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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何惧“不招人待见”

 超越梦想之上 2015-06-09
纪检干部何惧“不招人待见”
2015/5/26 11:50:25  来源:张家口在线评论团  作者:李然  浏览:49
 

纪委书记应该是什么样的?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索却始终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最近在河南省纪委组织的研讨会上听一位教授讲,“监督者内在地被握有权力的人们厌恶”,顿时眼前一亮,被人“厌恶”真实反映了纪委书记不受那些破坏规矩、践踏纪律的人所“待见”的客观实际,做纪委书记就不能怕被人“厌恶”。(5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纪检干部,在深化改革、中央重典治吏时期,肩负的责任不可谓不重。当好了,就象猫逮老鼠,腐败份子很难过关;而当不好,就会成为不撇鼠的猫,让老鼠们有空子可钻,在群众中落得个“和事佬”“和稀泥”“墙头草”的坏名声。对纪检干部来说,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在群众眼中是最重要的形象,不讲原则、不负责任在群众眼中是最可憎的行为。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不招人待见,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不可否认,纪检监察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一定程度上很可能“得罪人”。但是作为纪检干部,不敢得罪一小部分应该得罪的人,就会损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坚持原则,可能要得罪少数人,但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心。

维护党纪、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所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怕得罪人,工作必定难以开展更难有成效。纪检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既要有“黑脸”治腐的决心和勇气,又要有关心爱护干部的“菩萨心肠”。要让群众对改革充满新的希望,纪检干部就必须敢于碰硬,当好新时代的铁包公。纪检干部的成长,需要各级领导的理解和培养;需要广大群众的鼓励和支持。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既要不怕得罪人,不怕不招人待见,不怕牺牲个人的利益,同时又要注意工作方法,讲清道理,团结同志,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要方式方法正确了,只要坚持原则一心为公,纪检干部铁面无私的光辉形象自在人民心中,又何惧“不招人待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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