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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易“象”包括所有的道| 微言大易

 澄怀观道 2015-06-29


本篇是冯友兰先生论易“象”之文,“象”“数”“理”是传统易学的三大部分,在这篇文章里,冯友兰先生着重论述了“象”。


占卦的人,占得某卦某爻以后,就在卦、爻辞中找寻他所提出的问题的解答。因此卦、爻辞要活看,不能照字面了解。例如,《同人》卦的九五爻辞说:“同人先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照字面讲,这是说一支军队先败后胜。但是占得这个爻辞的人不必完全照字面了解。不管他问的是什么事,都可以理解为,他的事大概是先凶后吉。这个爻辞是一个套子。凡先凶后吉的事情都可以套进去。凡是占卜一类的书都是这个样子。



《易经》中的卦、爻辞,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东西。《易传》的作者们因套子引伸范畴和公式的作用。照他们所说的,没一个卦都代表一个范畴,没一条卦、爻辞都代表一个公式,没一公式都表示一个或许多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则。这些原则,他们称为“道”或“理”。照他们所说,总《易经》中的卦、爻,卦辞和爻辞,可以完全表示所有的“道”。



《系辞传》说:“易者,象也。”又说:“圣人有意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照这个说法,“象”是模拟客观事物的复杂(赜)情况的。又说:“象也者,像此者也”;象就是客观世界的形象。但是这个摹拟和形象并不是如照相那样照下来、如画像那样画下来。它是一种符号,以符号表示事物的“道”或“理”。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都是这样的符号。



《系辞传》说:“夫易,彰往察来,而微显幽阐。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其称名也小,其取义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系辞传》认为,《易经》的卦辞、爻辞,都是些公式,可以应用于过去,亦可以应用于未来,所以说:“夫易,彰往而察来。”说出的公式是显,其所表示的道是微,是幽。


每一卦或每一爻皆可带入许多类事物。《系辞传》说:“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则天下之能事毕矣。”按照《易传》的说法,凡有“健”之性质的事物,均可带入《乾》卦;凡有“顺”之性质的事物,均可带入《坤》卦。



照《系辞传》所说的,整个的《易》,就是一套“象”。它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又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熊蓉,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这就是说,宇宙间的事物是繁杂的、变动的。有象及其辞所表示的“道”,就可以于繁杂中见“简”,于变动中见“常”。见“简”则见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见“常”则见天下之至动不可乱。



照《系辞传》的说法,《易经》虽只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但因其可以“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所以《易经》的象及其的公式,已包括所有的“道”。《系辞传》说“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与天地准”就是说,其中的道理跟自然界和社会的规律是一一相当的。“弥纶天地之道”就是遍包天地之道。


《系辞传》认为,所有的事物不能离开“道”,也不能违反“道”。事物可以有过差,“道”不能有过差。《易经》的“象”包括所有的道。所以《易经》中的象及其所代表的范畴、公式,都是事物不能离开,不能违反的,也是不能有过差的。



《系辞传》中有两套话。一套是说“道”;另一套是说《易经》中的“象”,及其所代表的范畴、公式,与道相“准”者。例如它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这一套话所讲的是以筮法为基础的“易”的体系的架子。所谓“太极”相当从五十根蓍草中预先提出放在一边不用的那个“一”。“两仪”相当于把四十九根随意分开的那两部分。“四象”相当于“揲之以四”或者由揲之以四而得的老阳少阳,老阴少阴。由此得出八卦;由八卦可以决定事情的吉凶。这些事情,就是所谓的大业。



《系辞传》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这是和“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相应的一个论断。“道”相当于“太极”,阴阳相当于“两仪”。“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是“易”的体系中的总原则;“一阴一阳之谓道”是一切事物构成和发展的总规律。阴、阳主要的意义是两个对立面二等范畴,筮法中的阳爻和阴爻就是对立面的范畴的“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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