。

 

3.3  在加快中哈原油管道项目建设同时,高度重视并加快中哈天然气管道建设

目前困扰哈萨克斯坦油气工业发展的另一个瓶颈就是天然气的销售问题。哈萨克斯坦境内储量最大的滨里海盆地,大部分油藏为带气顶的饱和油藏,如田吉兹、卡拉查干纳克、扎纳诺尔、阿里别克莫拉等,原始溶解油气比高达每立方米300立方米,伴生气年产量约100亿立方米。

与原油销售相比,哈萨克斯坦天然气销售更受到俄罗斯管线的制约,因此应加快实施中哈天然气管道建设,实现双方或多方利益,以此带动现有油气项目(扎纳诺尔、乌里赫套天然气等)的快速运行。

 

3.4  KMG是哈萨克斯坦能源政策的方向标,加强与KMG的沟通、合作

哈萨克斯坦政府通过修改资源法,明确了在油气资源权益转让中,国家公司具有优先收购权,其具体的实施则由KMG执行。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国家公司的影响力和地位,加强国家对资源的控制。

中国公司应当加强与KMG的联系、合作,利用与KMG的关系和纽带,全方位开展对哈萨克斯坦的油气合作。应加强调研工作,密切关注能源政策变化,保持高度警觉性,同时在风险预测、控制、规避等措施上亦应具有前瞻性,降低风险。(其他作者为马军强、张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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