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挺有意思,因为我一直认为绝大部分公司/机构的“默认设置”应该是不支持内部恋爱,或者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情侣或夫妇在一个部门工作的。 但我发现至少英国在这方面,要比中国宽松很多。办公室恋情一般很少受到抗议或遏制——毕竟分手之后的尴尬这类风险是当事双方承担的,大家只当多个八卦,还会有不少人(不是所有人)会觉得这是办公室的美谈(气氛恶劣的办公环境肯定没恋爱问题);另外,曾让我觉得最奇怪的是,一部分公司或机构并不介意情侣或夫妇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甚至表示理解。我认为这里除了“公”与“私”的区分(比如恋爱被严格划分为个人私事等等),更重要的大概是对“职业精神”的教育。 我印象中,国内常避免情侣或夫妇在一起工作,一般担心这家事公事扯到一起“外人”(也就是同事)跟这个恋爱共同体纠缠不清,以及个人判断偏颇、泄密等等。我觉得英国对内部员工恋爱的相对宽容(并不是说英国人鼓励这样),是和英国社会普遍职业化程度相对较高有关。‘Professional’这个词似乎在英文语境里要比‘职业化’在中文语境里的分量重,并且有很大一部分道德成分在里面。 还句话说,恋爱影响不影响工作,跟公司奖惩制度关系不大,跟个人职业修养关系很大。所以,公司怎么处理内部员工恋爱问题,就要看公司对自己员工职业化程度有多大的信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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