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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塔诺其人其事

 优雅a 2015-06-30
布伦塔诺其人其事
2014年11月24日 08: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1月24日第671期 作者:李忠伟 访问量:102

  【核心提示】布伦塔诺的思想越来越受到分析哲学家,特别是心灵哲学家的重视,他关于心灵、意识、自我意识、意向性等主题的观点被重新阐发,焕发新的生命力。布伦塔诺的主要著作正在被移译为中文,中国学者也开始意识到其思想的重要性,并更多地关注布伦塔诺思想本身。

  在国内学界,人们知道,布伦塔诺是现象学奠基人胡塞尔的老师。胡塞尔于1884—1886年间在维也纳师从布伦塔诺学习哲学。胡塞尔后来回忆说:“在我的哲学兴趣高涨,但纠结于应继续将数学作为生命志业,还是完全转而投身哲学时,是布伦塔诺的讲座一锤定音。”人们还知道,海德格尔回忆自己在弗莱堡上中学时,布伦塔诺的《亚里士多德论存在的多重含义》激起了他对哲学的兴趣,并开启了他对存在意义的追问之旅。摩尔在《伦理学原理》中说到:“当这本书完成时,我发现,与我所熟识的其他任何伦理作家相比,布伦塔诺《论对与错的知识的起源》中的观点与我的远为相似。”尽管如此,我们对布伦塔诺本人的生平和思想仍知之不多。

  布伦塔诺1838年出生于德国莱茵河畔马林堡一个具有较强宗教倾向的知识分子家庭。他于柏林大学学习亚里士多德并精研孔德和英国经验主义,1864年以《亚里士多德论存在的多重含义》获得博士学位。此后,他成为一名天主教神父,并在维尔茨堡从事学术研究,于1867年写就题为《亚里士多德的心理学》的教职论文。由于无法接受教皇不可错论教条,布伦塔诺于1873年放弃神父身份并从维尔茨堡辞职。1874年出版了著作《基于经验立场的心理学》(第一卷)后,布伦塔诺被聘为维也纳大学讲席教授,并相继出版了一些关于亚里士多德、心理学、知识论、伦理学、美学方面的讲座稿。布伦塔诺后来暂时放弃奥地利国籍和维也纳大学的讲席,并在萨克松尼结婚。因为奥匈帝国的法律规定神父包括曾任神职的均不能结婚,即便是曾经担任神职也不行。因而,当他回到维也纳大学之后,官方不再承认其讲席教授资格。他此后仅仅是编外讲师,一直未能获得教授资格。首任妻子去世后,1895年他失望地离开了奥地利,并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定居且再次结婚。布伦塔诺晚年时犯了眼疾,视力逐渐消退。即便如此,他仍然让妻子协助阅读并为他誊写,撰写了诸多著作。意大利在一战期间加入了反对奥地利和德国的战争,布伦塔诺便去了中立国瑞士,并于1917年在苏黎世逝世。

  布伦塔诺在哲学史方面尤其专注于亚里士多德和中世纪哲学。在新康德主义与后黑格尔思辨哲学盛行的时代,其哲学具有反叛性和原创性。在哲学方法论上,布伦塔诺反对单纯的思辨,推崇近似自然科学的精确和严格方法来进行哲学思考。布伦塔诺在教职论文答辩中认为,“哲学的真正方法与自然科学并无不同”,严苛地拒斥当时德国思辨形而上学倾向。他在《基于经验立场的心理学》中指出,心理学不是对灵魂的研究,而应该是“基于经验的”对心理现象的描述与结构分析。不过,在笔者看来,布伦塔诺的“经验”与当代用法不同,它指对意识的内在反思性经验。实际上,布伦塔诺的哲学方法上的倾向与其同时代的马赫及逻辑实证主义有亲缘关系。有学者认为,正是布伦塔诺和其追随者在维也纳大学创造了相应的氛围,科学性的哲学才得以在他被免去讲席教授资格后得以兴起。

  布伦塔诺不仅在心理学上作出了贡献,还在形而上学、认识论和判断学说等方面颇有建树。布伦塔诺试图重新划定心理学研究的范围。他认为心理学是关于“心理现象”的科学,并将其称为“描述心理学”,与发生心理学相对照。发生心理学是经验性、实验性的,而描述心理学则是与心理现象的先天本质相关,其宗旨是完整描述“组成人类所内在地感知到的东西的基本要素,并列举这些要素的联系方式”。正是这种方法,构成了胡塞尔现象学的起点。《基于经验立场的心理学》认为心理现象至少有以下四个本质特征: 一、所有而且仅有心理现象具有意向性,即其意向性地指向“内在对象”。内在对象不是内在于意识的,而仅仅是被意向地作为现象的对象本身。二、所有心理现象都是意识性的,即它们除了指向对象,还反身性地觉知到自身,而且这种觉知还是前反思的觉知。三、仅有心理现象都是内在感知的对象,是可以被完全确定地认知的;外在感知的对象是物理现象,而且是永不确定的。四、心理现象具有连续的统一性。此外,布伦塔诺还将心理现象区分为表象、判断和情感三个基础类别。其中,表象最为基础,指对象出现于意识,但并无判断与爱憎;所有其他判断和爱憎心理现象都要以它为基础。

  虽然布伦塔诺反对德国观念论中的思辨形而上学,但自己却仍然有形而上学理论。可以按斯特劳森的说法,将其称为“描述形而上学”。他认为,具体事物自身才是真正存在的,传统形而上学中实体与偶性的区分,仅仅是方便的虚构而已,本身并无实在性。实际上,布伦塔诺后期发展出来个体实存主义,认为只有具体的个别事物是存在的,至于共相和抽象物,只是方便的虚构而已。此外,他的本体论还做出了两种“部分”的区分,即要素和成分。前者在整体中可区分但不可分离,如颜色与广延;与此相对,整体的成分可以分离,如桌腿和桌面。这构成了形式本体论核心区分之一,也为胡塞尔所继承并发展。

  布伦塔诺的判断学说与认识论不同于传统和当代的理解。他认为,判断建立在表象之上,有肯定与否定之分。与亚里士多德不同,他认为,判断的典型情况只有单个词项,“S是P”这样的述谓判断只是特殊情况。举例来说,如果主体表象“原子”,在附加判断态度“承认”或“否认”后,就成为典型的判断。如“(接受)原子”是肯定原子存在。相应地,述谓判断“原子是/不是微小的”在其系统中可以还原为“(接受/否认)微小的原子”这一判断。在弗雷格开创的当代逻辑中,思想或命题是判断的基础,判断是给命题以肯定或否定。然而,布伦塔诺认为,判断并非主要关于命题,而是关于事物;真值的承载者并非命题,而是判断心理活动。当“我”反思自身心理状态时,“我”并不形成命题,而简单地就是判断并接受内在心理状态存在。

  近年,欧洲大陆学界呈现出回归布伦塔诺思想的趋势,不仅召开了相关学术会议并出版了许多新的著作,布伦塔诺的思想越来越受到分析哲学家,特别是心灵哲学家的重视,他关于心灵、意识、自我意识、意向性等主题的观点被重新阐发,焕发新的生命力。布伦塔诺的主要著作正在被移译为中文,中国学者也开始意识到其思想的重要性,并更多地关注布伦塔诺思想本身。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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