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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颢的识仁篇和定性书

 化雨先生 2015-06-17

程颢的识仁篇和定性书

程颢的《识仁篇》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程氏遗书》卷二上)这是二程的学生吕大临所记的一条程颢的语录。后来人把这条语录作为一篇文章,并为之加上一个题目:《识仁篇》(例如黄宗羲《宋元学案》)浑然与物同体,这是程颢对于宇宙、人生的理解。他认为,万物本来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有着休戚相关的内部联系。他认为,学道学要首先明白这个道理。但道学并不是一种知识,所以仅只识得此理还不行,更重要的是要实在达到这种境界,要真实感觉到自己与物同体。这种境界叫作,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叫作仁人仁者。程颢比喻说: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同上)不属己,不但空谈爱人是假话,即使为己利的目的真作些爱人之事,也不是真实。上边所讲,程颢所说,至诚恻怛之心《关雎》、《麟趾》之意,都是真正的的表现,以至义、礼、智、信都是的表现。 

所以,既识得此理,还要以诚敬存之是没有虚假的,用道学家的话说,就是不妄是心不分散,用道学家的话说,就是主一以诚敬存之,就是实实在在地注意于浑然与物同体这个道理。这就够了,不需要防守自己,怕自己的行为有误,也不需要再事追求,怕这个道理有错。 

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浑然与物同体。这个就是指的一切东西,它就是一切,就是宇宙。哪里还有什么东西能在一切东西之外呢?既不可能有什么东西能在其外,所以也就不可能有什么东西可以与之相对,所以与物无对。既然与物无对,那就是绝对。这就是绝对这个名词的确切意义。这不是说,程颢所说的与物无对与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精神有什么共同之处,只是说,这个名词有这样的意义。 

道学家所说的太极也有与物无对的意思,不过二程都没有用这个名词。 

既然真实觉得浑然与物同体了,所以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轲说:万物皆备于我。这都是说明天地万物皆与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并不是说,自然界的现象都是所作为,如自然界刮风下雨,就能呼风唤雨。这种境界的哲学意义,打破主观和客观的界限,中国哲学称为合内外之道。 

照道学的要求,这个不仅是知识上的事,还需要反过来看看自己是否真有这种精神境界,是否真正感觉到如此。如果真有这种境界,真是如此,那就是反身而诚,那就可以有最大的快乐(“乐莫大焉”)。如若不然,仅只是在知识上认识有这个道理,而实际上仍然觉得自己是自己,万物是万物,主观是主观,客观是客观,尔为尔,我为我,那么,即使努力要取消这种界限,那也还是以己合彼,终未有之,那也不能有乐。这就回答了什么是孔颜乐处所乐何事那些问题。这种精神境界正是张载的《西铭》(《订顽》)中所说那种境界,不过张载是用形象思维的语言说出来,而程颢则是用理论思维的语言说出来。 

程颢于下文又指出,所谓以诚敬存之的修养方法就是孟轲所说的养浩然之气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必有事焉而无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必有事焉,就是说,要坚持这个道理,有这种精神境界,自己也要求达到这种精神境界。可是也不能操之过急,要求速效。如求速效,这就叫助长。如像孟轲所说的用手拔苗,叫它快长,如果若此,那苗不但不能长,而且会死的。这个方法,总起来说,就是勿忘”“勿助。凡是养什么活的东西,都需如此。如同养花,既不能把它忘了,不浇水,不施肥,也不能浇水、施肥过多,或甚至于拔它,叫它快长。活的东西,不像机器那种死的东西,只要加大油门,它就可以快转。 

程颢的这种意思,又见于他和张载讨论定性的信中,这是程颢遗留下来的唯一自己写的讨论哲学问题的文章。后人简称这封信为《定性书》(例如《宋元学案》)。 

《书》的开头说:承教,谕以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这是张载所提出的问题。意思是说,他想希望达到定性,可是他总为外来的事物所牵累,以致于不能不。张载的这个问题一方面说的是他自己的经验,一方面也是引用《礼记》的《乐记》中的一段话。《乐记》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道学很重视这一段话。张载所提的问题,其主要的意思是问如何才可以不至于物至而人化物。物来引诱是,不为其所引诱是,这不是一个知识的问题,而是一个修养的问题。在道学中这两个问题是分不开的。道学家们不专门讨论知识问题,而是于修养问题中附带讨论知识问题。为什么要附带?因为两个问题本来是在哲学上互相牵涉,分不开的。 

程颢回答说: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苟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且以己性为随物于外,则当其在外时,何者为在内?是有意于绝外诱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易》曰: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苟规规于外诱之除,将见灭于东而生于西也,非惟日之不足,顾其端无穷,不可得而除也。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今以恶外物之心而求照无物之地,是反鉴而索照也。《易》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孟氏亦曰: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与其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也。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今以自私用智之喜怒,而视圣人喜怒之正为何如哉?夫人之情易发而难制者,惟怒为甚,第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亦可见外诱之不足恶,而于道亦思过半矣。”(《答横渠先生定性书》,《程氏文集》卷二

程颢认为,张载的问题的根本错误是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这就是以己性为有内外,而不知性之无内外。既然以己性为有内外,那就发生以己性为内,以外物为外,己性为外物引诱而不能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那就须首先认识在己性中本来无所谓内外之分。他说: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意思就是说,天地没有它自己的心,万物之心就是它的心。圣人的精神境界是与天地同样地廓然大公,所以他的好恶能顺应万物而没有为自己的利害的好恶。庄周说:圣人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庄子·应帝王》)程颢所说的无将迎,是从庄周来的。他们都认为,圣人的心,好像是一面镜子,能照一切东西,有什么东西来,就现出一个什么影子。所映之物去了,它不去送()它,所映之物来了,它也不去迎它。物不来即不应,物来即应,应了也不把它藏起来。程颢虽然用了庄周的这个比喻,但是他和庄周的目的不同。庄周的目的是养生,他讲的是胜物而不伤,就是说,这样可以战胜外界的事物而不为他们所伤。程颢讲的是定性,讲的是这样可以安定自己的而不为外界的事物所动摇。张载的意思大概是说:要定性必须与外物隔绝。程颢认为,这不是一个办法,至少不是一个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说: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意思就是说,如果认为有内外之分,以自己心为内,以外界的事物为外,由此而设法企图使自己的心免于受外物的引诱,这个出发点是错了。如果把动静对立起来,认为必须没有动才可以保持静,这个前提也错了。真正的定,并不是与活动相对立的,它是动亦定,静亦定,好像一面镜子,虽然它能照出来任何事物的影子,但是它本身是不动的。这个比喻还不够确切,因为就一个镜子说,它的本身和它以外的东西毕竟还是有分别的。至于人的本性和所谓外界的东西,本来是没有内外之分的,所以必须从无内外这个前提出发,才可以达到动亦定,静亦定的精神境界。 

这里所谓内外就是主观和客观,程颢认为,不可以内外为二本。就是说不要把主观与客观对立起来,而要变二本为一本。他说: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意思就是说,必须懂得内外一本,才可以懂得动亦定,静亦定的道理,才可以达到这种精神境界。 

程颢接着说: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这是程颢举例以为所谓无内外的说明。这里所谓天地就是宇宙,宇宙是包括一切事物的总名。任何事物只能在宇宙之内,不能在宇宙之外,所以宇宙是无内外。宇宙没有自己的心,一切有心的东西的心,都是宇宙的心。对于宇宙说,没有主观与客观之分。也就是说,圣人的精神境界是和宇宙一样的广大,对于他也没有主观和客观的分别,所以他没有专为他自身的利益而引起的感情。他的感情是无私的。 

程颢接着说: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廓然而大公就是形容上面所说的天地和圣人的情况。因为他们是廓然而大公,无论什么事情来他们都顺其自然而反应之。这就是所谓顺应,就是没有加以思索考虑的自发反应。 

程颢又说:人之情各有所蔽,故不能适道,大率患在于自私而用智。自私则不能以有为为应迹,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这是说,一般人所有的犯错误的根本,就是在两点上与圣人不相同,与天理不相似。这两点就是自私用智自私是和廓然大公相对立的,用智是和物来顺应相对立的。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行为都是以自己利益为出发点,出于自私的动机,他的思想行为就都是有所为而为,而不是对于事物的自发的反应。所以说,自私就不能以有为为应迹。他为这些有所为的行为,必定有许多思索、辩护,即使自己明知是不应该做的事,他也要想出理由辩解,仿佛也是应该做的。其实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人心本来有明觉,所以是能够自发地作出反应的。用智的结果,就把这种自然的明觉歪曲了,掩盖了,所以说,用智则不能以明觉为自然。这里所谓明觉,完全是就道德说的。 

程颢接着说:非外而是内,不若内外之两忘。他认为张载的问题就在于非外而是内,这就是以内外为二本。既然从以内外为二本出发,那就永远不能达到张载所要求的定性的精神境界。所以要内外两忘,以内外为一本。程颢接着说:两忘则澄然无事矣。无事则定,定则明,明则尚何应物之为累哉?他认为,是内而非外,是自找麻烦。如果内外两忘,这些麻烦自然都没有了。但这并不是说,人应该与社会隔绝,形如槁木,心如死灰,好像一个活着的死人。人的心本来有一种自然的明觉,遇见问题时,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他能自发地作出反应。人只要顺着这种自发的反应去做,自然就不会有错。 

程颢接着讲喜怒两件事以为说明。一般人的喜怒,多是从个人利害出发的,所以在与自己有利的事就喜,遇见与自己有害的事就怒。一般人的喜怒都是与自私关系密切,在喜怒上可以看见自私的表现。如果一个人完全没有自私,他的喜怒就不是从他自己的利害出发,而是从社会的利害出发。遇见对社会有利的事,虽然与自己有害,他的心理自然的明觉也自然会发出喜的反应。遇见与社会有害的事,虽然与自己有利,他的心的自然明觉,也会发出怒的反应。这就是程颢所说的: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 

由此程颢得出结论说:是则圣人岂不应于物哉?乌得以从外者为非而更求在内者为是也?” 

程颢的《定性书》所说的道理,以及所要达到的精神境界,和《识仁篇》是完全一致的。《定性书》说性无内外,《识仁篇》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这都是取消主观和客观的界限。《定性书》说:两忘则澄然无事矣。《识仁篇》说: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事情就是这样的简单、直接。因为照他说,人性本来就有自然的明觉,这就是《识仁篇》所说的良知良能元不丧失。道学中的心学一派,都认为道德修养主要是扩充良知良能,后来王守仁把这个意思概括为三个字:致良知。 

朱熹的语录中有一条说:《定性书》说得也诧异。此性字是箇心字意。”(《朱子语类》卷九十五)朱熹的这句话很对。《定性书》所说的实际上是心无内外,朱熹为什么觉得诧异呢?因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性、心两个字的意义没有严格的分别。在道学中,性、心两个字成为两个主要的术语,它们的意思有了严格的区分。朱熹很推崇张载的一句话:心统性情。既然是性、情的统一,那就是把三个术语的意思确定下来了。照这个确定的意义,所谓定性应该是定心。照程颢的《定性书》中所说的,定性这两个字似乎是张载提出来的,张载给程颢的这封信可能是张载早年时期写的。在那个时候,他对于心、性、情,还没有作出严格的区别。 

张载所说的定性,实际上就是孟轲所说的不动心孟轲所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说,养浩然之气的人的心,不为这些外物所动。 

二程语录中有一条说:侯世与云:某年十五六时,明道先生与某讲《孟子》,至勿正,心勿忘,勿助长处云:二哥(指程颐)必有事焉而勿正为一句,心勿忘,勿助长为一句,亦得。因举禅语为况云:事则不无,拟心则差。某心当时言下有省。”(《程氏遗书》卷一)“事则不无,拟心则差,是说,禅宗的人也并不是不应付事物,但不可有拟心。这个拟心就是程颢所说的用智。这一条泄露了道学和禅宗的继承关系。 

《定性书》实际上是以心为性。这并不是程颢误用了字,这是因为在他的哲学系统中本来没有这个分别。张载也以心为性,可能是迁就程颢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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