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能名称 |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
承办科室 | 各执法大队市容中队、规划中队 |
政策法规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处罚种类 |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处罚标准 |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办理时限 | |
联系方式 | 向阳:2159812 人民:8152113 站南:2128566 解放:2181993 杜桥:2095033 双王:2098501 良田:2111105 崇业:2115277 白杨:2113360 辛市:3099300 龙背:3099300 |
申诉途径 | |
办公地址 | 向阳:老城街东段赵家院村委会院内 人民:宣化路3号院内3楼 站南:朝阳路水产总站院内2楼 解放:解放路神火宾馆对面四楼 杜桥:乐天大街中段桃园茶艺3楼 双王:乐天大街临渭区农机监理4楼 良田:高新区老管委会1楼 崇业:高新区老管委会1楼 白杨:高新区育红路老自来水厂2楼 辛市:经开区工业大道宏光电器院内 龙背:经开区工业大道宏光电器院内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
乘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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