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村金融水土不服 高利贷不差钱吗

 我的天堂111 2015-07-03


农村金融水土不服 怎么治

贺雪峰

 

   农村金融近年来一直是三农领域中的热点问题,连续几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发展农村金融进行了布局。之所以农村金融会成为热点问题和受到政策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点都是只存不贷,农村资金被现在的银行抽水机从农村抽到了城市,农村缺少资金,也就缺少了创业基础,就没有了繁荣的可能。

  不过,当前中国存在严重资本过剩的情况下,如果农村真的有创业机会,各种资本一定愿意来农村创业获利,目前农村没有繁荣起来,资本没有大规模下乡,显然不是政策不允许资本下乡,而可能是因为农村缺少创业盈利的机会。

  当前中国农业占GDP的比重不足10%,而这低于10%的农业GDP要为2亿多农户提供就业和收入机会,并且国家一定要保护这2亿多农户,在这个前提下面,农业中的获利机会一定是不多的。相对来讲,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城市,城市二、三产业快速发展是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主要方面。也是因此,城市是创业的地方,是最需要资金的地方,也是资金投入容易有高回报的地方。这就是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撤离农村进入城市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资金被抽到城市,为了支持农村发展,国家就创设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保证支持资本下乡。问题是,这样的资本下乡有何益处?首先,资本下乡本来就是要分享农业GDP的,相对有限的农业GDP要由2亿多农户来分,资本分得越多,2亿多农户的可分份额就越少;其次,要借助政策性金融下乡,就说明其市场效益不行,就很可能只是为了从政策金融上套利。当前中国已有了太多资本下乡仅为获得国家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的例子。

  政策性金融应当支持的是一般农户。假设一般农户在进行农业生产和生活中缺钱,只要有了融资条件、一般农户就可以增收的话,这样的政策金融倒是应当支持。真正需要较大金融支持的农民也是有的,比如创办工厂、加工运销、大规模经营的,但这样的农民已不同于一般农民,这样的农民要创业办厂就不该依靠政策性金融,而应当依靠一般金融。或者说,无论身份是农民或市民或老板,只要是创业搞大规模经营赚大钱,其行为就不再是国家需要特别扶持的农民,他们就应当到市场一般金融机构那里去筹款。

  中国2亿多普通农民是农村政策性金融应当支持的主体。但中国一般农民似乎并不缺少进行农业生产的资金,比如说没钱买种子、化肥、农药,或买不起农机。这种情况如果说还有的话,也是极少。当前中国农民普遍解决了温饱问题,一般都会有所积蓄。

  也就是说,从一般农户进行农业生产角度来看,农民并不缺钱,而如果农民想贷款投资创业,这当然要贷款,但这时的农民就不是农民而是投资人,任何投资人都必须要有市场金融的严格挑选,而不能由政策性金融来无条件支持。不然,创业投资失败了,金融支持就打了水漂。

  那么,农村到底需不需要金融?一般农民缺不缺钱呢?一般农民当然也是缺钱的,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10%以上,就说明农村还是缺钱的。农村中一般农民所缺的钱并非用于农业生产,而是用于生活目的,比如人生周期中的婚丧嫁娶、人情消耗、子女上大学的学费、突然生病住院、建房以及各种应急费用,这些费用较大,很多时候是突然就要支出,而手头缺钱就需要借贷,即使高息也要借贷。

  农民要在生活中获得人生应急费用,最重要的渠道是从亲朋好友那里借贷,这样的借贷不用支付利息,因为关系亲密,这样的借贷一般也会有借有还,不至于存在借了不还的问题,更不存在道德风险。

  除了向亲朋好友借以外,还有一条渠道是向金融机构借,比如向合作社借。因为一般金融机构与农户打交道的能力很差,很难掌握农民的信用情况,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放贷。农村正规金融在向农民放贷时,出现收不回来贷款的坏账比例要远高于一般情况,所以正规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农户放贷。

  农户还有一个渠道,就是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机构借贷。黑社会放贷,他们不用抵押,不担心贷款收不回来,因为农户不敢借了钱不还。黑社会放贷,利息高一点,年息20%30%甚至更高,对农户来讲,借贷救了急,对黑社会来讲,高息放贷,赚了利息,两不亏欠。只要农户不存在故意不还贷款的情况,黑社会也不会随意诉诸暴力。

  以上所说就是,农民对金融有需求,主要是生活应急之需。有需求就有贷款的利息,就有利益。如果在村社内,有一个金融部门可以为农民提供生活应急贷款,并收取一定利息,如年息10%,则一方面可以解农民生活中的燃眉之急,一方面村社金融部门也有利息收入。当然也存在农户借了不还的道德风险。

  李昌平创设的农村内置金融较好地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李昌平在他家乡湖北监利和在河南信阳搞过几个村社内置金融试点,由村庄中60岁以上老年人出钱形成金融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向村社内的农户贷款。一般农户向金融合作社贷款,年息为12%,需要五位加入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签字担保同意,然后贷出。因为有本村本土加入到合作社的老年人担保,很少会出现贷款收不回来的骗贷行为,这样,金融合作社就每年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利息收入,又解了农户的燃眉之急。这样的金融合作社虽然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却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农民。应该说,这样的限制在村社范围内的内置金融的确是一个创举。

  更重要的方面其实不在金融的方面,而在于入股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他们将自己的养老金投入到合作社中,有村民要贷款,就要找关系最好的五位老年人担保贷款,这五位入股合作社的老年人当然会对申请贷款的村民进行审查,看他的还款能力。因为这样的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在本村本土,因为这样一种担保机制,而使贷款不还的风险趋近于零。

  金融合作社有了利息,就要分红派息,如何分红派息,要由入股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来商量,正是这种商量建立起入股老年人的主体性,激发了他们的活力,从而使村庄内部出现了一块焕发生机的地方。正是这样的一块有生机的地方可以对接更多国家资源,以及可以在村庄治理各方面有所作为。比如,国家给金融合作社100万元种子基金,合作社每年利息就比较可观,就可以抽息进行公共事业建设。

  在这个意义上,农村金融的重点并非是金融本身,而是通过金融来激发起农村基层组织的活力,从而可以对接国家资源,保持农村社会治理的底线。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A股高利贷不差钱?地主家也没有余粮

 

 杠杆市,是一种比较委婉的说法,其实用老百姓的话讲,就三个字,高利贷。

 

  高利贷有两个特征。

 

  特征之一是借钱,即借贷。

 

  特征之二是利高,即高息。

 

  高息高到什么程度呢?

 

  融资融券大约是8%-10%,而社会配资这个比例在20%左右;融资融券的配比一般在1∶2,而社会配资公司的配比一般在1∶4-1∶9之间。融资融券和社会配资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当然,这个非法也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义,因为社会上绝大部分配资公司正是近两年红火的所谓P2P金融互联网平台,属于金融创新的产品,银监会都无法界定它违法,现在所谓不合法也无从谈起,否则,证监会也就不会仅限于券商切断配资的接入,如果不合法不打击就是失职了。

 

  可见,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

 

  方方面面利益太大,方方面面诉求太多,方方面面口号太响。

 

  社会上借钱炒股的规模有多大?

 

  融资融券的规模现在公布的数据是2.2万亿,而社会配资的规模大致在1万亿-1.5万亿之间;但是更多的是无法统计的银行资金,而这部分又有存款流失的,也有贷款流入的,前者的数据四五两个月就达1.4万亿,后者则无法统计,既有企业贷款的,也有个人以消费贷名义贷款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上海分行内部员工的贷款就有4个亿,大家心照不宣就是去炒股的;因此,借款炒股的数字有多大谁也不清楚,银监会摸底也摸不到真实情况,银行为了留住客户是不会出卖客户的。但是总体上判断,社会借贷的资金估计在8万亿左右,这个数字相对60万亿总市值,28万亿流通市值都是一个相当可怕的数字,一般来讲,这个比例超过3%有风险、6%有危机,而我们这个市场已经在10%-20%之间,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也是早晚的。

 

  高利贷不可能在社会上是毒草,在股市就变成鲜花。

 

  无论是融资或配资,放大的是利润也是风险,有的风险是不可承受的,长沙的散户侯先生自己有174万资金,社会配资1∶4,总资金约800余万,全仓杀入复牌后的中国中车,但是没想到两个跌停后被强制平仓血本无归,在股吧中留下愿赌服输之后不听劝阻跳楼身亡,这是媒体报道的第一个案例,我们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上演。当然,融资的不光是散户,还有企业高管,恒顺众昇的副总裁严冬梅自有资金3000万,融6000万,共9000万,在102元买入自己公司股票88万余股,近期股价直落67.27元,也是爆仓的结果,当然严在68元也融资3000万,加自有的1500万买入自己公司股票,两者相加不至于被强制平仓,但是又有多大区别呢?

 

  A股这一轮行情的力度从所未有,成交量更是人类未有,其中极大部分原因就是高利贷推动,表现在资金流动上就是凶狠、暴烈、疯狂、巨量。

 

  一天2万亿-2.4万亿的成交量意味着?

 

  意味着一天的印花税是20亿,手续费是20亿,利息约10个亿,这些成本加起来是50亿,一年就是1.25万亿,而产业资本也就是大股东减持1-5月份已经是2500亿,全年不知会大到多少,融资再融资规模不会少于5000亿,简单相加就可以知道,一年的流出在1万亿左右。换句话讲,维系目前的行情代价是一年消耗2.25万亿左右的资金,以现在散户5000亿持股计算,人均要分担的成本在4-5万之间,这只是成本,不是利润;所以,那种人均挣多少钱的说法实在太荒唐,这是典型的自食其尾的游戏,不可能持久,也无法持久。

 

  网传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中央党校讲课,三句话:其一改革牛成立;其二市场不差钱;其三经济下行股市上行的判断不成立,牛市建立在保七预期上。这三句话,其一和其二是相互对应的,是不确定的,确定的就是其二,而不同的人看其二结论不一样,投资者或许认为涨势有望,管理层或许认为IPO无妨;所以核电之后是国泰君安,国泰之后是江苏银行,一个比一个巨无霸。唉,地主家也没余粮啊!

 

合作经营的想象与现实

和往年一样,我是回老家过年。往年,大年初一大家匆匆给长辈拜完年就纷纷走上属于自己的麻将桌或牌场,即使不赌也要耍一耍,反正无事可做。今年却有些不同,大家在拜完年后没有开始牌局而是被一场文艺汇演吸引住了。

大家还都在走门串户拜年的时候,位于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中央的场地上就响起了音乐、搭起了台子。很快就把全村的男女老少吸引过来了。等人到得差不多的时候,主持人讲话说,今天的主角是大家,请大家踊跃报名登台献艺。一开始很多人还不好意思,在主办方事先安排好的村里的小朋友登台表演后,大家开始纷纷报名或被报名登台表演,一展自己的歌喉,加上在学校学过歌、舞的小朋友轮番上台表演,使整个舞台有声有色,直到午饭时分大家才慢慢散去,下午两三点才结束。今年的大年初一,很多人没有打麻将,不少人表示,要是有这种活动,谁还打麻将?

引发我思考的不仅仅是农村的文化活动问题,还有这个活动是谁在主办?他想干嘛?带着这些问题,我开始询问主办人和其他一些知情人。

原来,在我回村的前一天,我们村成立了一个合作社,由我们小组一位做保险代理的年轻人A发起并任理事长,他当时动员了我们全组所有农户(70户左右)和其他小组的一些农户共约100户入社,每户缴纳300元作为股份。成立当天合作社就向会员中7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食用油和面粉若干,文艺表演也是由合作社发起的拜年汇演,其目的不过是希望广大村民更好地接受合作社这个新事物。

据介绍,A的一位堂哥是我们县一家大公司的老板(市人大代表),这两年他的公司又成立了一个大型连锁便利超市(目前已在县城有30多个网点,各乡镇至少一个网点)。超市今后亟需一个自己的蔬菜供应基地,这样以来超市货源的数量和质量就能得到较好把控。A成立合作社的初衷也是为了回应连锁超市的这种需求。他计划以合作社的名义先流转我们小组靠近省道的100多亩土地打造优质蔬菜基地,流转费为1000/亩(而农民种植梨树每亩可得纯收入约3000/亩),在他的设想和宣传中,农民除了稳得每亩1000元的流转费,还可以到蔬菜基地务工或可外出务工获得务工工资,此外还可以参与盈利分红,共三笔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是近年来各地农业经营中的新兴模式,看起来既有利于农户增收,又有利于合作社的经营,也有利于土地生产效率的提高,对于下游公司(此处为超市)的利益也有好处。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合作社经营模式,十八届将此称为“合作经营”,与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和企业经营并列作为农业经营的一种模式。农民合作社原来主要被定位为从事农业生产农户提供产前和产后服务的组织形式,现在却被赋予其进军农业生产领域以替代农户的功能。

我们村的合作社由于刚刚起步,其经营效果还无法看到,但是其内在逻辑与其他地方的类似模式却相差无几。这两年笔者一直在关注农业经营问题并在多省农村进行了长期调研,所以对这种模式有一定思考。我认为,这种合作经营至少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悖论。

第一,名为合作(社)经营实为个体或企业经营。这种合作经营打着合作社的旗号进行农业生产,但是作为合作社社员的农户在交了一定股份之后基本无法参与农业生产的任何决策,即使在土地流转和劳动力雇佣上与合作社发生关系也都是以个体形式与“合作社”发生的市场行为。合作社的实际运作完全由理事长个人或其公司来操纵,其收益也主要由其分享。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其还要打着合作社的旗号呢?这与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密切相关。由于在理论上真正的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的合作社,所以国家拿出大量财政资金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广大农民,所以国家近年来出台了大量扶持合作社的政策,包括直接的补贴和信贷、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十八届和2014年一号文件还“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国家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后,合作社还可借流转来的土地进行抵押和担保。正是由于这些优惠政策,很多个人或企业便有极大动力成立假合作社来独享优惠政策和丰厚利益。笔者在浙江农村调研时发现,作为省十大优秀合作社之一的一家合作社其几百个社员的股份仅有几元、十几元不等,其经营的几千亩土地也都有理事长一人说了算。这样的合作社就不是大众的合作社而是个人或企业的“合作社”,是名不副实的假合作社,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绝大多数合作社都是这种合作社,合作经营中的合作社也不例外。

第二,以为能提高生产效率其实恰恰相反。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一样一般都会选择大规模经营,粮食作物生产多倾向于成千上万亩,经济作物生产也倾向于成百上千亩。因为当前的主流认识都认为只有达到这种规模才可以采用现代先进技术包括大型机械、先进的农药、化肥和种子等,这样就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等等,只有这样方可称之为现代农业,而传统小农生产显然是落后的、低效的生产方式,无法称之为现代农业。然而,由于农业生产本质上区别于工业生产,在工业生产中通行的雇佣型生产无法在农业生产中见效,即能在工业生产中克服的雇工监督难题无法在农业生产中解决,所以雇佣型农业在土地产出(土地生产率)上始终低于家庭生产,因为家庭经营(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的经营形式。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下,农户基本都是采取不计劳动成本的精耕细作方式,所以土地生产率极其高。而随着农业生产中的雇佣劳动力的增加,由于磨洋工的存在一般土地生产率都会有所下降,至于劳动生产率的计算就比较复杂,那要看谁的劳动生产率:如果仅仅计算雇主的劳动力生产率的话肯定是高的,因为其相对于小农耕种面积增加了;但是若计算土地上投入的所有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则不见得是增加的,甚至是在下降,因为雇工的劳动生产率很低。而合作经营中耕种面积都数倍甚至数十倍与一般农户,所以其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都是不增反降的,与预期目标相反。

第三,宣称为了农民利益实则损害了多数农民的利益。合作经营都会宣称,这种经营方式会增加农民的收入,不仅稳得土地流转费,还有工资和分红。但是这种说法是值得细细琢磨的,现实并没有那么简单。这要区分两类农户:是不种地的纯务工农户还是务农户(包括兼业户)。对于前者来讲,其本来就不种地而将土地交给亲朋好友种,亲朋好友至多只给很少的费用,而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所得流转费大大提高,更不用说分红了,所以对于纯务工农户来讲当然是划得来的。但是对于后者来说就可能是相反的后果。因为这些农户都还在种地,其得失就要比较土地流转前后的收入变化。首先来看流转费,这显然是大大低于农户自己种地所得的纯收入的,从笔者多调查的情况来看,一般后者是前者的1.5-4倍。我们当然可以说,不种地后农民可以去务工,或在合作社的土地上或到外地务工,但是这些种地的农民本来就是中老年人,大多都是从城市务工市场上淘汰下来的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因此已很难再进军城市务工市场,而合作社的土地上能够吸纳的劳动力也是非常有限的。总之,土地流转后能够得到很好再就业的多是中年人,但多数老年人和中年妇女则很难再就业而处于闲置状态。因此,因为流转土地而多出来的工资收入对于多数务农户来讲并没有增加太多,加上流转费也不抵自己种地的收入,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些中老年人选择自己种地而不是流转土地后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至于分红,由于合作经营的生产效率较低而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很少会有分红,即使有也比较少,可忽略不计。从笔者的调查来看,包括合作经营在内的大规模经营对于多数务农户来讲都是不利的,而在广大中西部的农村来讲务农户占据村庄中的大多数。因此,合作经营只是对少数纯务工户有利,而不利于占据多数的务农户。

综合以上,可以看到现实中的合作经营与其理想状态还相差甚远。真正的合作经营,不是个人或企业的合作社,而是广大农民的合作社;不是损害多数农民利益的合作社,而是有利于多数农民利益的合作社;不是为了合作而合作,而是该合作的合作,不该合作的由农户自己来做。而对于合作经营的认识我们不能仅仅从理论或想象出发,而应从实际和现实出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