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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市场竟然这么落后!怎么办?

 dongchang 2015-06-18


  昨天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介绍了《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和《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研究报告》的有关情况,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合成说:“加快推进产地市场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项主要任务。”

  那么,当前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基本状况是什么样子?今后将怎样推进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建设呢?

  当前我们的农产品市场

  基本是这个样子!

  目前,我国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4469家,年交易额亿元以上1790家,成交额2.5万亿元。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呈增长态势,2013年较2000年增长49.6%,交易额增长5.2倍。

  以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2003年市场总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到2013年已进一步增长到约500亿元。


  但是,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市场发展普遍滞后。全国规模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共4469家,其中70%分布在东部地区,中西部仅占30%左右。虽然国家多年强调对中西部的支持,但这一格局直到现在基本没有改变。

  除此以外,《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还特别指出: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也很薄弱,不仅普遍缺乏必要的冷藏保鲜设施、质量检测设施和信息收集发布设施,不少市场的交易场地都未硬化,缺乏遮阳挡雨设施,仍停留在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的层次。

  以江西为例:据农业部的专项调研,江西省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中,没有农残速测仪的占45%,不具备视频监控等安全监控系统的占56%,不具备电子结算系统的占76%,不具备冷藏保鲜设施的占91%。


  这些问题是怎么造成的?1法 律

  当前全国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过4000家,却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律。市场怎么建、有什么基本的配套设施、硬件要求、怎样保证市场批销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些都没有严格和同意的法律规范。这是导致问题多发的基本原因。

  2规 划

  一个地区需要多少批发市场,以及建在什么地点,都需要严格严密的论证,但是中国缺乏一部有权威、有硬性约束力的全国层面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各地也没有相应的规划,而且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之间脱节,这是造成批发市场秩序不佳的重要原因。

  3后 果

  《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里是这样说的——农产品流通损失大、产地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价格不公开、流通主体经营能力不强、农业品牌小、杂、乱、散等问题突出。


  怎么办?

  看看“他山之石”是什么样子?

  法律先行

  国外的基本经验是法律先行。美国1937年就有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法律,日本1921年就有了法律,这是中国比较欠缺的。

  《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研究报告》认为,参照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东亚地区,还是在欧洲,法律和规划都在农产品流通与批发市场管理中扮演着基础性角色,日本、韩国尤为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

  还需要哪些

  还需要专业农户主导“合作运销”的微观组织、与功能相匹配的完善基础设施、按需提供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中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研究报告》提出:日本农协的合作销售能够维持良性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信用合作与合作保险等极其重要的方面,这正是我国专业合作社所急缺的,因为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不同业务之间的交叉补贴从而维持农协的公益性地位。

  在中国台湾的合作运销(也称“共同运销”)体系中,除了特点突出的产销班外,还包括农会、农业合作社和合作农场。农会具有经济、教育、社会、政治等多重功能,合作社与合作农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农民团体。

  《纲要》和《报告》

  要达到什么效果?

  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相结合,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从而解决农民卖难问题,解决农产品流通损耗大、效率低的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


  编辑:张磊

  图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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