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把严的标准贯穿履职用权始终

 庸庸学馆 2015-06-30

把严的标准贯穿履职用权始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尚民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涵盖了为官从政做人三个重要维度,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应当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提升素质、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

严以修身就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放在了第一位。修身实际应包括“信仰之修、道德之修、境界之修”,完成这些层面修炼,才能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修身促忠诚,要对党忠诚老实,讲政治顾大局,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将其作为从政之绳、人生之镜,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修身促干净,就要始终严格约束自己,慎始慎微,洁身自好,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给欲望安上闸门,给行为划上边界。只有这样,才能知足知心、从严执纪,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干成事、不出事。修身促担当,就要在正风反腐上寸步不让,在惩治腐败上绝不手软。要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刚直不阿,秉公执纪,不徇私情。

严以用权就要时刻敬畏权力。权力为民则利、为己则害。有人说,领导干部是高危职业,危就危在用权上。这话有一定的道理。领导干部如何用权,是衡量其操守和作风的标尺。严以用权就要讲求公正。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用权为公,用权为民,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严格按法律、制度、程序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到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以用权就要体现责任。权力意味着责任,权责要对等,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按规定权限行使权力,不超越用权界限;按规定程序行使权力,不任意妄为;按规定责任行使权力,不逃避约束。责任也意味着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规矩意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处理矛盾,使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严以用权就要摒弃特权。特权是危害公正的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诗经》有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心系高悬之剑。要有一种如履薄冰之感,这不是怯懦、不是束缚,而是一种自律、一份清醒,是一种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是一种谦虚谨慎的作风,是一种充满智慧的成熟。

严以律己就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古人云:“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自我约束,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一方面,要耐得住清贫,永葆本色,抵制私欲,摒弃利欲,战胜物欲。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能够战胜诸多困难的地方”。缘此,清贫作为一种操守,一种追求,一种境界,永远不会过时。正所谓“诗堪入画方为妙,官到能贫方是清”就是这个意思,“吃菜根淡中有味,守清廉梦里不惊”正是这个追求。另一方面,要耐得住寂寞。纪检监察工作是一种神圣而光荣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必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自觉远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要多一份清醒,少一些浮躁,不断学习,深刻思考,全面提升。唯有如此,才能有所作为,有所发展。(李尚民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市纪委)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