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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农垦改革号角响起_宏观经济_消费日报网

 心是明镜台 2015-06-25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开展农垦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战略定位和改革方向更加明确。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垦事业发展,国务院领导专题听取农垦工作汇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推动农垦改革发展纳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和年度工作计划,八部委联合对农垦进行全面调研,明确农垦要紧紧围绕率先实施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农垦小康社会,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为抓手,强化垦区主体功能建设,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农垦“走出去”,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促进农垦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把农垦建成为保障国家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应急基地,率先整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板块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二、农垦改革的创新之举围绕农垦的战略定位,农垦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问题课题组将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论证相结合、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独特型和协同性相结合,聚焦垦区和国有农场改革、农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农垦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明确深化农垦改革的主导方向和根本底线,提出重点领域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推进措施和政策保障;围绕农垦的功能作用,研究明确促进农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思路,提出打造农垦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发挥农垦对农业战略产业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实现路径以及推进农垦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整体制度框架和实现方式;围绕农垦的独特优势,研究明确推进垦区新型城镇化,实现农垦“四化”同步发展的体制机制、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提出垦区城镇的主体功能布局和独特发展模式以及不同类型农场城镇规划和建设重点。彰显了新一轮农垦改革的一个又一个亮点。

  亮点一:农垦改革三步走,打造农业“国家队”。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农垦改革,指出全面发展方式和发展方向。其中,“股权多元化改革”“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等内容成为关注重点。可以说,2015年将是农垦改革全面深化的一年。上述改革将有助于强化农垦系统,使之真正成为农业“国家队”,夯实国家农业安全新的基础方阵。

  亮点二:“减负”,让农垦改革轻装上阵。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可谓切中农垦系统“心头之痛”。农垦改革的目标是要实现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各地前几轮的改革来看,这一目标远未达成,尤其是垦区农场,依然面临医疗、治安、环保等20多项社会职能,这些社会职能给农场发展带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负担。“政企不分、社企不离”依然存在,成为农场企业化改革乃至整个农垦系统改革的巨大阻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调研员廖永松表示,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虽然没有使用“剥离”这样的字眼,但表明了中央对推动化解这一问题的决心和态度,必将采取有力方式,为农垦办社会职能“减负”,以助力农垦改革轻装上阵。

  亮点三:“摸底”,打通改革隐形门释放改革红利。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红利。农垦系统自启动改革以来,资产权属不清,资产流失现象依然存在。此次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提出“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表明要对过去资产不明晰、监管薄弱所造成的资产流失现象加以制止,这有利于确保农垦系统更好推动“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廖永松认为,中央一号文件这一提法正中农垦系统痼疾,是对农垦系统长期以来资产权属不明晰、资产监管不严格,从而导致国有资产无形流失,进而阻碍农垦改革发展难题的“摸穴把脉”。“现在农垦系统依然存在资产权属不清晰、资产负债等状况,有的地方农场领导通过成立公司后再注册子公司等方式控制、瓜分农场资产,必须加强监管。”廖永松说,资产权属是农垦多元化股权改革的一个基础,如果这个基础打不好,就会影响多元化股权改革这个抓手,进而影响企业化、集团化改革的深化。因此,只有农垦进一步明晰资产权属关系,建立有效监管体制,打通这些隐形门,才能保障下一步改革有序进行。此外,资产权属关系的确立将涉及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包括农垦系统内部存在的极为严重的土地争议、土地纠纷以及土地流转等问题,需要加快土地确权、土地清理来完成,此次中央一号文件必将提供有利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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