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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不过将拿不到临床硕士学位!

 渐近故乡时 2015-07-01


导读:教育部规定临床型硕士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开出了临床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的四大条件。


作者:焦巨

来源:“医学界杂志”微信号


  后要想取得临床硕士学位必须通过规培了!


  6月1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指出为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规定临床型硕士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开出了临床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的四大条件:


  1.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也就是说,未来取得临床型硕士学位新增了两大门槛:必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如果这两个证书不能够获得,后果会有多严重?《培养方案》指出,在第二学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根据学生意愿,可安排其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渠道,但应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


  也就是,如果两年内拿不到《医师资格证书》,就只能和临床研究生学位说拜拜了!那么如果毕业前规培证没拿到怎么办呢?


  《培养方案》指出,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毕业后三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回原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专业学位。


  也就是,毕业还是可以毕业的,但要想拿到学位证书,前提是毕业三年里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相信《培养方案》的出台,对于前段时间还在迷惘的临床7年制学术来说,可谓指明了道路,7年制转型为5+3成为了唯一选择。


  对于一些地方不给2014级入学的临床7年制学生转5+3机会,导致不少院校该级7年制学生签名抗议的事情,相信《培养方案》实际上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


  如果不让这些学生转5+3,按照《培养方案》,如何给这些学生颁发临床研究生学位?因此,根据《培养方案》的精神,应该给予这些学生参加规培的机会,将临床硕士研究生培养与规培相结合。


(本文为“医学界杂志”原创文章,转载需经授权并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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