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行止录 1、官德与中国 历史中国重视官员的道德规范,认为官德决定国家的安危兴衰。先秦时期论者指出:“治乱之要,其本在吏。”(《后汉书·百官五·注》)“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贿彰也。”《《左传·桓公二年》)。官僚失德则贿赂公行、国将不国。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了大量官德规范,如睡虎地秦简的《为吏之道》、唐代武则天署名的《臣轨》、宋代吕本中的《官箴》等。朱熹也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官德思想和主张。 2、朱熹的官德思想 (1)平易近民,凡事公道。朱熹对“漠然无意于民”的现实不满,主张:“为守令,第一是民事为重。”(《语类》卷112,第2733页,中华书局1986年点校本。)“平易近民,为政之本。”(《语类》卷108,第2689页)“奉法爱民,不求闻达。”“临民以宽”(《语类》卷132,第3180页); (2)爱养民力,存恤百姓,不是说“事事不管”、“事无统纪”,“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为宽,则非也。”(《语类》卷108,第2689页)以宽政为号,尸位素餐,荒于政事,惑于“阴德”之论,不能惩处害民之徒的情况,明确指出:“救弊之道,在今日极是要严。不严,如何得实惠及此等细民。”(《语类》卷107,第2675页)要把“临民以宽”与为政以严统一起来。 (3)反对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循私舞弊。朱熹认为:“大抵近年习俗,凡事不欲以大公至正之道显然行之,而每区区委曲于私恩小惠之际。”(《朱熹集》卷28,第1179页,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点校本)朱熹指出:“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语类》卷112,第2735页),一是在用人问题上不可“徇私容情”,“凡所论荐,皆必稽诸公论”(《朱熹集》卷99,第5090页);二是在处理政务时要保持“至公至诚之心”。不可上下相瞒,“唯务私己吝权”(《朱熹集》卷26,第1119页);三是在对待国家财产时要公私分明,不可“把为自家私恩”(《语类》卷106,第2642页)。 (4)律己清廉,执事勤谨。朱熹认为,清廉、勤勉和谨慎是为官的“本分”。朱熹对清廉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能贪财,二是重视自守。朱熹认为,“仕宦只是廉勤自守,进退迟速自有时节,切不可起妄念也。”(《朱熹集》卷64,第3365页)“只是要得依本分,识廉耻,不敢自炫自鬻,以求知求进耳”(《朱熹集》卷59,第3023页),做好分内之事,不是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 (5)尽职敬业,主张“一日立乎其位,则一日业乎其官。(《朱熹集》卷24,第1032页),批评劣官鄙习: 一、是“不见吏民”,“以不见吏民,不治事为得策”,以致“民有冤抑,无处伸诉”(《语类》卷108,第2686页)。此是“不仁之人”,丧失了怜悯之心。 二、是“不肯任事”。朱熹评说:“天下事所以终做不成者,只是坏于懒与私而已!懒,则士大夫不肯任事。有一样底说,我只认做三年官了去,谁能闲理会得闲事,闲讨烦恼!我不理会,也得好好做官去。”(《语类》卷109,第2696页) 三、是办事拖拉。朱熹反对文案积压、久拖不决,主张一日了毕一日事。他说:“当官文书簿历,须逐日结押,不可拖下。”(《语类》卷112,第2736页) 四、是贪图享乐。朱熹说:“今之仕宦不能尽心尽职者,是无那‘先其事而后其食’底心。”(同上第2735页)当官的首先想到的不是尽力职事,处理公务,而是如何吃喝玩乐,这与孔子“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的古训背道而驰。 五、为政者谨慎从事:“官所不比乡居,凡百动有利害,诸事切宜畏谨也。”(《朱熹集》卷64,第3366页);“凡事须仔细体察,思量到人所思量不到处,防备到人所防备不到处,方得无事”。 六、正身率下,修己治人。内圣而外王、“修身为本”,重视主体的道德修养、外在的政令教化。他说:“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语类》卷108,第2686页)为官者要于“自家身己做本领”,经常检束身心,“使知为克己之学,以去其骄吝之私”。“暇时速须收敛身心,或正容端坐,或思泳义理,事物之来,随事省察,务令动静有节,作止有常,毋使放逸,则内外本末交相浸灌而大本可立,众理易明矣。”(《朱熹集》卷39,第1827页)朱熹说:为政“大要在于详审……又其大本,则欲正人者必先正己”(《朱熹集》卷28,第1188页)。为官者要把正己修身置于匡君治民之先,或“勤攻己阙”,“正身以统天下”,或“反之于身,以其所欲陈于上者先责于我”。只有自我“身心安静,精神专一”(《朱熹集》卷29,第1227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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